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童曙明) 11月28日,湖北英山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開庭審理了一起22名原告起訴一被告企業的民事糾紛案件。
為了保障開庭的順利高效進行,綜合審判庭在庭長吳全意的組織下,在11月26日就組織召開庭前會議,向22名原告和被告宣佈有關的法律規定及合議庭組成人員名單,告知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及要注意的事項,確保解決好因企業改制造成的股權糾紛。
22名原告都是原企業職工,在起訴書中稱他們為了企業奮鬥了幾十年,到後來的企業改制時,沒有全部經過他們的同意就進行的,對在改制過程中把部分職工除名、簽訂協議書等系列作法有意見有想法。要求享受得到原始股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被告稱是在特殊的時期採取的特殊的作法;雙方律師就焦點問題進行了辯論,合議庭在綜合雙方的意見,依法合議後將擇日作出判決。圖為開庭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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