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教育部近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8229號建議做出答覆,針對代表提出的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的建議,教育部在答覆中表示,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相關案例以加強指導。

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有代表提出了“關於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的建議”。教育部經商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後做出答覆表示,學校安全尤其是學生安全問題,一直受到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近年來,與學校安全相關的法律制度規範不斷完善。

與此同時,教育部門與政法、檢察、公安等部門協作配合,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採取有力措施,大力強化校園安保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違法犯罪活動,持續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整治行動,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校安全面臨的巨大壓力。

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但是,正如代表在建議中所指出的,目前學校安全工作仍存在著許多突出的矛盾,一些地方出現的新問題、新案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一些案件解決渠道不暢,給學校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為此,教育部研究起草了《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並於今年7月發佈。

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其中,對依法處置、打擊“學鬧”“校鬧”行為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公安機關及時出警,依法制止“學鬧”“校鬧”行為。對於實施“學鬧”“校鬧”行為,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實施“學鬧”“校鬧”構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相關規定予以懲處,特別是對於受人委託實施違法犯罪的“職業校鬧”,要依法從嚴懲處。

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下一步,教育部將把治理“學鬧”“校鬧”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的重要整改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意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切實形成為學校辦學安全託底的工作合力。

一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多種方式做好《意見》學習宣傳工作,在秋季學期開學,將《意見》精神和要求傳達到各相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

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二是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制定分工方案,細化各部門責任。同時健全工作協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推動試點,探索經驗。選擇若干地方和學校,分別就《意見》中確定的學校安全事故處理委員會、學校安全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學校安全區域制度等開展試點。

人大代表建議用法律手段嚴懲“學鬧”“校鬧”,教育部:將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四是彙編案例,加強指導。蒐集、遴選各地、各學校依法處理學校安全問題、處置“學鬧”“校鬧”行為的具體案件進行彙編,推動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案例。

五是健全機制,確保長效。適時會同有關部門召開全國現場會,推廣成功經驗,推動《意見》確定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落地生效,讓校長、老師和教育部門都切實感到不發愁、有保障。

■來源/教育部網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