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同居?可不执行难

婚姻家庭类案件一直以来都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其中交织着法理情理,掺杂着诸多非理性因素,而对于这类案件的执行则更是难上加难。但最近,我院实施一组完美执结一起同居财产分割的案件。


离婚又同居?可不执行难

张某男与张某女于2014年离婚,后经亲戚朋友劝说,2015年起又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再次分道扬镳。然而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置财产的归属问题却各执一词,最终对簿公堂。后本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并对大件共同财产进行了权属划分,但对于其它财产并未确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男并无自觉履行的意向,并且对张某女横加辱骂,粗暴对待其返回物品的请求。不得已张某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有婚生子女,且一子未成年一女待出阁,遂决定通过调解方式执结本案。然而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张某男张某女积怨甚深,根本不存在对话的可能性,和解执行的方式一时无法进行。无意中,承办法官发现一封双方婚生女在法庭审理期间提交的信件,信中包含着作为子女对父母和好的殷切期盼和温馨家庭环境的强烈渴望。再次调解时,承办法官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读了这封特殊的信件,又经过一系列说理释法,双方当事人遂留下了懊悔的流泪,均表示同意通过对话解决矛盾。

离婚又同居?可不执行难


最终张某男同意返还相关物品,张某女也放弃了对部分物品的返还请求,并且双方对返还物品的种类以及所有共同财产的权属分割达成了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已是晚上七点多,实施一组的干警顾不上吃晚饭就立即前往当事人家中主持相关物品的返还工作。晚上九点钟,张某男向张某女返还了协议约定的全部物品,案件最终和解执行完毕。

实施一组特殊对待本案不仅是响应年终结案攻坚战的要求,更体现了眉县法院法官的职业素养。我们相信,在年终结案攻坚战的关键时期,眉县法院的工作不仅会取得可观排名,更会经得起几十万眉县人民的共同检验。

供稿:陕西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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