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信託利潤到底有多少?


消費金融信託利潤到底有多少?



2019年11月21日,銀保監會正式批覆同意平安集團在上海市籌建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距離2018年8月批覆的首家信託系消費金融公司中信消費金融已有一年多時間。

消費金融是互聯網流量變現的一個不錯模式,因為相比小貸牌照,消費金融牌照的槓桿更高,而且可以在銀行間市場進行資金拆借,資金成本更低。

截至2018年底,68家信託公司中已有近40家信託公司開展消費金融信託業務,佔據信託業近六成比例。根據信託業協會調研數據,截至2018年末,信託業合計開展消費金融信託餘額已近3000億元,業務規模持續增長。

各信託公司消費金融信託業務的合作機構也是多種多樣。

目前信託公司已開展消費金融信託業務中的合作機構可分為五類:

一是以捷信和馬上為代表的消費金融公司;

二是以螞蟻小貸、京東小貸為代表的網絡小貸公司;

三是以微眾銀行、網商銀行和新網銀行為代表的民營互聯網銀行;

四是融資租賃公司,如獅橋融資租賃和大搜車融資租賃等;

五是消費分期平臺,這類機構數量眾多,包括買單俠、有車有家、醫美分期、惠今、佰仟金融、薩摩耶等。

以外貿信託為例,其主要合作方是上海維信金科。

根據裁判文書網顯示,2016年1月4日,鄒某某與外貿信託公司簽訂貸款合同約定,貸款金額為4萬元,貸款期限為36個月,貸款月利率0.9%;同時鄒某某與維仕擔保簽訂貸款委託擔保合同約定,維仕擔保向外貿信託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範圍包括本息、罰息、違約金等,鄒某某每月應向維仕擔保支付擔保費220元。

從上面案例來看,維信金科從信託公司獲取資金的成本也僅僅是10.8%/年,並不像市場上傳聞消費貸款的利率普遍在30%左右。

另外,信託消金業務需要覆蓋的成本並不低,包括人員、技術、系統維護、與助貸機構進行分成。同時,為了一些項目安全,還要有保險。此外,還要用一定的利潤來覆蓋壞賬、呆賬。

近期,北京銀保監局發佈《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 對合作類業務的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據小編了解,已經有相關信託公司內部在核查涉及助貸業務的結構性消費金融產品是否存在合規性問題,不排除可能對存在合規性問題的相關產品採取叫停措施。

其中,對產品核查工作主要包括兩項:

一是核查結構性消費金融產品的劣後出資方(主要是金融科技平臺),是否具有融資擔保與放貸資質;

二是核查這些金融科技平臺是否存在竊取、濫用、非法買賣或洩露借款人信息,以及暴力催收等行為。

從消費金融行業大環境來看,行業馬太效應增強,競爭已趨於紅海,有多少信託公司能轉型成功,還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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