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燃氣集團泰山港華致全市燃氣用戶告知函

尊敬的燃氣用戶:

您好!

近期不斷有單位、個人冒充我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上門推銷及張貼銷售燃氣波紋管、報警器等燃氣設施的通知,泰山港華特此告知:我公司從不張貼各種以收費、盈利為目的的通知(催繳欠費除外),更不會以任何理由先行收取用戶費用,請廣大燃氣用戶對上門推銷、張貼各類燃氣通知等事件注意識別,謹防上當。

泰山燃气集团泰山港华致全市燃气用户告知函

泰山港華定期入戶安全檢查時,會提前張貼《燃氣定期安全檢查通知》,並於每月月底於泰山港華微信公眾號推送次月安檢計劃信息,入戶安全檢查為免費;停復氣會張貼《停復氣公告》,此為提醒用戶注意因各種特殊原因造成燃氣停氣期限,避免給您帶來用氣不便。

泰山燃气集团泰山港华致全市燃气用户告知函

如您再看到相關燃氣通知,請注意落款單位,我公司全稱——泰安泰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簡稱泰山港華。我們再次提醒所有燃氣用戶:各類燃氣通知落款不是“泰安泰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的皆與我公司無關。泰山港華所有入戶服務工作人員,統一穿著“泰山港華”標識的工裝,並佩戴“泰山燃氣集團”LOGO及工作證,如發現有人上門冒用泰山港華名義推銷燃氣產品,可撥打24小時服務報警電話:8227085或所在區域燃氣網格員電話(詳見所在區域張貼的便民服務信息欄)進行身份核實或直接撥打報警電話:8213129或110,如您需要選購優質燃氣具或更換波紋管,可撥打6271225/6262706,我公司將有專業技術人員竭誠為您服務。

泰山港華再次溫馨提醒所有燃氣用戶:私自動用燃氣設施,極易造成燃氣洩漏,形成社會公共安全隱患。為避免出現此類情況,請務必提高警惕,多詢問多甄別。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毀損、擅自拆除、移動燃氣設施或者擅自改動市政燃氣設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依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毀損、覆蓋、塗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

燃氣無小事,謹慎加小心,公共安全,你我有責。

泰安泰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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