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16时03分许,李某某驾驶闽FSXXX8号小型轿车在和平南路桂林图书馆路段与由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你一定这样做!
六个要点保安全
1、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2、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逆向行驶。
3、电动车不得违法载人载物。
4、驾驶电动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5、驾驶电动车不得闯红灯。
6、不得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漳平公安交警提示
电动车行驶在马路上相比汽车而言始终较弱,无论发生事故时谁的责任,受伤严重的肯定是电动车,所以骑电动车出行一定要做到以上这些,防患于未来。
来源;漳平小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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