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裡說要下隊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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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裡說要下隊是什麼意思?

“下隊”在服刑人員當中是一個非常常用的一個詞語。

“下隊”的意思就是:看守所的日子過完了,下一步就要調到監獄去了。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經法院判決並生效後,剩餘刑期三個月以下的一般留在看守所裡,超過三個月的,要分批押送到各監獄服刑改造。

“下隊”,對於服刑人員來說,多數是好事情。

為什麼這樣說呢?

第一,看守所的關押人員流動頻繁,互相之間都是陌生面孔,正常的交流比較困難。並且與監獄相比,看守所的日程枯燥無味,親屬會見困難。而到了監獄,一般情況都是在固定的單位服刑改造,人員流動性不那麼頻繁,同犯之間會很快相互熟悉。

第二,與看守所相比,監獄的改造生活比較規範,每週勞動五天、學習一天、休息娛樂一天,可以規律性地會見、電話。

第三,最大的利好,在看守所沒有減刑的積累,但是到了監獄可以憑自己的改造表現掙分爭取減刑假釋。


另外補充一下,看守所裡的“下隊”從字面上看是下到改造單位的中隊,但事實上並不完全是這樣,因為服刑人員押送到監獄後並不是分到中隊,而是先在入監隊集中學習訓練一到兩個月,學習必要的監獄規定、服刑人員應知應會、隊列訓練等,然後在分到個單位改造。所以,“下隊”這個操作,到了監獄還會有一次。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大家好,對於這個問題我還是比較有發言權的,也許跟我工作經歷有關。

很多時候我們在看守所聽到犯人講,我馬上就要下隊了,或者問管教我們什麼時候下隊等。但是你們知道什麼樣的犯人才能下隊嗎?可能很多人認為只要是判刑了都能下隊。答案是:錯。現在我先告訴你們什麼樣的犯人能下隊。這是一個嚴格的過程。

首先關在看守所的犯人經過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層層“考核和選拔”,最終領到判決書和裁定書的犯人。那麼我們恭喜他們被“錄取”了。其中很大一部分犯人將被送到監獄這所學校進行深造和學習。但其中有小部分犯人將會繼續留在看守所服刑。很多人這時候就不明白,有的犯人送走,有的犯人留下。因為這是有規定的,凡是在接判決書刑期大於3個月的犯人將會被送往監獄服刑,而刑期小於或者等於3個月的犯人都會被留在當地看守所,不用送。但是這3個月時間也不是絕對嚴格規定,有時候判決下來後犯人刑期還剩3個月零幾天或者多個等十天業可以考慮不送,這時候3個月多幾天左右的犯人還是很願意留下來的,因為離家進啊,對於家人的會親,交生活費等都是很方便的。但是對於刑期長的犯人他們基本是迫不及待的想下隊,其中有很多原因,首先看守所的壞境和場地是完全不能和監獄相比的,差距不是點吧點。而且有些經濟不好的地方看守所環境不太好(其中的不好總有人體會過,這裡就不多講了)。然後就是看守所不能減刑,而監獄可以,這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這也是許多刑期長的犯人急切想下隊的重要原因。

那麼我們會過頭來看這個題目,我想說的是,中國這麼大對於這個“下隊”的理解意思是有差異的。我們籠統的說法就是送去監獄。細說的話監獄那邊有多個監區,但是新的犯人剛去是不會馬上就下放下去。因為對於監獄的各方面都不瞭解,所以要集中進學習各項監規。學習完之後才下放到各個監區進行改造。這就是“下隊“。


純情的小李


在看守所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或者無期甚至死緩不上訴的情況下,就會被送到監獄或者勞改農場服刑(稱為下隊或者下圈),死刑犯一般等到最高法院複核以後維持原判的,會從看守所直接帶到行刑室執行死刑(現在死刑改革,本著人道主義取消槍決,一般都是不公開注射安樂死)。看守所是關押未經審判的犯罪嫌疑人的場所,屬於公安系統管轄。監獄或者勞改農場是關押已經宣判有罪的罪犯服刑的場所,屬於司法系統管轄。這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公、檢、法、司,各司其職。


五子圖說


看了下其他人的回答,大部分是錯的。


當嫌疑人判決結案後,如果符合去監獄的條件的話,會安排去監獄服刑。

從看守所去監獄,這個叫“上場”或者“散場”。

犯人去監獄開始服刑,剛去監獄不會立馬下放到工作監區,而是會集中在“新收”中隊進行學習操練,一般是1-2個月左右。在這個時間學習監獄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進行體能等一些規矩方面的訓練,這個期限也是進監獄最難受的,基本上每天都要拉出去曬幾個小時,可以這樣說,這1-2個月下來,都會黑不溜秋,最少減20斤。

規矩學完的之後,就會被下放到不同的中隊,根據需求分配到不同的勞動監區了,分配不同的職業幹活。

而這個就叫“下隊”。

其實就是軍事化管理,和軍隊一樣,新兵進軍隊的時候,先是在新兵連進行訓練和學習,然後被下放到不同的連隊。


所以,說從看守所去監獄叫“下隊”,這個是錯誤的。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首先說一下看守所是羈押刑事案件的犯罪人員的地方。

在犯罪人員的犯罪事實在調查階段得時候,都是在看守所度過,這個時候要提到的是當最終法院沒有定性,判決得時候,這個時候被羈押人員只是犯罪嫌疑人,簡稱在押人員。

在看守所一般要以下一些司法流程,才能下隊,也就是徒勞(給監獄白乾活)

逮捕~一檢~二檢~起訴~開庭~判決~下隊

經過以上這些流程之後,就是罪犯了,拿到判決書之後,就等著看守所執行分配監獄了。

當然在看守所羈押每天得時間也算刑期。

其實下隊,就是去勞改隊(監獄)服刑,通常在看守所拿到判決書之後,餘刑還有半年以內得,都可以留所(就是在看守所待到刑滿)畢竟去了監獄是要做生產勞動得,看守所卻不用做事。


阿之Baby說網事


首先明確一下,在看守所下隊的所有人都是已經接到法院判決書的犯人。

在看守所裡的人不是所有的人都叫犯人或罪犯,從被關進看守所到拿到法院判決書之前都叫犯罪嫌疑人。進了看守所37天之內沒有檢察院來宣佈逮捕文書就會被釋放,但案情複雜的可能要延遲,無論怎樣都會有派出所或檢察院文書送達。如果宣佈逮捕了,就等檢察院偵查,結束了就轉到法院審理,直到拿到判決書,判決書拿到了才算你是真正的犯人了。每一個省都有一個勞改犯分流中心,就是把全省所有縣市看守所的犯人集中然後分配到各個相對應的監獄,原來叫勞改隊,大概就一個月左右就分流了。一般15年以上的都屬於重刑監獄,10年至15年以下又是一類監獄,剩下的都是10年以下刑期的犯人。基本上就這樣歸類的。另外中國我知道的地方比如“北京和上海”是沒有監獄的,一般情況在北京或上海犯法判刑後就遣返到戶籍所在的省了,就是前面說的勞改犯分流中心。接到判決書距離刑滿釋放不足一年的就直接留到看守所了,也不會送到分流中心的。離開分流中心那才算是真正下隊了,當兵人家是下連隊,犯人是下勞改隊。最後順便告訴大家,監獄裡不是誰想混都能混好的,哪裡三、六、九等分的很清楚,經濟實力好的相對好點,如果沒有經濟實力,家裡沒有人管,身體還不行,還不能打,那就只能被打了,而且打你你還不敢反抗,髒活累活都是你幹,基本上你都是被關機狀態的,不能說話。最好是遵紀守法,和諧一點,衝動是魔鬼否則你會很後悔的。監獄裡有一句話非常經典“這是什麼地方,你是什麼人,你到這裡幹什麼來了”,看到這個短篇的朋友們好好想想。


諾亞方舟0312


下隊 指的是入監隊


安靜的神仙160266612


下隊了那是監獄


陽光堅強的羔羊


就是分配到監區服刑了


織籠人


應該不是看守所,而是監獄。入監後,首先在教育監區進行兩個多月的入監教育,然後分配至其它監區,分配至其它監區簡稱'下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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