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咖啡因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翼城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咖啡因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翼城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咖啡因”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坚决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创优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咖啡因”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咖啡因”(俗称“面面”、“片片”),是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毒品范畴。

二、吸食“咖啡因”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吸毒成瘾或成瘾严重的,依法采取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咖啡因”,容留他人吸食或者介绍买卖“咖啡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咖啡因”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举报电话:0357-4934110

特此通告

翼城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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