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區愈演愈烈的物業糾紛和管理亂象,作為業主您有什麼好辦法?

扁氏兄弟


國家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建立健全街道辦和社區黨組織,在小區業主大會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的物業工作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在物業管理條例中增補法律法規條文。



醉太平II


不要炒作物業,抹黑物業!物業也不容易,員工待遇待遇也低,因為物業費低,只有那麼一點錢,要維持公司的運轉。講實話,我搬了一次家,二個小區的物業都不錯!搞得蠻好的。倒是少數業主不交水電費,不交物業費,一天到晚說物業的不是,其實是他自己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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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現在全民抵制,為什麼會如此呢?其實就是一個原因。它不是業主所選,而是開發商自己指定,特別是處理問題,它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獨”和“霸”而不是與業主的協商解決處理問題。這可能是目前為止各地業主的最大心結。

但對於是否就因此取消物業,這個問題我看還不能僅僅憑個人的單方面情感出發,來一個全面的取締與禁止物業的服務,這不是客觀的對待問題處理問題的方法。因為小區物業服務它確實也能給廣大的業主帶來一定的好處,如環境的整潔,和物業維修服務及時性以及整體管理的秩序與安全問題都是不可或缺的。這些問題我想依靠所謂的社區或業主自治是不可能完全達到物業服務的最高的境界和標準吧?

但如何處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關係或矛盾?我的意見是統一取締開發商的派遣制度。或由開發商主持的和業主們共同參與招標選拔的公司入住小區來進行小區的物業服務!而不是管理性質的服務。由此化解物業與業主之間矛盾。而且物業的定性就是服務而不是管理!對於業主們的違反小區大家整體利益的,物業可以提出意見制止或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全體業主大會意見制止。對不聽從物業和全體業主意見的,特別是違反有關法律的業主業委會可以授權物業提起法律訴訟請求。

通過上述問題的細化解矛盾提高業主與物業服務的公平合理的平等相處,這樣才是有助社會和諧穩定,文明祥和小區的建設。僅供參考。不喜勿噴!


圖沒臉


我現在居住的小區,也沒看到物業與業主有啥矛盾,更沒發現管理混亂的情況,小區美的象公園物業費也不貴,每平月1.2元小區也不大,不足500戶。沒有業委會,也沒有業主維權,也沒有欠費的,也不用去物業交費,也不用開收據,更沒有要發票的,有事找物業,也不用去物業,在微信群裡一說就行了,方便快捷效率高。我是120平的房子,兩個車位每年加水電消費共7000至8000元。每年分兩次把錢存入銀行卡就行了。我要查消費數額時,可在微信裡問問。手機短信如扣費馬上就通知我,很方便。

物業把你戶外的一切收拾的乾乾淨淨,夏天烏語花香,物業隨叫隨到,隨到,物業與業主見了面,如同朋友相見,親親熱熱,我怎麼就沒發現象網上網友黑物業的現象呢,沒有發現欺壓業主的霸道現象。有人說取消物業,我說沒了物業,小區的事誰管,業主交點費,小區大事小事有人管,多省心阿。你們不相信可以到山東臨沂買房源集團的房子,房子質量好,放心。物管是房源的物業公司。物業更好,住的舒心,這不是廣告,這是真實情況。附上一張照片,看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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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和停車費佔家庭收入比例不小,且與水電氣一樣屬於家庭剛需,現在物業公司小、散、亂,絕大多數是開發商建房後留存的物業公司,開發商將其視為千秋萬代從業主頭上謀利的機器,收費不標準、不規範,甚至勾結黑惡勢力強迫業主就範,成為建立和諧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呼籲國家重視這個關係全國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參照水電氣等公用事業管理模式進行管理,設立地區標準,建立較大規模專業物業公司,便於統一和規範管理,服務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這樣也便於各小區業主聯合進行監督,改變各小區業主相對於物業公司勢單力薄的弱勢現狀。


天下去得1


最混蛋就是物業公司這幫土匪惡霸,打劫業主的合法權益。打劫業主的利益。吃喝拉撒睡都是業主養著,還在業主面前耍橫!最不要臉的就是物業公司!流氓成性。無賴地皮作風!一盒報箱,放在門口,被人別了鎖,報紙雜誌丟失,說什麼是個人財產,物業公司不負責任。他們只管秩序。業主丟失了電瓶,步負責任,他們只管秩序!業主懂麼?大聲質問!要這些物業公司幹啥用啊!打掃衛生包給大爺大媽們。電梯包給專業維修隊。暖氣片不熱,這是他們裝的麼?不是,是開發商裝的,一順又問題,就是物業幫忙給看看。就不解決問題。暖氣片就是不熱,啥問題呢?一臉茫然。我們只管秩序,秩序好麼?先廣告滿天飛。門上,走廊,電梯門口都是廣告。一說那是你們業主自己的事。閒雜人員進出自由。那是跟著你們業主身後進來的。他們總是又理。就是步解決實際問題。每年交幾千元錢的物業費到底讓他們來幹啥呢?攆也攆不走!就賴在小區混吃混喝一一幫地皮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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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生活小區的物業進行改革。雖然物業公司也是改革的產物,實踐證明,它不適合現在小區的管理,它除了賺取鉅額利潤外,還嚴重的防礙了政府基層組織對小區的領導。既然不適合對小區的管理,那就要對它進行改革,去消物業公司,重新把小區交由居民委員會或社區服務中心進行管理,他們會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對小區進行全面管理。居民委員會或者社區服務中心,不會賺取鉅額利潤,業主的物業費都用在業主身上,沒有了於物業公司的爭鬥,小區不就安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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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是最好的管理辦法,原因1:現在下崗職工那麼多,政府可以應聘他們去物業上班,減少政府的壓力,老百姓也高興。2:矛盾的原因主要是物業大部分都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私人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成本越低越好,收入和支出肯定不願意透明化,這樣業主和物業矛盾也就出來了。3:因為是私人企業所以政府政策落實不到位,處罰成本太大,程序複雜,如果換成政府管理,我想以上的問題迎刃而解。最後說一句關鍵解決了下崗職工的就業問題。


豹哥跑跑


面對愈演愈烈物業糾紛管理亂象,這個提問意味深長。其實從全國來看,近十幾年來,國家安定、社會穩定。經濟總量穩居世界老二。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民的幸福指數逐年提高。物業小區是老百姓的住所,關係大家的衣食住行,絕大多數都是安定合詣的。當然也存在物業管理與業主之間的關係糾紛,關係對立。但是絕對談不上所謂的愈演愈烈。這種情況也就算個案,不會也不可能會出現漫延開來的情況,黨和政府肯定是關心的,並且在不斷出臺一些措施,逐步化解矛盾糾紛。因此要積極健康的看問題。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是天生的一種關係,如何才能化解?這確實是需要智慧。從宏觀的角度看,政府應該研究出臺更為明確的物業管理細則,對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務有清晰的要求。另一方面有條件的小區都應該支持成立業委會,對參選人員也應該有非常明確的條件,就如同國外選議員一樣,方方面面都是透明的,你是多少資產?幹什麼工作?老婆姓甚名誰?幾個子女?等等。你如果決定參選,就必須接受這個條件。便於大家監督。不要小瞧業委會的參加條件,它決定了參選人員是否真正具有素質,是否真正具有公德意識,奉獻精神。由一群這樣的人組成小區業委會-中國最基層的民選組織,何愁搞不好小區?物業服務不行由業委會重新招聘就是了。哪裡會產生管理亂象和尖銳的物業糾紛呢?業委員會職能中最為重要的一項就是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有一群高素質的人員擔此重任,才能起作用。小區如同社會細飽,毎一個小區都是健康的,我們這個社會就健康。大家覺得是不是這樣的?


普道之子


首先小區是業主的小區,如金福地花園小區換物業經過小區業主大會授權才業委會和新物業簽訂合同入駐金福地小區的。老物業是開發商成立物業公司因為種種原因賴在小區,霸佔"管理"!及沒有和小區首屆和換屆業委會籤服務合同,又沒有和廣大業主籤服務合同。中間的利益可想是巨大的,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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