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購房者退款無望,說法:已涉嫌詐騙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波 張亞林 文圖

五證不全違規售房,在協議中還註明,如果開發商違約無法辦理預售證的話,客戶可隨時退款;結果預售證遲遲無法辦理,有購房群眾要求退款時卻吃個閉門羹——

11月14日上午,新鄉市10餘名購房群眾齊聚一家名為中盟家園的售樓部,共同討要已交納的購房款。

在接受採訪時,當地官方相關人士證實,因中盟置業未能按時交納土地出讓金,已對該企業下達瞭解除合同違約通知,這也意味著該塊土地可能面臨被收回。

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購房者退款無望,說法:已涉嫌詐騙

五證不全售房,協議註明違約可退購房款

中盟家園項目位於新鄉市新中大道與科隆大道交會處,是2018年新鄉市中盟置業有限公司(下稱中盟置業)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地塊使用權而開發的項目。

市民王先生告訴大河報記者,他在今年4月份交納了36萬餘元的首付款後與開發商中盟置業簽訂了購房協議,協議中明確註明:甲方承諾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若因甲方原因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乙方有權選擇退房。協議同時約定,如乙方退房,甲方按乙方已交納房款金額的10%對乙方進行補償。

對此,眾多購房戶坦言,如果等到開發商把所有證件都辦下來再去買房,往往難以選到如意的房源。讓購房戶感覺心裡有底的原因還有開發商在購房協議中的退房條款。

辦證無望,眾多購房戶退款遇閉門羹

半年過去了,購房者們卻發現,工地上長滿了一人深的荒草,沒有任何開工的跡象,當初開發商承諾的10月31日前取得預售證已成空談,於是有購房戶開始尋求退款。

王先生告訴記者,發現工地遲遲沒有動工,感覺到開發商在10月31日難以辦理到預售證,王先生在9月17日就向銷售人員提出了退款申請。按照銷售人員的要求,王先生填寫了退款申請表,開始等待退款。“一開始說等一星期到賬,後來又讓等20天,反正就是一直找理由拖。”王先生說,直到現在也沒有退款。

“工地遲遲不開工,錢都被套在這裡,想在別處買房也買不成。”購房戶吳女士說。

土地有附著物影響開工?開發商和規劃局說法不一

對此,中盟置業分管銷售的董寧柏經理則告訴記者,項目遲遲難以開工,未能按照計劃如期拿到預售證,責任完全在政府方面。董寧柏介紹,去年公司通過網拍拿到了該地塊,當時交納了近6000萬的保證金,按說政府應該淨地交付,但實際卻是該塊土地上有大量垃圾未被清理,仍有房屋未被拆除,同時有一市政變壓器仍在使用,這才造成項目遲遲未能開工。

對此,11月15日上午,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利用科一名丁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2018年10月26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以後,中盟置業遲遲未交納2億多元土地出讓金。在多次催交下,直到今年5月29日該企業卻突然提出土地上有垃圾、一戶房屋未拆除及有市政變壓器等問題。

項目所在地新鄉市紅旗區洪門鎮政府鎮長張義旺對此予以證實,張義旺稱,接到通知後,洪門鎮政府立即安排車輛對垃圾進行了清理,房屋也拆除完畢。市政的一個變壓器位於該地塊的邊緣,根本不影響正常開工,這完全是他們的藉口。

此外,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利用科丁姓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中盟置業未能按時交納土地出讓金,11月12日已經對該企業下達瞭解除合同違約通知,這也意味著該塊土地可能面臨被收回,企業前期交納的保證金也將不會退回。

項目違規預售,要求本週拿出退款方案

2018年8月,新鄉市正式出臺《商品房違法預售通告》,嚴打房地產亂象: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方可對外公開銷售。

該通告中對於商品房違法違規預售者有關問題的處理可謂史上最嚴: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包括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銷售房屋的,由售房所在地的轄區政府或管委會負責查處;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刑事犯罪的,應當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11月14日上午,張義旺對開發企業進行了約談。張義旺明確告訴中盟置業負責人,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銷售,中盟置業已經涉嫌詐騙,要求中盟置業本週拿出退款方案。“如果不能妥善處理退款問題,不排除聯合公安機關對企業進行立案調查。”張鎮長說。

律師說法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認為,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證,對外出售房屋的,屬於典型的違法違規行為,當地房管部門有權依法查處並進行經濟處罰。此外,如果開發商故意隱瞞事實欺詐消費者,或在合同中明確告知預售證辦理日期但仍未履行承諾義務的,均涉嫌欺詐,且構成違約行為,消費者有權依法維權。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應當吸取教訓,不要輕信開發商的類似宣傳。(編輯 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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