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對接讓中蒙經貿合作實現共贏

2019年10月16日,在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一場慶祝中蒙建交70週年主題紀念郵票和紀念封發行的盛大儀式正在舉行。這枚由蒙古郵電總公司發行的郵票以身著中蒙兩國傳統服裝的兒童為主角,標註兩國通用文字,方寸之間凝聚的是蒙古國人民對中國人民的友好感情。

2014年,中蒙兩國建立全面戰略伙伴關係,各領域交流合作走進快車道。經貿務實合作是兩國關係的“壓艙石”,中國連續多年保持蒙古國第一大貿易伙伴和重要投資來源國地位;蒙古也搭乘中國經濟發展的快車,在礦業、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等多個領域取得長足進展。特別是隨著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同蒙古“發展之路”倡議的戰略對接不斷深入,兩國務實合作不斷走深走實。

肯定“一帶一路”倡議成主流

據中國工商銀行標準銀行(ICBC Standard Bank)發佈的2018年度《“一帶一路”互通性指數》報告顯示(該指數從貿易、資本和人員三個維度,評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與中國聯繫的緊密程度),蒙古國不僅位於25個與中國聯繫最緊密的國家行列之中,而且該國互通性指數排名第一。

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蒙古國政府對其高度重視。2016年5月,蒙古國政府在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第72屆會議期間,舉辦了題為“‘一帶一路’倡議:可持續發展走廊”的會外活動。同年11月,蒙古國外交部與本國經濟政策和競爭力研究中心共同舉辦了“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研討會,研究蒙古國的參與路徑。

蒙古國各界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正面意見,已逐漸成為蒙古國認識的主流,對其能夠為本國帶來的發展機遇充滿期待。蒙古國外交部對外經濟合作局前任局長安赫巴雅爾(Vorshilov Enkhbold)對“一帶一路”的評價非常具有代表性。他表示,圍繞“一帶一路”倡議的國家間合作,建立在和平、開放、協作及雙贏政策的基礎之上,各國通過建設基礎設施、減少貿易壁壘、提升人文交流水平、構建經濟一體化的方式參與其中,蒙古國不僅國家發展政策與“一帶一路”倡議相吻合,自身也能夠從中獲利。

2016年9月,中國、蒙古國和俄羅斯三方簽署《建設中蒙俄經濟走廊規劃綱要》;2019年4月,中蒙簽署《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和“發展之路”倡議對接合作規劃》。在推動中蒙兩國發展倡議對接、深化雙方各領域合作方面,蒙古國政界和主要政黨之間已經達成共識。蒙古國企業界也積極響應“一帶一路”倡議,例如,蒙古國金屬公司(MMC)認為“一帶一路”倡議對蒙古國的影響包括:可為蒙古國修建鐵路和公路網提供資金支持;提升蒙古國與外部市場連接的緊密度;有助於蒙古國礦產品出口中國,與中國製造業實現雙贏;蒙古國能更好地利用中國和東北亞市場,擴大本國銅礦出口。

有專家分析,蒙古國希望利用自身的資源稟賦,積極開發本國電力能源,不僅致力於解決國內電力供給不足的問題,還力圖實現國家電力的對外輸出,將蒙古國打造成為東北亞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蒙古國用電市場小、電價水平較低,且缺乏資金興建電廠。因此謀求通過參加包括倡導國際能源合作的“一帶一路”,與中國建立能源電力合作伙伴關係,以推動本國電力工業發展,也成為蒙古國積極響應和參加“一帶一路”倡議的主要動力。

經貿互補有潛力

中蒙山水相連,距離近,邊境線長。經貿合作有著天然的地緣優勢。兩國經濟結構差異明顯,在基礎設施、經濟結構、金融實力、科技人才、資源分佈、人口數量等方面差異較大,能夠充分激發互補潛能。

特別是“一帶一路”倡議實施以來,中企在蒙古國投資並參與實施了一大批有助於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項目,承建了該國第一條高速公路(烏蘭巴托市新機場高速公路)、第一條跨區域高壓輸變電線路(烏蘭巴托至曼德勒戈壁輸變電線路)、跨鐵道路口兩座立交橋、跨圖拉河兩座鋼筋混凝土橋及多條省際公路;幫助其建設了覆蓋全國的通信骨幹網及教育、電子醫療網絡;實施了學校、棚戶區住房改造、殘疾兒童發展中心等惠及民生的項目……

蒙古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2019年6月,蒙對華貿易總額44.97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5.1%,佔蒙同期外貿總額的66.13%。其中,對華出口貿易總額35.66億美元,較上年增長7.6%。

提到投資蒙古,首先想到的就是礦業領域。礦產業是蒙古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礦業產值佔蒙古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30%。數據顯示,蒙古國現已探明的有鐵、螢石、磷、煤、石油、銅、鉬、金、銀、鈾、鉛、鋅、稀土等80多種礦產,超過5000個以上的礦點。蒙古國礦業與重工業部副部長扎德格扎布表示:“近年來,中國已佔到蒙古國礦產出口比重的九成,如今來我們國家投資的中國企業越來越多。”

此外,蒙古國另一個獨特的投資機會是肉類行業。廣闊的草場、長期以來的遊牧生活習慣使得蒙古國國內牲畜數量遠遠超過人口數量。蒙古國肉類的價格便宜,國內從事肉類業務或肉類加工等產業的公司並不多,肉類產業發展方興未艾。

近年來,包括中國、美國在內的主要肉類製品消耗國的消費者們對肉質有了更高的要求,而蒙古土壤資源豐富,生長的植物和穀物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比其他地方的植物和穀物高。因此,有專家認為,蒙古當地的牲畜常年在草場自由活動、食用綠色植物,其肉質比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肉類含有更高的礦物質和營養。這些因素都使蒙古國的肉製品行業有著極大的發展潛力。

不僅如此,整個蒙古國的消費需求正在高速增長,非常有潛力發展成為一個小型而富有的消費市場。奢侈品消費在這裡迅速擴張,各地的咖啡店、蛋糕店、遊樂場、快餐店、娛樂場所、大型綜合百貨商店等紛紛湧現,蒙古國國民對這些新興消費領域興趣盎然。

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如火如荼

提起二連浩特這座城市,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可能名不見經傳,但在蒙古國民眾的眼中,這裡卻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和代表,更是他們在中國的一大消費場所。

二連浩特作為獲國務院批准的全國13個沿邊開放城市之一,與蒙古國扎門烏德市隔界相望,相距僅4.5公里,邊境線長72.3公里。它是“一帶一路”與蒙古國“草原之路”的交會對接的重要節點;連接中蒙俄經濟走廊中通道的“樞紐”;全國四大鐵路口岸之一,擁有世界最大的換輪庫和世界一流的H986貨運列車查驗系統;是我國對蒙古國開放的最大口岸。

二連浩特先後建成了邊境經濟合作區、互市貿易區等中蒙經貿合作平臺,現有口岸貿易量佔中蒙的1/3,貿易額佔中蒙總貿易額的的1/2,由二連浩特口岸出口到蒙古的糧油、機電產品約佔蒙古國市場份額的70%,果蔬和日用品約佔蒙古國市場份額的80%;二連浩特口岸出入境人數佔中蒙出入境人數的80%以上,每年來二連浩特旅遊購物的蒙古國公民近百萬人次。

近年來,中蒙之間以資源產品為主的邊境地區貿易合作呈現出發展勢頭好、增長快和潛力大等特點。但也存在一些困難亟待解決,其中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不暢問題尤為突出,口岸通關功能和法律依據亟待完善對接。

2014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蒙古國大呼拉爾演講時提出“要建立中蒙二連浩特—扎門烏德跨境經濟合作區”。歷經5年的談判,2019年6月4日,中蒙兩國政府正式簽訂了協議,雙方共同建設總面積18.03平方公里的二連浩特—扎門烏德經濟合作區。從建立跨境經濟合作區入手,實現邊境貿易的規範化、制度化,進一步刺激中蒙貿易良性增長,為兩國貿易與投資往來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一帶一路”與“發展之路”深入對接向前再邁一步。

人文交流有亮點

據瞭解,為慶祝中蒙建交70年,中蒙雙方安排了貫穿全年的涉及政治、經貿和人文等領域的70項紀念活動。例如《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卷、《擺脫貧困》西里爾蒙古文版首發式暨中蒙治國理政研討會已於今年8月在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舉行。蒙古國副總理恩赫圖布辛表示,這兩本書將幫助蒙古國讀者更好地認識中國的發展進步,加深兩國人民的相互理解和相互欣賞,引領兩國在“一帶一路”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又如在蒙古國立大學圖書館舉行的“2019中國高等教育展”,吸引了來自中國清華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天津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等約30所中國高校參展。

不僅如此,由蒙古國駐華大使丹·鋼呼雅格倡議組織實施的《70位作家70部名作》蒙古文版和《蒙古國詩選》中文版圖書也已經正式發佈。《70位作家70部名作》蒙古文版精選了魯迅、郭沫若、老舍、莫言等不同時期中國著名作家的代表作品,由蒙古國駐華使館和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蒙古語部聯合翻譯出版。丹·鋼呼雅格表示:“《70位作家70部名作》蒙古文版和《蒙古國詩選》中文版的發行是貫穿全年的紀念活動中的一項,相信通過這些圖書,中蒙國民將加深對彼此歷史、文化和傳統習俗的瞭解,進一步鞏固友好關係,增強互信。”

蒙古國的投資優惠政策

(一)優惠政策框架

根據《投資法》內容,蒙古國主要通過稅務激勵措施與非稅激勵措施吸引外國投資。稅務激勵措施包括減稅、免稅、稅收穩定證書等,具體內容將在本章第六節中詳細介紹。此外,在特殊情況下,建築施工過程中進口的技術設備可以免繳關稅並享受增值稅零稅率。蒙古國政府一般為國內外投資者提供相同的稅收優惠,偶爾為進口基本燃料和食品或進口某些目標行業(如農業或能源)提供免稅。這種免稅可以適用於蒙古國的5%的進口關稅和10%的增值稅。此外,蒙古國政府有時會將10%的稅收優惠逐項擴大到礦業、農業和基礎設施等關鍵領域的投資。

非稅激勵措施主要包括外商的土地使用協議,以及為在自由經濟區、生產、或工業園區的投資提供支持和簡化註冊、檢驗程序。若外方投資的基礎設施、生產、科技、教育領域的項目需要從國外僱傭更多數量的外國勞動者和專家,可免除僱傭費用並簡化許可程序。創新項目的融資可以得到支持,出口導向的創新項目的融資可以提供擔保支持。對於國外個人投資,其家庭成員也可享受多種入境簽證和居住許可。

(二)行業鼓勵政策

政府在基礎設施、建築、機場、能源、環境、教育、健康、鐵路及公路項目領域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策。蒙古國允許國外企業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的形式參與到這些項目當中。國家或國家開發署將通過稅收、金融及非金融方式支持這些項目。

(三)區域鼓勵政策

《投資法》對於不同投資地區設置了不同的投資領域及稅收穩定期間和界限。如,在礦藏領域,投資於東部、西部地區比投資於其他地區享受更長的稅收穩定期限,且對投資數額要求較低。此外,外國投資者在距烏拉巴託600—1000公里的省永久經營並且設立不少於3個工廠的,其經營活動、財產、銷售財產所得收入可享受50%到90%的稅收減免。

(四)反歧視及公平貿易政策

就反歧視及公平貿易而言,總體上,蒙古國的體制及法律沒有對反對歧視外商作出規定,外商反響比較大的歧視政策主要有:(1)政策規定外國投資者設立企業的最低投資要求是10萬美元;(2)外國國民和企業不得擁有不動產,只能擁有使用權,且使用權在一定年限之後會失效,到期不自動續,只有蒙古國成年公民可以擁有土地。但《蒙古國投資法》規定所有投資者,不論國籍,應當享受國民待遇,而蒙古國本國投資者沒有最低投資限制,且蒙古國國民可以享有不動產所有權,目前這一法條的落實程度還不夠。

蒙古國投資前準備

1.投資蒙古國必須首先知曉投資促進/管理機構

蒙古國國家開發局(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負責吸引外資、改善投資環境以及向投資者提供服務,替代了此前的蒙古投資管理局Invest Mongolia Agency(IMA)。蒙古國國家開發局確保與投資有關的法律及法規的實施,制定投資方針與計劃,授予批准併發布統計數據。開發局通常在投資計劃和保護方面向投資者提供支持。此外,蒙古國總理辦公室設有投資者諮詢委員會,有時會吸納外商投資代表。

2.投資行業規定

《投資法》於2013年10月3日頒佈,是蒙古國規範投資行為(國內投資和國外投資)的主要法律。為吸引外商投資,《投資法》中減少了外國投資者和本國投資者的差別併為外國投資者提供包括稅收優惠在內的一些激勵措施。此外,本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均可自由地投資任何行業且無須得到政府的批准或受到其他形式的限制,除非某一外國國有實體(50%或以上由某一國直接或間接持有)試圖取得某一經營採礦、銀行和金融或媒體及通訊行業的蒙古國實體33%或以上的股本總額。在此情況下,外國國有實體應當取得蒙古國國家開發局的批准。目前,蒙古國已與43個國家簽署了相互保護和促進外國投資的協定並與25個國家存在有效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3.投資方式

在蒙古國,投資者可以採取多種方式進行投資,包括單獨或與其他投資者共同設立某一實體,也可通過購買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併購、特許權、產品共享和其他協議、融資租賃或特許經營權以及法律不禁止的其他任何形式。

4.准入條件及審查

由於2013年《投資法》的頒佈,蒙古國目前的市場準入壁壘數量相對較低。外國投資者與本國投資者不存在歧視對待,並且所有行業(法律禁止的行業除外)的投資無須取得政府的批准。然而,從事某些特殊行業(例如能源業、採礦業、建築業或銀行業)可能需要取得特別許可。取得該等許可的流程和要求根據行業的不同而有所區別。該等特別許可一般受2001年2月1日頒佈的《許可法》的規制,該法列明瞭需要取得該等許可的活動清單以及頒發許可證的流程,每一行業的相關法律會對此作出進一步規定。

戰略對接讓中蒙經貿合作實現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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