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資產重組進展及繼續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目前正在籌劃向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發行股份購買其專利資產的資產重組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股票代碼:000413、200413)自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開市起停牌(詳見公司披露的《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資產重組停牌公告》)。

公司主營業務之一的光電顯示材料包括液晶玻璃基板、高鋁蓋板玻璃、曲面蓋板玻璃、車載蓋板玻璃等材料。公司擬向東旭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的專利,是公司正在使用的與公司光電顯示材料業務相關的專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停牌期間,公司與東旭集團詳盡梳理了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東旭集團所屬專利,截止目前,已經梳理出東旭集團獨家所屬專利223項,東旭集團與其全資子公司東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所屬專利526項,上述專利均為公司正在使用的光電顯示材料相關專利,大部分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專利局授權,部分正在申請中。後續公司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完善交易標的。

本次資產重組交易標的涉及專利較多,截止目前對交易標的資產審計、評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組事項獨立財務顧問的聘請工作亦在推進中。因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了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停復牌業務》相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股票代碼:000413、200413)自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上午開市起繼續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5個交易日。待公司股票停牌期限屆滿,公司將及時披露資產重組預案或發佈終止資產重組的公告。

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