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进项,要虚开!千万别!试试这个方法,综合税负仅5%

有些企业在面临高税负压力时,可能会选择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来降低企业税负。

虚开发票的行为,是历年来屡禁不止的企业避税行为, 在为企业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也给企业的发展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什么是虚开发票?

  •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无进项,要虚开!千万别!试试这个方法,综合税负仅5%

广西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因虚开建筑劳务发票被查!老板获刑6年!

首先,据检查人员查实,该劳务派遣公司在1年内,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累计达到8500多万元,但企业登记员工人数仅有4人。

然后,在调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后,发现该劳务公司开具发票后,将一定比例的款项打入企业一员工的私人账户,再由该员工将这笔钱汇入该公司,形成资金回流。

最后,通过对其下游受票企业的逐一调查取证,该公司与受票企业无真实业务往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皆为虚开。

企业无进项,要虚开!千万别!试试这个方法,综合税负仅5%

节税是每一家企业都在做的事情,但节税讲究策略。

只有合法、合理的节税才能够长久,企业万不可因一是之利,忽视企业长久的发展。

虚开发票的行为,是当前严厉打击的对象。

“金税三期”系统的完善,使得很多虚开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一旦发现,必将严惩!

企业无进项,要虚开!千万别!试试这个方法,综合税负仅5%

那么,企业应当如何规避虚开发票?

1.交易前,防患于未然

建议纳税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

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2.交易中,银行划款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

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3.收票时,识破风险

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 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4交易后,留存证据,

建议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

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企业无进项,要虚开!千万别!试试这个方法,综合税负仅5%

那么,在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

企业无进项,税负偏高,企业如何处理降负?


运用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

园区税收优惠:

  • 1.增值税:园区按照地方实得部分30%—60%安排,扶持企业发展;
  • 2.企业所得税:园区按照地方实得部分30%—60%安排,扶持企业发展;
  • 3.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
  • 4.兑现周期:按月返还,即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企业对公账户;
  • 5.重点纳税对象,“一事一议”。
企业无进项,要虚开!千万别!试试这个方法,综合税负仅5%

园区节税案例(以重庆园区为例):

假设,重庆某科技企业,在享受其他普惠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企业年仍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为600万元。

若,该企业年初入驻工业园区,则该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 增值税园区奖励金额:600*50%*50%=150万元
  • 企业所得税园区奖励金额:600**40%*50%=120万元
  • 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节税:150万元+120万元=270万元。

另外,在园区内,有限公司及个人独资企业均可享受核定征收税收优惠。

详情点击下方“了解更多”,一览重庆、湖北、山东税收优惠

!关注小合,关注更多税筹资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