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法院:無計可施“大姐大”“栽”在了最後一小時

法制日報安陽電(睢位紅 李群偉 王 穎)“兄弟,趕緊給我弄2萬塊錢,姐隔天兒就給你”,“曉蓉,從你賬上勻萬把塊錢,給我送到法院來,我明天還你”……被執行人馬某從被法警拘傳回法院,就擺出一副盛氣凌人的“大姐大”派頭,不停打電話讓人給其送錢。可幾個小時過去了,愣是沒籌到錢,還非要再等一個小時。最後因害怕被拘留,才履行了剩餘欠款義務。

2017年8月,馬某自稱需要資金週轉,找了3個朋友作為保證人,向銀行借款18萬元,借期1年。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並在公證處進行了公證。借款到期後,馬某未如期還款,被起訴到法院。判決生效後,馬某逾期未履行,銀行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在秋季集中行動的時候拘傳過馬某一次,當時履行了15萬餘元,還剩不到3萬元說什麼也賴著不給了。法警多次電話聯繫馬某,其不是辯稱沒錢就是不接電話。22日上午,法警得知馬某出現在某商場附近,隨即火速出擊將其再次拘傳回法院。

來到法院的馬某進屋就往凳子上一坐,擺出一副盛氣凌人、見過大世面的“大姐大”姿態,絲毫沒把剩下的欠款當回事。當被告知不能把法律義務當兒戲,不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完全部義務,照樣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時,馬某開始不緊不慢地打電話籌錢。直到下午5時許,幾個小時過去了,馬某都沒籌到剩餘欠款,還非讓幹警再等一個小時。當拘留決定書擺在面前時,馬某無計可施,自認拖不下去了,只得通知丈夫送來現金,該起案件才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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