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年)的一个初秋,直隶永平府乐亭县知县陈金骏接到本县百姓赵宗圣诉状,状告挑水夫刘四逼死人命,以致一家四口同时上吊身亡,现已将刘四带到县衙,恳请县太爷将凶犯正法,以雪奇冤。

陈知县见是人命案件,当即提审挑水夫刘四。但见此人五短身材,三十来岁正当壮年。虽然四肢及脖子都短粗,但眼睛有神,面目慈善,如今被衙役带到堂上,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显然是个老实巴交的村人。陈知县见状,也没有让衙役准备刑具,便开始审讯。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据刘四交代, 自己是个挑水夫,每天给别人送水,挣几个钱养家糊口,并不是什么逼死人命的恶人,赵宗圣乃是诬告。那天照常去给他们家送水,叫门时没有人回答,便同往常一样,推门进去,来到厨房,把水倒进水缸,然后来到正房打招呼,只见正房大门紧闭,便从窗户张望,发现赵家4个女人脖子上都带有绳索,知道大事不好,便喊来左邻右舍一起来营救,等与众人一起撞开房门,发现这4个女人已经全身僵硬。等邻居把赵宗圣喊回来,见到这4个女人已经上吊而死,又听说是刘四发现的,便不由分说地抓住他不放,说是他逼死她们,把他捆到县衙,实在是天大的冤枉,恳请青天大老爷为他做主,还他清白。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听完刘四的陈述,陈知县也难以辨别真伪,便决定带着相关的人证前往现场勘验。

陈知县率衙役、仵作一行来到案发现场,但见现场凌乱不堪,刘四挑来的水桶还放在那里,正屋的房门是被撞开的,而屋内有多人脚印,显然是有许多人进来,与刘四招供所讲喊来左邻舍营救的情节吻合。尸体已经有移动的痕迹,但上吊的绳索依旧。

经过检验,确定死者乃是赵杨氏、杨王氏、张王氏、银姑。赵杨氏年纪30多岁,上吊的绳索是系在窗棂之上,身上还盖着被子,死在土炕上,尸体并没有被移动。杨王氏年纪60来岁,上吊的绳索在房梁上,绳索之下有被踢翻的炕桌,尸体已经被放在土炕上。张王氏年纪20多岁,银姑也就十来岁,上吊的绳索拴在一把柳木椅子背上,一左一右坐地而死,尸体未经移动。

奇怪的是,这4个女人都穿着新衣,张王氏和银姑还刻意化了浓妆。集体穿新衣、化浓妆自杀。一件案子里四个人而且是在同一间屋子里自杀,陈知县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仵作验尸结果:4具尸体均无外伤,家中没有被盗走财物。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这证明不是谋杀,也不是盗杀,而刘四也不可能逼迫这4个人同时上吊,因为门是从内锁定的,也可以证明刘四供词所讲没有威逼的真实性。问题是这4个女人因为什么上吊?而上吊的方式又那么蹊跷。

陈知县便以这几具尸体都没有伤痕,便肯定这不是谋杀;又因房屋没有男人留下来的痕迹,便断定不是奸杀;再查看屋内的物品,什么也没有丢失,又确定不是盗杀;更因为这几个女人身新衣,年轻的还梳妆打扮,便断定她们不是因为气愤而自杀的:陈知县排除各种他杀的可能之后,便认定是鬼神作祟,也就是中了邪气,想到极乐世界过全新生活,所以才集体自杀的。当下便裁断将挑水夫刘四释放, 4具尸体由赵宗圣自行掩埋,便打道回府了。

县太爷如此裁断,赵宗圣肯定不服,便跑到永平府继续控告。永平府知府听闻此案后,认为乐亭县知县裁定无错,合情合理,当即驳回了赵宗圣上诉。赵宗圣还是不服,便进京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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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诉讼·越诉》律规定:诉论必须自下而上陈告,如果超越本管官司而赴上司称诉者,要打50大板,要是本管官司不受理,或者受理而亏枉者,许赴上司处陈告,甚至可以到京控告,如果得实,可以免罪,不实则要杖一百:如果控告不实的事重,要以诬告罪论处。因此这个案子是否能够翻过来,既决定赵宗圣是否有罪,也决定省、府、县官是否要承担失出、失入的责任。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断狱·官司出入人罪》律规定:如果官司故意出人人罪,要以全罪论;增轻作重,减重作轻,以所增减论,一般断罪失人者减三等,失出者减五等。所以这个案子如果翻案,省、府、县官这种情况下,刑部也不想得罪人,只是提集相关人证来京会审,了解一些细节,以裁都要承担责任。在量地方官审判是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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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赵宗圣是个商贩,家里虽不大富有,倒也生活安逸,赵杨氏是赵宗圣的妻子,多年来一直没有生养孩子,就从姐姐那里过继了一个女儿,就是银姑,母女俩感情很好。后来赵杨氏突患重病,因为银姑太小没能力照顾,赵杨氏便把母亲杨王氏请来伺候。杨王氏已经60余岁,照顾了几天之后,自觉体力不支,便把22岁的外甥女张王氏也请到家中,一起照顾病人,料理生活。所以,这4个女人在一起相互帮助,相处得也很和谐,没有什么理由自杀,所谓向往极乐世界,确实有些牵强。可是现场勘验并没有他杀的痕迹,也没有目击证人,很难裁定是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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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那些老爷,接到京控的案件多了,总认为京控者都是“刁民”,所以对待京控案件的审理往往是漠视。此案如果刑部要翻案,从乐亭知县到直隶总督,都会受到处分,刑部官员也会受到牵连,因此那些养尊处优,饱食民脂民膏的官员们又有谁肯为百姓的冤屈而丢掉自己的官爵,失去自己的既得利益呢?刑部的老爷们深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并不想翻案,于是便推断:赵杨氏是因为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所以自缢身死;其母杨王氏痛女,银姑痛母,张王氏亦痛其姨母死于非命,所以也一同自缢。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其实这个案件存在许多疑点,只是县太爷与刑部老爷没有细心去推敲。可以想象,一个人将绳索拴在窗棂上,又躺在床上,如何能够自杀呢?那时候北方的窗棂都是糊窗户纸,窗格稀疏而细小,根本承受不住一个人的重量。躺在床上,又身盖厚 被,自己也很难用力。如果说是这样上吊,显然无法自圆其说。

在一个椅子背上,两人同时坐地上吊,这就更加难以解释。可以想象,只有一根绳索在椅子背上,两个人如果同时用力,绳索会偏向用力大的一方。死者一个是22岁,一个才13岁,力量 肯定是悬殊的,为什么能够同时坐地上吊呢?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只有一个人可以确定是自杀,那就是吊在房梁上的人。但这个人已经60多岁,年老体衰,是如何把绳索拴在房梁上的呢?

即便是可以登高去拴,也可以想象一个60多岁的人,又是小脚,如何站得稳呢?这具尸体是被解下来,放在土坑上,又怎么能够确定绳索下被踢翻的炕桌是死者踢翻的呢?再说了,北方的房屋 都比较高,房梁至少距离地面3米以上,而那时候的炕桌最高的就是50公分,死者蹬在上面,既够不到房梁,又很难踢翻,因为坑桌矮面腿短,不容易翻过来。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可以说,这4个女人上吊都有疑点,县太爷不去推断定尸体没有伤痕就不是谋杀,没有淫污痕迹就不是奸杀,物品没有丢失就不是盗杀,身穿新衣、梳妆打扮就不是气愤自杀。这推断貌似合理,但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毕竟推断只是推断。而刑部居然赞同,认为中邪有据,清朝人科学不发达,以上至下都比较迷信。因而刑部判决的结果,等于是维持乐亭知县的判决,赵宗圣无奈,只得回家。到家里之后,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觉得自己独自一人活在世上,已没有任何意义,不如一块赴黄泉吧,所以也跟着上吊自杀了。

赵宗圣一死,告状的苦主没有了,此案彻底石沉大海,慢慢地此案也被人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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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以后,乐亭县发生了一件奸妇谋杀亲夫案,死者的侄子控告死者的妻子谋杀,知县率仵作前去验尸,结果没有发现致命伤痕,因为没有证据,知县便把奸妇释放了。死者的侄子不服,便到永平府上控,知府单奎带着仵作重新验尸,仵作报告尸体全身无伤,应该是病死。既然是病死,死者侄子就应该承担诬告反坐的责任,所以死者侄子坚称是谋杀而死。单知府为官多年,看着控告人坚决的态度,想到可能是仵作故意漏检,所以决定亲自上阵验伤。

单知府先将死者周身仔细地排查了一遍,确实无任何外伤,便仔细检验最容易隐藏问题的人体七窍,发现死者右耳边有水迹,便命令仵作挖开右耳孔,结果仵作从右耳孔中取出半斤多水湿棉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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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知府此时感叹:“此奸夫淫妇之所以得志也。”随即升堂问案,严刑拷问奸妇,供出这是与奸夫张从玉精心设计的谋杀。单知府进土出身,有惊人的记忆力,当听到张从玉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似曾出现过。所以在捕役出去缉捕张从玉的同时,立即翻阅卷宗,很快就从结案的卷宗中找出了这个名字,此人正是赵宗圣一家4口上吊身亡一案中死者张王氏的丈夫。

张从玉很快被带到大堂上,望着浑身血淋淋的奸妇没做任何狡辩,即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单知府这时出其不意地问道:“赵宗圣一家4口上吊案,也是你所为吧?”

张从玉脸上露出一丝惊恐,随即回客道:“他们上吊,与我何干?要不是我的妻子死去,也不会有现在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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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知府从张从玉的神态,已经看出上吊案与他脱不了干系,就反复审问,然而,张从玉知道此案早已结案,所以坚称不知道。

单知府说:“你也知道大清律法,凡是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都要凌迟处死,而奸夫也要处斩。再说了,你行贿仵作,检验无伤,也是证据确凿,二罪并发从重论,你是死定了。不过你就忍心让那吊死的4命永远含冤于九泉吗?你如果能够交代新的罪行,或许能够免你一死。”

无论单知府如何软硬兼施,张从玉就是不肯招供。不久刑部核准斩刑,已经被押赴刑场的时候,张从玉有点害怕,想起单知府说过的话,便怀着侥幸的心理,供出自己谋杀4命的经过,期望对自己从宽处理。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原来,张从玉的妻子张王氏,曾经目睹丈夫与人通奸,威胁要告之奸妇的丈夫。清代法律规定:如果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如果妻子张王氏告诉奸妇的丈夫,要是在奸所把他们杀了,等于是白白送掉性命,张从玉能不害怕吗?

后来张王氏被赵家请去伺候病人,张从玉怕妻子把自己与人通奸的事情张扬出去,便偷偷地来到赵家,正好听到妻子将自己的丑事告诉那几个女人,脑子一热就冲进去,拿了根绳子先把妻子勒死了。这一一下就不可收拾了,看到银姑要跑,一把抓回,又把银姑勒死了。60多岁的杨王氏,望着眼前突然发生的一在那里吓得发抖,张从玉往房梁上套了根绳子,没费力气就把60余岁的杨王氏吊死了;赵杨氏本就病得剩下一口气,张从玉上炕勒死她以后,又把绳索拴在窗棂上,下炕时故意把炕桌碰到地上,然后把妻子和银姑的绳索放在椅子背上,分开左右。张从玉仔细地清理了现场之后,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便从窗户出爬出,这也是房门反锁的原因。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轰动一时的4女同缢,共计5人死亡的大案,至此真相大白。其实,既然是犯罪,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因为现场进来人多,已经遭到破坏,陈知县检验时,便没有细致查验,仅凭着自己经验和主观判断,就裁定自杀,将一个4命谋杀案变成一个普通自杀案,实属无能之辈。

张从玉因为招出4命谋杀案,单知府没有杀他。将张从玉从刑场押回大牢之后,便急忙用禀文告知直隶总督。这可是事关重大的案件,如果严查下去,陈知县因为失出,弄不好就是死罪,而当时的知府、道台、藩臬两司,乃至总督,都会被革职。因此直隶总督也不想把此事张扬出去,便把单知府单独召到总督府,好言劝慰,要他想办法息事宁人。单知府思前想后,也觉得再查下去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便答应下来。回到永平府,单知府让狱卒用张从玉害死奸妇本夫的办法,将张从玉两耳都塞进棉絮,然后上报因病毙命,再把张从玉的家产抄没充公,当然单知府也乐得赚上一笔钱财,便将案件了结了。

古代经典奇案67-「四女自缢身死谜案」

可见清朝官场之黑暗,即便是查清案子的单知府最后也只能采取黑手,糊涂处理。法律有时候和现实是脱节的,好在最后真正凶手得到应有下场,也算是正义得到伸张。

这正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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