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正式“易主”调整管理架构,迎来重整关键期

本报记者 陈燕南 童海华 北京报道

11月19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股票代码“*ST庞大”,601258.SH)连发两条公告,公布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等公司重整方面的重大进展。受此消息刺激,*ST庞大股价在20日、21日连续两天涨停。

据了解,庞大集团作为曾经全国最大的经销商龙头,受到市场下行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的滞后等原因影响,自2017年开始恶化,股价一度跌至冰点险些退市。《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庞大集团管理人工作人员处得知,庞大集团自今年9月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以来,管理人经过多方寻找和洽谈,确定三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庞大集团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并且正在与多家银行洽谈进行财务融资。

“目前已经与石家庄国投签订6亿元的共益债务融资意向协议并且也取得了法院的批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将为庞大集团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共益债务融资。该事项将列入重整计划,不过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签署的具体借款协议为准。”该工作人员表示。

正式“易主”

11月19日,庞大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MAXIANG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MAXIANG(马骧)为公司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

庞大集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意味着庞大集团正式“易主”。一直以来,庞大集团董事长一直由该公司创始人庞庆华担任。今年6月20日庞庆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呈,不再担任庞大集团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兼总经理的职务。此后,庞大集团董事长一职由该公司董事王玉生代理。而后代理董事长王玉生于9月17日辞去董事会的相关职务,至今两个多月来庞大集团董事长一职处于空缺状态。

此番担任庞大集团新任董事长的马骧,同时也是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维资产”)的法定代表人。而元维资产与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共同组成的联合体是庞大集团此前确定的重整意向投资人。

相关资料显示,庞大集团的意向投资人组成方皆为深圳市属企业。其中,深商控股成立于2011年7月21日,注册资本10.22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思民,旗下拥有10家上市公司;元维资产成立于2014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马骧,是以重组并购、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产交易业务为主的专业机构,拥有成功重整或重组多家公司的经验;国民运力则是城市交通运营商,成立于2016年8月4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方俊杰。

目前庞庆华虽不再是庞大集团法定代表人,但其本人仍持有20.84%的股份,仍是第一大股东。此外,庞庆华还继续担任庞大集团党委书记和名誉董事长等职。

进入重整关键期

截至 2019年11月7日,共有286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246.99亿元。庞大集团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1~9月取得营业收入161.09亿元,同比下降56.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1亿元,同比下降783.90%。

为支持庞大集团重整及后续经营发展,重整投资人将引入庞大集团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主席、第一大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庞大集团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共益债务融资。而重整投资人及其引进的财务投资人共同向庞大集团提供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作为其投资金额。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庞大集团除了积极引入资金之外,管理架构也发生了变化。为了简化管理环节,厘清权责边界,庞大集团撤销品牌大区建制及品牌大区总经理岗位,设立各汽车品牌事业部、园区管理事业部和商用车事业部。

其中,汽车品牌事业部的职责为对业务经营层面统筹规划与督察管理,管理特性为“线性垂直管理”。拟设立的品牌事业部包括:斯巴鲁品牌事业部、奔驰品牌事业部、一汽品牌事业部、一汽丰田东风品牌事业部、北汽广汽品牌事业部、奥迪品牌事业部,以及综合品牌事业部。而园区管理事业部以省、市汽车园区为基础,统筹管理区域内所含店面的地方物业、地方安防与资产运维(不含流动资产)等,管理特性为“横向范围管理”。

2019年11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上,聘任刘斌和贺立新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庄信裕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奥迪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曹学军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斯巴鲁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曹利军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一汽品牌事业部总经理;杨恒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汽广汽品牌事业部总经理;张涛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奔驰品牌事业部总经理。

不过记者还注意到,这几位高管多数曾在庞大集团内任职。比如刘斌曾任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和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贺立新曾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和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张涛曾任本公司品牌大区总经理、业务部主任等职务。

在进行一系列调整之后,庞大集团发布最新公告,在《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当中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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