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縣法院:週末強制騰房,維護群眾權益

11月30日(週六),浚縣法院出動執行幹警32人,警車5輛,開展強制騰房行動,並邀請縣人大代表參與了本次執行行動。

欠錢不還強制占房,略施巧計順利騰清

王某與潘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判決潘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計182870元,但潘某拒不履行,王某向浚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立案以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經查詢,被執行人有兩處房產,一處是目前正在居住中的一套獨院,還有一套是單元房,考慮到被執行人目前的居住情況,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的單元房進行查封,並順利進行了網絡司法拍賣。被執行人態度十分強硬,在執行法官發出騰房公告後仍拒絕騰房。而此時房屋內傢俱、電器、生活用品俱全,強制執行的話這些物品的存放將是一個大問題。執行法官考慮決定將這些物品放在被執行人現居住的家中,但為了防止被執行人抗拒執行,拒不開門,便讓申請人前去被執行人家中,拉家常、穩局面。行動當天,執行幹警這邊迅速出動,將被執行人房屋中的物品收納整理,再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將整理的兩車物品拉至被執行現居住處,被執行人當場就懵了,殊不知,任而再多花招,也難逃執行法官的萬全之策。

拒不騰房還轉租,強制執行案執結

袁某在與浚縣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賃合同到期後,拒不騰房,期間,申請人將房屋的水、電均停了,但是袁某某仍然不歸還房屋,並將五間門面房屋中的三間進行了轉租,收取租金。申請人向浚縣法院申請執行,立案以後,執行法官找到房屋佔有人溝通,但是案外人均表示自己已繳租金,不會騰房,執行法官只能進行強制執行。因該三間門面房位於縣中心,過往群眾人數較多,執行幹警分為警戒組、行動組、攝像組,分組行動。三間店面中,其中一間房屋經營服裝店,另外兩間經營花店,在與花店店長認真講解利害關係後,花店店長表示願意積極配合工作,主動騰清房屋。而服裝店的女店主,不聽勸解,言語謾罵,阻礙執行,行動組兩名幹警迅速將其拘傳至法院,進行教育。鑑於女店主最後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浚縣法院不再對其拘留,作出罰款5000元的決定,以示懲戒。

行動從早上八點持續到下午兩點,兩處房屋全部騰清。此次活動人大代表全程參與見證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始終做到程序合法,釋法清晰,得到了群眾的一致稱讚。


浚縣法院:週末強制騰房,維護群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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