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未對公司提起訴訟 *ST百特12月4日起摘星復牌

本報記者 曹衛新 見習記者 蘭雪慶

自去年因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同時被深交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12月3日,*ST百特發佈公告稱,因檢察院未對公司提起公訴,公司將於12月4日開市起復牌,同時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並繼續實行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ST百特”變更為“ST百特”。

記者瞭解到,經鹽城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4月依法向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指控公司實際控制人陸永及相關當事人李馬松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已作出刑事判決。其中,陸永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李馬松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對此,上海海華永泰(北京)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檢察院依法對實際控制人陸永及相關人員李馬松提起公訴,未對公司提起公訴。在法院對陸永、李馬松已做出生效判決、該刑事案件已經結案的情況下,公司就該刑事案件已無須承擔被刑事處罰的責任。據此,經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恢復正常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股票仍將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因公司部分債務出現逾期,部分債權人申請凍結了公司的部分銀行賬戶,其中,被凍結的中國銀行山東棗莊分行營業部賬戶是子公司“山東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戶,公司業務主要在基本戶進行收付結算,其為公司主要銀行賬戶。

此外,公司陸續收到南京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截止目前共計收到1188起起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案件,累計索賠金額為9808萬元。其中,2018年度公司對715起案件預計負債4797萬元,原累積索賠金額為5453萬元。其餘473起案件,累計索賠金額4355萬元。因部分案件最終判決結果及執行存在不確定因素,對2019年業績將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公司表示,2018年度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6億元;2019年1-9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863.33萬元,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仍較弱。如果2019年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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