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平江一男子電700多隻“小魚”被刑事立案,罰3000元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通訊員 尹盼盼)湖南省平江縣黃金河溼地是汨羅江源頭重要溼地,是保障汨羅江和平江縣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自2017年5月起,湖南省黃金河國家溼地公園開展了為期五年的“十禁”整治活動,其中就包括了禁漁。近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在該地違法電魚的刑事案件,依法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徐某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為了弄點魚吃,2019年6月10日22時許,徐某與劉某(另案處理)持事先準備的電魚工具來到黃金河國家溼地公園禁漁區,採用電魚的方式捕撈水產品。當日23時許,平江縣森林公安民警接匿名舉報,隨即巡查,當場發現徐某非法電魚。並在現場依法扣押了徐某捕魚所用的捕魚工具以及漁獲物721尾(泥鰍1尾、寬鰭鱲魚10尾、小雜魚710尾)。經平江縣漁政管理站認定,徐某作案所用的捕撈工具為電魚作業工具,送檢的721尾漁獲物市場總價值為531.75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電機在禁漁區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應予刑事責任。徐某案發後能如述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可從輕處罰。綜合本案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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