緣分!十堰交警同一路段連查兩起二次酒駕司機

第一次被查處酒駕後,仍不吸取教訓繼續酒後駕車,結果面臨駕證被註銷的處罰。14日晚,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隊民警在車站路連續查獲兩起這樣的酒司機。

緣分!十堰交警同一路段連查兩起二次酒駕司機

11月14日晚,一大隊民警在車站路開展夜間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21時28分,一輛號牌鄂C1CVXX黑色奧迪越野車行經該路段時例行檢查中,有飲酒後駕駛嫌疑。

隨後,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其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5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過進一步核實,51歲的鄖陽區人陳某曾於2016年8月20日,因飲酒駕駛被一大隊查獲。而這一次查獲,屬於第二次被同一大隊查獲了。

緣分!十堰交警同一路段連查兩起二次酒駕司機

就在民警對陳某進行查處時,21時33分,民警在對一輛號牌鄂CG2XXX白色富康在例行檢查中,發現司機張某有酒後駕車嫌疑,後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和陳某一樣,36歲的十堰男子張某也是第二次酒駕被民警查獲。2016年3月30日,張某飲酒後機動車被交管局二大隊查獲。

由於兩人均為二次酒駕,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陳某、張某將面臨記分和罰款外,還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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