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能不能不繳個人所得稅?這兩種計算方式用好能省很多

過去的時候,對於普通職工發放年終獎是一個很頭疼的事情,一旦搞不好會扣高額的個人所得稅。比如年終獎2萬元,月工資3500元,需要繳納4445元的個人所得稅。印象很慘痛,2008年工資只有1000元,年終獎發了2000元,結果直接被扣掉了100元個人所得稅,心疼死了。

年終獎能不能不繳個人所得稅?這兩種計算方式用好能省很多

不過,國家為了降低工薪階層的個人所得稅負擔,2018年國家推動了個人所得稅改革,2019年個人所得稅徵收有四大變化:第一,個稅起徵點上調為5000元。第二,實施居民綜合收入計稅。第三,按年綜合計稅,實施預扣預繳。第四,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其實,最主要的還是按年綜合計稅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年終獎能不能不繳個人所得稅?這兩種計算方式用好能省很多

在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基礎上,加上因人而異的專項附加扣除,人們個稅起徵點往往能夠提升到7000~8000元。如果我們採用按年綜合計稅的方法,8000元的起徵點代表了一年收入9.6萬元都不需要繳稅。不過,我們是預扣預繳的,需要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彙算清繳才可以退稅。

其實大多數人的年終獎都是1~2月份過年之前發放,但是往往就被延遲到下一年度了。如果我們是在12月份發放,就可以將當年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稅所得額全部使用上了。一般不會多繳。

比如,平時每月工資5000元,年終獎發放3萬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獨生子女贍養父母2000元,未成年子女受教育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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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計算方法彙算清繳

如果是當年12月份發放年終獎,該年度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稅所得額實際上是0,畢竟扣除6萬元的累計減除費用和3.6萬元的累積專項附加扣除,年收入9萬元是不需要納稅的。

如果是1月份發放個人所得稅,1月份累計減除費用只有5000元和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只有3000元,應稅所得額會高達2.7萬元,1月份當月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3990元。這一部分錢可以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請彙算清繳的時候,核算完就會退回,可是一般彙算清繳會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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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計算辦法,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優惠

實際上,這種方法在以前就出現了,是專門針對年終獎發放的一種優惠。如果本人當月工資高出免稅額,按照年終獎除以12找出對照稅率。

按照假設條件,2.7萬元除以12只有2250元,對照稅率只有3%。也就是說只需要繳納2.7萬×3%=510元的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比3990元的個人所得稅要低很多。

年終獎能不能不繳個人所得稅?這兩種計算方式用好能省很多

有人說原先不應該繳稅,現在還是繳稅了呀。確實如此,不過對於有的人來說還是划算的。

比如每月收入3萬元的高收入群體,每月的應稅所得額是2.2萬元,最高適用稅率是20%。如果其年終獎發放12萬元,這樣我們可以查找出的對應稅率只有10%。

這樣按照有關稅率計算,需要繳納9480元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通過彙算清繳,將其年終獎平均到每一個月的收入中,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將上升到25%,至少需要繳納29850元個人所得稅。明顯還是年終獎計算公式划算的多。

不過這一優惠政策將於2022年1月以前的期,最終所有的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都納入彙算清繳。

所以,未來的納稅政策還是越來越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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