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超定額累進加價、轉供用水、節水評估,《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下月起實施

昨日上午,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修改實施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新修改的《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將於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障用水安全,提高用水效率,將我市創建成為全國節水型城市,我市於2018年開始對原實行的《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進行部分修改。

  此次修改後的《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主要對城鎮公共供水管網內非居民實行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轉供用水、節水評估等內容作出了相應規定。同時,對工業間接冷卻水、洗浴、滑雪場、現場製售飲用水、建築施工、生態景觀等用水戶,未經循環利用或者回收利用直接排放的作出了相應處罰額度。

  近年來,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特別是爭當能源革命尖兵作為我市經濟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突破口,對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新標準,同時在節水管理和行政執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條例》中的一些條款已不適應實際工作。經過對現行《條例》和我市水資源狀況、城市發展、用水現狀經過反覆調研、論證後,對原《條例》中的相關條款作了進一步修正和完善,起草形成了《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修正案(草案)》,今年9月27日經省人大第十三屆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實施。


來源 大同日報

記者 苑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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