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退休工资减发

来信人:何老师

本人为2014年11月退休的农村教师,不知道为什么9月退休工资至今未发,10月、11月每月工资较8月降低了近1000元,也未收到相关部门的解释,请领导予以关怀,谢谢!

回复单位:人社局

网友您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以后,市社保局于近期对改革后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重新核算,您也在重新核算的范围之内。根据皖人社秘【2018】113号文件规定,“改革前可以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有关工作人员,在改革后退休时,发放一次性补贴。”所以教师以前按照100%比例发放养老金的人员现在社保这边都重新按照90%比例计算发放,其中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10%部分从退休当月开始扣除,所以造成近几个月养老金有所减少,等10%部分全部扣除结束后,就会按照重新核算的养老金标准发放,另外扣除的10%部分金额后期会由所在单位按原渠道进行一次性补发。2019年11月19日,已电话联系您解释了政策,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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