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一男子因滥伐林木被查处

掌上曲靖讯近日,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在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载有新鲜杉木原木的可疑车辆。经过盘问,获悉该车杉木原木是九龙街道恰等村王某滥伐的,准备拉到罗平县以龙岗木材市场进行非法销售。经查,2019年王某共买了3片杉木欲砍伐后销售,有两片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另一片位于九龙街道中和堡村,王某就想浑水摸鱼,在没有办理任何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或经任何林业主管部门的允许同意下就擅自将林木砍伐。

经办案民警现场勘验和林业工程人员的测算,被滥伐的林木为53棵杉木,共计活立木蓄积为8.8535立方米。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罗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涉嫌违法的王某进行了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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