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向陽,長豐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21執1038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董向陽,長豐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董向陽

性別男

年齡46

身份證號340121197********3119

住址安徽省長豐縣楊廟鎮棗林村鋪中組37號

立案時間

執行法院長豐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安徽省長豐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董向陽、張興梅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一次性償還原告顏傳松人民幣1480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履行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債務利息以100000元本金計算)。 案件受理費3500元,由被告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如本判決生效後,義務人拒不履行給付義務,權利人可在本判決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兩年內,依法向本院申請執行。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涉案金額0.00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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