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章行駛被查扣,拒不配合執法還動手被拘留5日

近期,一名阻礙交警執行職務的嫌疑人被商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一中隊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違章行駛被查扣,拒不配合執法還動手被拘留5日

11月1日15時許,鄭州交警四大隊二中隊交警在人民路與太康路交叉口開展糾正行人、非機動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期間, 男子馮某因騎電動車在快車道違章行駛被執勤輔警攔下。

面對交警的糾正,馮某拒不配合,於是執勤輔警將該男子電動車鑰匙拔下,要求其將車輛推至路邊接受處理。馮某猛地動手去搶奪輔警放入褲子口袋中的電動車鑰匙,在搶鑰匙的過程中將輔警警褲撕爛,並摟著輔警的脖子將其摔倒在地。見狀,現場執勤交警控制,隨即通知轄區分局。

男子違章行駛被查扣,拒不配合執法還動手被拘留5日

男子違章行駛被查扣,拒不配合執法還動手被拘留5日

鄭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一中隊接分局指揮室指派趕到現場,將當事人馮某帶回處理。經出警民警詢問,嫌疑人馮某對其阻礙執行職務的事實供認不諱。

經過商城路分局治安一中隊多方細緻調查取證,馮某(男,29歲,平頂山葉縣人)於2019年11月17日因妨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男子違章行駛被查扣,拒不配合執法還動手被拘留5日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自覺配合人民警察執行職務,對拒絕、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班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