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個人買社保剛領退休金不到一年就病故怎麼辦?

範才茂



問題:個人買的社保,剛領退休金不到一年病故,怎麼辦?

答案:逝者家屬可以享有下列福利待遇。

一、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社會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餘額,為逝者生前積存在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的個人資金,屬於私有財產,逝者逝後轉化為逝者遺產,因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依法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如果逝者生前留有合法遺囑處分上列財產的,按照遺囑執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三、社會保險機構支付下列費用:

(一)喪葬補助金,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發放標準,由省級政府制定發放標準,各地標準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發給固定數額的,如北京市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當地上年社會月平均工資x一定月數發給的,如遼寧省為3個月;上海市為2個月+一次性補助6000元。

每年度的社會月平均工資不同,動態管理,逐年調整,每年數額不同。各地的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不同,各地發給數額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月養老金額x規定月數發給的。

喪葬補助金,專款專用,用於逝者殯葬費用開支,由逝者家屬掌握使用,超支不補,節餘歸己。


(二)撫卹金,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規定月數,各地規定月數不同,一次性支付。

撫卹金,不是逝者生前財產,是逝者逝後發生的財產,所以,不是逝者遺產,因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不實行繼承。

撫卹金,是對逝者直系親屬及供養人員撫慰性的資金,逝者直系親屬及供養人員共同擁有,可以協議分割使用。協議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決,以司法裁判為準。

(三)逝者生前供養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按月支付。

1.逝者生前供養人員,配偶、父母,終生供養。

2.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子女供養至成年;

子女雖已成年,在校學習者,供養至大學畢業。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養人員。



z山海


樓主你好,如果個人買社保剛領退休金,不到一年就病故了,該怎麼辦?那麼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是很遺憾的,當然僅僅只領了一年的退休金待遇,就足以說明個人賬戶當中的餘額是沒有領取完成的,一般情況下個人賬戶的餘額需要領取12年以上,那麼才可以完全領取完成個人賬戶當中的餘額,如果說沒有領取完成,那麼是可以依法來繼承的。

同時還可以獲得喪葬費的待遇,這個喪葬費的待遇大概就是三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到10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這個是不等的,有些地區會有些地區規定的不同有些地區他的這個喪葬費比較高,但是撫卹金可能就沒有了,但是有些人卻沒有撫卹金,他的撫卹金是單獨給予發放的,所以說他的喪葬費就會比較低一些。

大概這兩者之間加在一起可能會有個幾萬塊錢,這幾萬塊錢都是可以依法繼承的,繼承的原則是根據你這個第一順位的提成原則,或者說遺囑繼承的原則,都是可以有效的來繼承的。但是我們只能夠繼承個人賬戶當中的餘額,也就是說統籌賬戶當中的餘額是沒有辦法來繼承的。


懂社保


樓主您好,如果個人買社保剛退休領退休金不到一年就病故了,怎麼辦呢?對於這樣的問題,那麼首先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餘額是可以全額來依法繼承的,因為僅僅只擰了不到一年的退休金,待遇,很明顯個人賬戶當中的餘額是沒有領取完成,所以個人賬戶餘額當中的錢,可能大概有個幾萬塊錢都可以依法繼承。

除此之外還有這個喪葬撫卹金的待遇,這個喪葬撫卹金呢,那麼各個地區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大致是三個月到10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比方說你們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6000塊錢,那麼三個月就是18000,10個月的話,那麼就是6萬塊錢。基本上是可以獲得這樣兩部分的待遇的。

當然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形,比方說這個領取退休金的人突然去世以後,他還要贍養一些人,那麼有的贍養這個人呢,在沒有任何經濟收入的前提下,那麼也可以領取一部分的這個撫卹金的待遇,當然這個撫卹金的待遇是有時間限制的,當然還是有標準限制的,所以說這個錢呢是額外的,如果說本身的這個贍養人他是有經濟收入的,就不會獲得撫卹金的待遇了。


社保小達人


對於養老保險: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有一定條件的。可以取出的條件: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你這個屬於第二個情況,是可以領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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