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朝鲜
朝鲜位于亚洲东部,是东方文明古国之一。朝鲜半岛上最初的居民大概是从北面大陆迁移来的,属于蒙古人种。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人类遗址,遍布朝鲜各地。根据中国古代历史文献记载,从很古的时候起,中国北方的居民就不断移居朝鲜。根据《史记·宋微子世家》和《汉书·地理志》的片断记载,殷末周初,殷王族箕子率族人逃到朝鲜,在今平壤一带建立了“箕氏朝鲜”。其管辖范围,大体上包括朝鲜半岛北半部和中国辽东地区。此后几个世纪箕氏朝鲜的情况,文献记载中断,不得而知。战国后期,箕氏朝鲜同中国北方的燕国发生过战争,战败后双方以满番汗为界(今朝鲜大宁江口博川郡),其后逐渐衰弱。
从公元前 3 世纪末开始,关于古朝鲜有了较为可靠的记载。西汉初年,燕人卫满率领大批逃亡者,投奔箕氏朝鲜。朝鲜王让他们在边境驻守。卫满逐步发展势力,于公元前 194 年袭占箕氏朝鲜的都城王险城(今朝鲜平壤),推翻箕准的统治,自立为朝鲜王,建立了“卫氏朝鲜”。统治范围大约在今平壤一带。卫氏朝鲜存在了 80 多年,公元前 108 年,汉武帝发兵侵入朝鲜,灭掉卫氏政权。在其故地设立了乐浪、玄菟、临屯和真番四郡,每郡下设若干县,乐浪郡就在卫氏政权的中心地区,设太守治理。后来,汉朝被迫撤消临屯、真番二郡,玄菟郡治也移入辽东,仅留下以平壤为中心的乐浪郡。
东汉末年,割据辽东的公孙氏又在乐浪郡南部分置带方郡,隶属于乐浪郡,统辖以汉城为中心的汉江下游地区。魏晋等封建王朝仍然控制着乐浪。公元 4世纪初,高句丽向南发展,收复乐浪。带方郡也逐渐为新兴的百济收复。“汉四郡的设置对朝鲜各部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有巨大影响。”汉族同古代朝鲜居民密切接触,中国先进的生产技术传到了朝鲜,促进了古代朝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三国志·魏志·东夷传》和《后汉书·东夷传》的记载,大约在公元前后,居住在朝鲜半岛南部的韩人形成了 3 个部落联盟:东南部是辰韩人的部落联盟,西南部是马韩人的部落联盟,位于二者之间的是辰韩人的部落联盟。位于朝鲜东海岸的是 貊人部落联盟,朝鲜半岛东北部是沃沮人部落联盟。与此同时,在中国辽东及鸭绿江中游一带的高句丽人部落联盟,正向朝鲜半岛北部发展。
(2)高句丽
高句丽是中国东北的古老民族,属于 貊族系。周秦之际,为东北的“高夷”。分布在中国辽东和鸭绿江两岸。战国时期(公元前 475—前 221 年),属中国北方和燕国管辖。汉武帝时,以高句丽为县,属玄菟郡。宣帝时,设在朝鲜半岛东北部的玄菟郡撤到辽东,高句丽仍在玄菟郡辖境之内。
高句丽部落联盟是由五个部落组成的,即消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部和桂娄部。其军事首领最初是在消奴部中产生,后来转由桂娄部推举。公元前后,高句丽人进入了奴隶社会,建立了国家。《三国志·魏志·高句丽传》中记载有高句丽人阶级分化的情况。奴隶主贵族(大家)有 1 万多人,他们不参加生产劳动,迫使平民(下户)交纳米粮鱼盐。除战俘外,犯罪人的家属有时也沦为奴隶。
由于阶级分化和阶级矛盾的发展,氏族部落的管理机关便转化为国家政权机关。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变成了拥有特权的世袭国王。国王之下设有相加、对卢或沛者、古雏加、主簿、优台丞、使者和皂衣先人等各级官吏,掌握行政、军事、司法等大权。这时,贵族议事会已握有对平民生杀予夺的大权。部落成员大会已无实际意义,仅在每年十月举行东盟大会时,负责迎祭部落神。高句丽国最初以纥升骨城(今吉林集安县西北高句丽霸王朝山城)为国都。公元初迁都于尉那严城。
高句丽国家建立以后,不断和中国封建政权所属的辽东、玄菟、乐浪三郡以及鲜卑、靺鞨各族和朝鲜半岛南部的韩族进行战争。与此同时,先后征服了邻近的沸流、荇人、北沃沮、梁貊、盖马、句茶、东沃沮、曷思和朱那等部落,国土不断扩大。3 世纪初,高句丽又迁都于丸都(今吉林省集安县)。
从 4 世纪中叶起,高句丽因为受到西面鲜卑族、燕国的打击,开始大力向南发展,和半岛南部的新罗、百济展开了长期战争,一直延续到 7 世纪。广开土王(公元 391—421 年)多次率军南进,并同当时日本在朝鲜的侵略势力作战。通过一系列战争,高句丽把领土扩展到汉江中下游一带。公元 427 年(高句丽长寿王 15 年),从丸都城移都平壤。
随着国力的增强,高句丽的对外掠夺战争规模逐步扩大,次数明显增多,战俘也不断增加。据《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记载,公元 4 世纪初到7 世纪初的 300 年间,高句丽贵族对辽东、玄菟、乐浪三郡以及契丹、突厥、百济、新罗进行了频繁的战争。规模较大的战争有 12 次,从外部掳获人口 5万多人,夺回被掠走的人口 1 万多人。好太王碑铭记述有烟户制度,高丽王的坟地上有一种称为“烟户”的守墓奴。好太王死后,守墓人共有 330 户,其中 220 户是从外部掠来的韩秽人,110 户是本族民户百姓。守墓奴以户为单位,说明有自己的家庭。他们大约耕种一小块土地,从事照管墓地的劳役。守墓奴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并且世代为奴。这时也有债务奴隶,法律规定欠公私债务到期不能偿还者,没其子女为奴。
国家统治机构在这时进一步强化。原来的五个部落组织已不复存在。新起的奴隶主贵族分内、东、西、南、北五部,其中内部是王族,地位最高。地方分设州县,大城设“傉萨”,一般的城设“处闾近支”,各级地方政权都有统兵的将军和辅佐地方官的僚佐。文武官员都听命于国王。国王、各级官吏和人民的服饰都有严格规定。统治者用极其残酷的法律镇压人民。对叛逆罪先用火刑,然后斩首;对盗窃罪的处罚也十分严酷。
(3)百济
百济在朝鲜半岛的西南部,地处汉江下游,土地肥沃,宜于农业,是半岛上最先种植水稻的国家。百济国大约形成于公元初期,是以马韩部落联盟中的百济部落为中心建立起来的。马韩的北部邻近乐浪郡和带方郡,百济部落在马韩北部。百济最初的政治中心在慰礼城,不久又移至汉山城(京畿道)。征服马韩各部落后,百济强大起来。公元 4 世纪初,百济消灭了带方郡中国政权,与高句丽接壤,从此又不断和高句丽进行战争。
百济对马韩各部落的征服,促进了奴隶制的发展,战俘常常被分赐给将士作家庭奴隶。有些奴隶可能被强迫在王室经营的武器制造、木器、纺织等手工业部门劳动。被征服部落受着奴隶式的剥削。他们必须向国家交纳布帛、丝麻及稻米等实物税。百济奴隶主还残酷剥削村庄农民,征发 15 岁以上的男子从事服军役和从事繁重的徭役。
沉重的剥削和压迫激起奴隶和村庄农民的不断反抗,他们或武装起义,或大批逃亡,使统治阶级受到重大打击。公元 399 年,百济阿华准备进攻高句丽,“大征兵马,民苦于役,多奔新罗,户口衰减”①。逃亡数目常常达到几千人和几千户。
百济在和高句丽的长期战争中,常吃败仗,被迫一再向南迁都。公元 474年迁都熊津(忠清南道公州),公元 538 年又移都泗沘(忠清南道扶余)。并一度改国号为南扶余。5、6 世纪以后,百济又多次遭受新罗的攻击,国势日趋衰落。百济曾依靠中国南朝各代的政权和日本来对抗高句丽和新罗。7世纪中叶,百济在新罗和唐朝的夹击下灭亡。
(4)新罗
新罗位于朝鲜半岛的东南部,是由辰韩部落联盟中的斯卢部落(即新罗部落,又称新卢)发展而成的。斯卢由六个有血缘关系的氏族组成。传说当朴赫居世作部落领袖时,斯卢强盛起来,此后部落首领的职位便由朴、昔、金三个拥有特权的家族世袭继承。
辰韩地区“土地肥美”,约在公元 2、3 世纪时,农业已较为发达,“宜种五谷及稻,晓蚕桑,作缣布,乘驾牛马。”辰韩还是当时著名的产铁地区,马韩、州胡(今济州岛)、倭、 人都来这里买铁,铁还用作交换媒介。
4 世纪,新罗贵族用武力统一了辰韩各部落,建立了以庆州为中心的新罗国。此时,百济和高句丽不断进行战争,新罗利用自己举足轻重的有利条件,乘机扩张领土,形成三国纷争的局面。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罗以战俘为奴,用于生产。国王往往把奴隶连同财物和田庄一起赏赐给有功的大臣。在王室和贵族田庄上劳动的可能有一部分奴隶,大部分可能用作家庭仆婢。此外还有一些罪奴和债务奴隶。被征服部落的地位和奴隶相差不远。
直至 5 世纪初,新罗国王还不是世袭,仍由贵族推选。起初,国王常将被征服的部落分赐给斯卢六氏族,六部贵族遂成为新罗的统治集团。为了巩固贵族的特权地位,公元 5 至 6 世纪,新罗统治集团确定了被称为“骨品制”的等级制度。整个社会分为若干骨品(即社会阶层的等级),某一家族永为某一骨品,被剥削的奴隶和村社农民不列入骨品。朴、昔、金三家王族是最高的“圣骨”,垄断了王位。大小贵族属于不同的“真骨”,担任相应的各级官职。这时还有一种决定国家大事的“和白”(国王与贵族的会议)会议制度,只有国王和高级骨品的贵族才能参加。各骨品之间互不通婚,婚娶在同一骨品内进行。
公元 5 世纪以后,新罗的政权机构已初具规模。智征王(公元 500—514年)、法兴王(公元 514—540 年)和真兴王(公元 540—576)三朝为了实现中央集权,制定了复杂的官僚体制和等级森严的爵位制度,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系统也大体完备。在新罗贵族中有一个军事集团,叫“花郎”,是氏族亲兵制的残余。花郎由青年勇武的贵族组成,推选产生。人数不等,由几百人到几千人,是新罗统一战争中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
从 6 世纪开始,新罗在对百济和高句丽的战争中得到很大胜利。6 世纪中叶真兴王在位时,新罗占领了汉江流域和洛东江流域的大片肥沃土地,往北扩张到咸镜南道。公元 562 年,又收复了日本在半岛南端的据点任那。与此同时,新罗的社会经济也获得了较大发展。水利兴修规模扩大,铁制农具逐渐普遍,人力挽犁被牛耕取代。手工业和商业也随着农业的进步发展起来。生产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禁止奴隶殉葬和开始释放奴隶,社会开始向封建制过渡。新罗统一朝鲜的政治、经济基础已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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