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丹陽人再做這個動作,最高可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近年來

高空拋物傷人事件不斷髮生

花盆、酒瓶、菸頭、雞蛋……

這些看似平常的東西

一旦從高空墜落

極有可能會致人受傷、死亡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近日

對於“高空拋物”這一行為

國家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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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墜物

最高可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其中,對於故意高空拋物情形嚴重的,最高可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意見》明確,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對於高空拋物犯罪過程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從重處罰,

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

(1)多次實施的;

(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

(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意見》還對準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進行了明確。《意見》指出,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高空拋物、墜物

看下以前報道過的例子

迎賓路某小區

樓頂施工,高空墜物砸壞樓下陽光房玻璃。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萬善園二村

樓上住戶將家中的木頭櫃子從5樓直接往樓下扔,而且期間樓下還有老太正在行走。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恆大名都小區

樓上經常往下扔各種生活垃圾,一樓某住戶家的陽光房頂上已經垃圾成堆,戶外的樓梯上也是各種殘羹剩湯。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城市綠洲小區

曬在樓下空曠處的一床棉被疑被樓上居民亂扔的菸頭點燃。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高空拋物、墜物

殺傷力到底有多大?

定了!丹阳人再做这个动作,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在此也呼籲大家:

拒絕高空拋物!

讓城市多一份文明,

讓家人多一份安全。

部分內容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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