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哪些人有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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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車改辦有關文件精神,2014年車改後能夠領取車補的有三類人:一是機關公務員;二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即參公編制人員;三是機關工勤人員,大致參照科員領取。各個級別的車補中央統一的標準分別為:司局級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各地根據自身財政情況可略微調整,原則上不得高於中央標準的1.3倍,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可放寬到1.5倍。

像小公這裡,因為屬於邊遠地區,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車補就是按中央的1.5倍標準核發的,廳級1750,處級1200,科級750,科員和行政工勤人員600。僅此一項,公務員比事業編制人員的年收入普遍就多出小1萬,對於拿死工資的上班族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進賬。

機關單位的車改是2014年完成的,至今已經發放車補近五年。事業單位車改相對滯後,中央統一的要求是在去年六月份全部完成,但直到去年底,全國不少地方才陸續完成。

由於事業單位太過龐大,各地沒有足夠的財力負擔車補,同時也不符合車改後精簡節約的初衷,事業單位車改後,各地均沒有像機關單位那樣發放車補,而是多數採用實報實銷的方式解決公務用車問題。事業編制人員現階段不能享受車補已是既成事實。

不過少數地區比如江蘇等地,因為財力雄厚,也有在事業單位發放車補的案例。這屬於個例,對絕大多數地區的事業編人員來說只有羨慕的份,不具備普遍性,因此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80後小公


根據《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各個級別的車補標準為:司局級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的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機關補貼標準的150%,不同地區最高補貼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

公車補貼發放形式如下:

1、參照公務員車補發放。事業單位最有可能的執行方式。即廳局級正職1690元,廳局面級副職1560元;縣處級正職1040元,縣處級副職960元;鄉科級正職650元,鄉科級副職600元;科員辦事員和工勤人員500元。(以重慶試點為例)

2、按照湖北省試點的方案,以報銷公務用車費用為主,實報實銷,避免車補普惠制。

3、衛生教育等以坐班製為主的行業,降低發放標準(浙江江蘇試點),其他人員每月200、300元。

目前已經確定要給事業單位發放車補的城市有:重慶、廣東、湖北、陝西、安徽、山西、四川……。


眾說鋒紜


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的參公事業編可以領取公車補貼,但是有實物保障的公務員除外。所謂實物保障,是指車改後,保留公車給特定人員執行公務用的一個制度。目前鄉鎮黨政一把手和縣級黨政一把手都有實物保障,也即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委書記、縣長有公車,不領公車補貼。


小銘同學65


有的,有《機關公務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辦法》。

以青島市為例,依據《機關公務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安全管理規定。凡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均應在駕駛員安全例會上作出檢查,並提交書面檢查報告。屬我委公務用車主要責任的相應扣減當事駕駛員的出車補貼,對造成1000元(含1000元,我方承擔金額,下同)以下責任事故的駕駛員,扣減當月出車補貼100元;

對造成1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扣減當月出車補貼;造成5000元以上的,扣減2個月出車補貼。因私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

駕駛員出車的相關要求規定: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準時出車,熱情服務,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出車時,要在辦公室坐班。下班後、公休日和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遇到緊急情況時,做到及時出車。

2、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離崗須向車輛管理人員請假。因私請假,須將公務用車停放到機關院內。辦公室會同監察室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駕駛員在位情況,無故遲到、未請假不在崗2次或單次超過半天以上者(含2次、半天),扣除當月出車補貼。

3、駕駛員要嚴格遵守車輛管理制度和交通法規,加強車輛維護,及時檢修、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確保車輛無隱患上路。行駛中,乘坐人員不得干預駕駛員正常行駛。車輛行駛因違章所產生的罰款和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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