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權質押越來越多,說明什麼?

老鷹畫院


為什麼股權質押越來越多,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套現,二是經營所需,當股權質押比例越來越大的時候,通常意味著大股東沒錢了,然而願意用股權質押來套現的並不常見,那麼多數情況下的股權質押就屬於上市公司沒有經營性資金了。

所謂股權質押,代表的是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可以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我們說的股權質押就是權利質押的一種。

大股東質押手上的股權以換取流動性,一般來說,質押的僅僅只是財產權利而已,上市公司的經營權依舊是大股東的,重大決策權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稱之為非財產權利,仍舊由大股東形勢。

易論查詢了截止到12.8日A股出質人累計質押比例大於80%的上市公司,總計771家,累計質押比例大於90%的,總計563家,累計質押比例大於99.9%的,總計217家,這其中不乏股價表現較好的上市公司。

前文列舉了股權質押的兩個原因,我們分別對其進行討論。

首先討論的是套現。

你也可以理解為減持,然而這並非想象中那麼簡單,因為股權質押並不是說大股東質押出去拿到錢了,就萬事大吉,一般來說股權質押是會折價的,舉個例子,如果某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0%,其總市值為100億,則大股東手上的股權價值20億,那麼當大股東想要拿到錢的時候,他會簽署一系列的文件,最後券商才會給錢,並且還得打個八折甚至更低,比方說七折,那麼價值20億的股權如果全額質押的話,就能拿到14億。

比方說今年4月初暴雷的派生科技,這隻莊股的價格從60元/股下跌到年內最低的8.04元/股,股價跌去了85%,通過研究後我們發現,這就是典型的因為大股東想套現而出現股價的大幅下跌,至於為什麼說其實套現,那是因為大股東質押後並非用來增加上市公司經營,而是用於填窟窿。

從4.3日這家公司的公告可以看到,實際控制人唐軍將質押給中國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5970000股解除質押,並且於當日,唐軍持有的5976516被凍結,至於為何說其大股東套現是為了填窟窿,那是因為唐軍還是某P2P的實際控制人,並且在當時剛好暴雷。

我們來看一下派生科技的主營業務,開發、生產和銷售用於汽車發動機、變速箱及底盤製造的鋁合金精密壓鑄件,從去營收數據看,2018年鋁合金壓鑄業務營收14億,金融信息服務營收16億,智能科技製造3.2億,合計營收34億,其中金融信息服務毛利高達98.95%,對比一下今年,中報已經沒有了金融信息服務,也就是說這塊業務被剝離了派生科技。

換句話講,當事發之後,我們已經可以預判出上市公司將元氣大傷,這從營收上就能很好的體現出來,這其中涉及到了金融行業,從毛利率水平看,的確為公司帶來了不少的營業貢獻,這家公司會如何,本文姑且不多談,僅僅只為說明股權質押引發的一連串事件。

其次我們要討論的是經營所需。

不到萬不得已,一家經營尚可的企業怎麼也不會選擇股權質押來進行融資,因為融資的渠道很多,銀行借貸、企業債券、定向增發都屬於融資的方式。

融資的方式通常都需要時間,特別是中小企業,在近幾年想要從銀行借錢那可真是不容易,而可轉債、定增都不是很快能拿到錢的項目,所以,當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選擇股權質押來融資,一方面是其公司現金流沒時間再繼續等待了,換言之,公司已經沒錢經營了,另一方面則是公司已經借不到錢了,無論哪一種都讓人異常尷尬。

從今年A股市場的數據來看,已經有近9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實際控制人變更,其中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經營困難,另一方面是大股東高比例股權質押,換句話講,槓桿率過高的企業始終不是件好事,挺過來了也不見得爆發,沒挺過來,那麼實際控制人就得易主了。

隨著流動性的枯竭,無法獲得新的流動性支持,想要處置資產也變得難上加難,這樣的風險將很快透過公司本身而傳遞到上市公司層面,也就是說二級市場的股票波動將會加大,並且一般都體現為下跌,這個過程中的確不排除大股東沒減持過股票,並且希望公司發展越來越好的情況,但是在項目孵化的過程中,也不排除太過激進的做法,這就是所謂的孤注一擲,要麼發展壯大,要麼淡出人們的實現……

故而從前文可知,當股權質押越來越多的時候,其一是上市公司本身出現了問題,需要更多的錢經營,也存在套現的情況,其二是當大股東股權質押比例逐漸走高時,一旦發生流動性枯竭,那麼上市公司很可能易主,體現投資者身上,關心的無疑是股價,在某一個階段導致股價走低,也是無法避免的,比方說債務違約的黑天鵝,股權質押跌穿平倉線的灰犀牛,換言之,上市公司的新進與退出本身就是一個週期,無法改變。



易論招財圈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股權質押不是套現!股權質押不是套現!股權質押不是套現!認為股權質押等於套現純屬學藝不精。

什麼是股權質押?

簡單點說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由於缺乏資金,因此以自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作為質押物,向券商借入資金的一個過程。

打個比方,現在老王暫時缺錢了,但是手上還有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因為老王對這房子有感情,所以不捨得賣。找到銀行,按照房子價值打了7折,借到了100萬。好了你會注意到,這不是賣了房拿了錢,而是借了錢。這在法律上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借錢是要還的,股票質押借款到了期,股東要把錢還掉,然後券商把股票還給股東。

那麼有人會說了,那麼不還錢,讓券商強行平倉不就好了?這樣不就算是完成了變相減持?

有兩個原因大股東不會進行這種不明智的操作:

(1)消息傳出券商要平倉,股票價格會大跌

券商平倉需要公告,一旦公告出來股價至少吃幾個跌停。一旦拍賣股票價格無法完全償還借款,大股東還要繼續還錢。

舉個例子,現在有個大股東,以7折的價格質押了自己100萬股票,拿到了70萬現金。質押後股票連續跌停,券商在40萬的時候全部賣出了股票。剩下的30萬元,大股東仍然要償還券商。不是說股票賣完了,大股東就能拍拍屁股走了。剩餘部分如果不能償還,一樣是會被告上法庭強制執行的。

與其被強迫平倉股票吃跌停,大股東在有能力的情況下,都是儘量維護股價穩定甚至上行,通過股票質押維持日常資金需求。減持期間滿了以後,再慢慢減持他難道不香嘛?自己和錢過意不去,一定要多吃幾個跌停?

(2)股票質押一旦違約,大股東就喪失了融資渠道

一旦質押被平倉,大股東就屬於違約。任何正規的金融機構,都是不可能再給已經違約了的大股東借錢了。那麼好了,大股東以後的生產經營還做不做?上市公司大股東也是需要經營的,無法融資會極大傷害他自己的利益。

好了,既然質押不是減持,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大股東會爆倉呢?

以答主的經驗來看,大部分大股東爆倉的經典的故事是這樣的:

上市公司老闆剛剛成功登陸A股,志得意滿,躊躇滿志,想著再造一個上市公司。

於是千方百計找了幾個業務,或者是地產、或者是旅遊、文化、再或者是所謂高新技術。但是因為前期投入期要虧損,為了不讓剛上市的公司業績難看。老闆質押股票融資在外面另外搞了一灘業務,希望等業務培育起來,找上市公司接盤。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新業務鮮有做的好的,大多數都是瘋狂虧損。最後錢虧完了,沒辦法還給券商,券商強制平倉,最後新業務,老上市公司一起雞飛蛋打。

股票質押比例高風險的確大,但真的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大股東刻意要做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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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多知道


“股權質押實際上是變相減持”,這句話已經有數不清的人講過了,要知道股權質押最大的受益者是大股東,將手中的股權質押給了金融機構,得到一筆現金,先不說用途在哪,只要熊市來臨,最差也是爆倉,一旦牛市到來,又能解除質押,然後在高位減持,一勞永逸的事情。

而金融機構為了賺取利息,也會很積極的和大股東合作,最後一旦出現質押盤危機金融機構為了自保也會直接強平倉位,不僅會引發股價下跌股民損失較大,大股東早已套現離場,更嚴重的是一旦暴雷,這些金融機構也會跟著虧損,最後和股民一起承受這種地雷風險。

那股權質押越來越多,為什麼?

1、股東變相減持。如果兩市中僅僅是部分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那可以理解,畢竟公司需要錢的時候股市質押股份為企業緩解資金也是情理。但A股市場中,目前股權質押在4.7萬億,兩市中95%的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為何這麼高比例的股權質押?

而其中股權質押比例達到100%的有125家,也就是說這100多家企業,如果爆倉了實控人就失去了控制權,那股東自己都100%質押股權就是對企業不看好,這100家企業還真不值得投資。

大部分股東上市缺錢是沒錯,但是現在很多企業業績都不差,九成的股東股權質押,很顯然就是變相減持的意味,熊市有錢,牛市高位解除質押再減持賺的更多。

2、質押越多,股市風險越高。2018年10月政策底出現,今年一季度大盤大漲,可是前面的上漲都是券商帶頭,市場的聲音說是此次上漲是為了緩解質押盤危機,因為一旦質押盤爆倉呈現蔓延趨勢,就是A股發生系統性風險的時候。

現在股市已經跌了四年了,如果下破2440點,質押盤危機會越來越嚴重,很顯然眼下只有守在2440點上方,避免股市出現集體拋售行為,才能避免大盤進一步風險。

而質押盤越來越多,就說明上市公司對經營企業不上心,上市公司上市也擔心暴雷先拿出資金安全,就好像康美,預謀造假幾年,大股東早就把股票全部質押了,退市也無所謂。

因此,質押盤越來越多,說明股市的風險越來越高,股市的危機仍沒有解除,也說明大股東套現意願強烈,部分公司不務正業,先落地為安的的思想在作怪。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股權質押越來越多,只能說明一個事情,那就是大股東沒有資金,已經上市的公司也沒有資金,大股東只能使用股權質押的方式來尋求資金。

一般來說,股權質押對於廣大股民都是不利的,只有很少的股東是真正願意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來真正想著解決公司的資金問題,當然這屬於非常的個別情況。

企業只要成功上市,那麼就會成功在股市裡面募集到資金,這些資金會被上市公司用於發展或者擴大規模,但是如果公司經營不利,那麼就會把這些資金虧損掉,甚至還需要更大的資金來進行運營。

即使上市給公司帶來的資金也不能完全讓公司完全不缺少資金,在這樣的情況下,那麼部分的股東會質押出自己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給金融機構,以緩解公司的資金緊張問題。

但是上面這畢竟只是少數,更多的股東還是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來變相減持,對於這些上市公司們的股東來說,只要股價沒有觸及到平倉價,那麼這些質押出來的資金就可以被大股東拿去使用,可以投資到任何他們想投資的地方。

假如股權質押越來越多,那麼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上市公司的經營質量非常差,已經差到了需要使用股權質押的方式來得到資金,這自然有非常大的金融風險,無論是什麼類型的投資者,當遇到大股東大規模質押股份的情況,那麼一定要謹慎投資,避免無辜受累。


理財日記貓


在2018年的時候,有媒體曾報道說A股9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在做股權質押,目前,股權質押的公司雖然減少了一些,但佔比仍然在90%左右,據中登公司的數據顯示:截止8月16日,仍然有3235家上市公司股權被質押,股權質押所佔比例為8.54%,質押總市值為4.41萬億,與去年10月底質押的高峰期相比略有下降,如下圖:

截止8月16日,股權質押佔總股本超過50%的上市公司有104家,其中藏格控股(000408)質押比例達79.19%,貴人鳥(603555)質押比例達77.14%,*ST印記質押比例為76.81%,三六零(601360)質押比例75.84%,海德控股(000567)質押比例達75.09%,分列前五位!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高比例股權質押的股票最近一年大都跌幅超過了10%,其中部分ST個股跌幅達80%,只有少數個股是上漲的!

在A股依然有3200多隻股票在做股權質押,可以說是“無股不押”,這麼多上市公司進行股權質押,我認為可能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1、大股東利用制度缺陷,變相減持、套現,甩鍋給廣大散戶!

2、實體經濟融資難,通過股權質押變相融資。

3、監管部門對A股大面積股權質押行為沒有出臺相應的應對辦法,有些不作為!

關於股權質押,我的個人看法:

關於股權質押,在去年年底達到了高峰期,而當時行情一度持續下跌,使很多股權質押的股份都存在爆倉的風險,當時有關部門組織了7000億的“紓困資金”來託市,於是才有了2019年年初的這一波上漲行情,這波三個月的上漲行情一方面是為了讓部分股權質押的股份能夠在高位解套,緩解股權質押的風險,同時也是讓那7000億的救援資金能夠順利出局、完成它的使命,另一方面,也是科創板上市的需要。

在A股,真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讓大小非在限售期不得減持,它就玩股權質押變相套現,至於是否爆倉,估計很多大股東並不關心,最後還是得有二級市場的大小股民來買單,這實際上也反映了A股的制度缺陷,但是有關部門並沒有採取措施去彌補,相反,最近融資融券標的股擴大到1600只,這擴容的標的股中有多少是高比例股權質押的呢?如果是,那或許是一種轉移股權質押風險的一種措施......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K濤資本


先理清楚股權質押的定義。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質權的效力並不及於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於其中的財產權利。股權出質後,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跟股權質押相關的法律法規有《擔保法》、《物權法》《公司法》。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物權法》關於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登記程序的規定與《擔保法》不一致。因《物權法》頒佈在後,股權質押的法律實踐操作以《物權法》為準。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看完上述內容,基本昏昏欲睡。股權質押越來越多,基本出於以下兩種原因:一是公司缺錢了,二是高溢價,股權的內在價值遠遠小於當前的市場價格。股權質押作為上市公司重要的融資方式,運用得當與否關於企業能否健康發展。上市公司把股權質押出去,獲取資金填補公司日常經營資金的漏洞。360作為高溢價的典型例子,在美股成功上市,市值在國內互聯網不上不下,回到A股之後,立馬呼風喚雨,享受極高估值的待遇。

許多金融機構熱衷於開展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業務,主要是基於股權的價值以及風險管控的考慮。在A股,即便質地再爛的上市公司也存在殼資源的價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上市公司就在A股掛著牌。其次股權質押往往要打折,打多少折根據上市公司具體情況。再者股權質押往往會設置補倉線和強制平倉線,這幾年熊市出現許多個股連續跌停,便是因為股價跌到補倉線附近,上市公司沒有資金補倉,股價再下跌,打到強制平倉線,金融機構直接簡單粗暴掛跌停板出貨,於是慘案發生。最後金融機構強制平倉後,出現虧損,保留對上市公司的追償權。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這是一門好生意。

高比例的股權質押往往都是埋著地雷。我建議,要留意股權質押比例高於30%的上市公司;要小心謹慎對待股權質押比例高於50%的上市公司,該割肉就割肉;對於對待股權質押比例高於80%甚至接近100%完全質押出去,那就刪除自選股。

下面我送上當前高比例股權質押的上市公司名單,請謹慎對待他們。


股市李探花


股權質押越來越多,溯源認為這說明了整個經濟體流動性偏緊、或者行業受到階段性的調控;亦或者上市公司主營處於微利轉態,公司正處於轉型燒錢階段等。


1、行業進入低谷期或者受到非經濟因素的影響


截止2019年12月8日,A股股權質押比例最高的行業分別為珠寶首飾261.12%,園林工程24.30%,紡織服裝23.19%,房地產行業20.93%,裝飾裝修22.88%。質押比例因為與上市公司總體樣本有關。我們再看質押金額,房地產463億,鋼鐵264億,還有汽車、有色金屬等,一個很明顯的特徵就是質押金額較高的行業都是週期性夕陽行業,且全部屬於重資產行業。特別是房地產行業,在質押比例上位列第七,在質押金額上高舉榜首,而房地差最大特徵就是行業進入低估,受宏觀調控,重資本等。

(數據來源於東方財富網引用的中登公司數據)


2、上市公司處於轉型或者困境中,目前尋求突破

在A市場,目前有18669筆質押,其中有80%的公司處於轉型尋求突圍的境地。有意思的是,其中創業板和中小板公司質押比例特別高,很明顯在整體流動處於中性,經濟基本面未見太多積極因素的前提下,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惡劣。例如希努爾,質押股權佔總股本62.51%。


3、券商硬抗投行業務帶來的弊端

在上市公司質押的方向上,券商佔比62.21%,銀行19.69%,信託公司9.04%,其它9.07%。前面我們說過質押公司中創業板和中小板最多,而從2012年創業板開板以來,兩市新發股份幾乎全是中小板和創業板,而當下券商質押佔比又最高,這讓人懷疑券商在投行IPO業務上專業能力,此處不展開。


總之,股權質押越來越多,這絕不僅僅是上市公司階段性經營困難這一簡單直觀的原因,而是眾多因素綜合起作用的結果,好在,目前整個市場質押規模已經大幅降低.


我是溯源歸一,極簡投資踐行者!

溯源歸一


相對於房產的抵押貸款,股權質押簡直是九牛一毛,甚至於股權質押並沒有很普遍的被銀行接受。原因是股權價值有時候很難定性。在我國很多企業還沒有進入一個穩定期,比如康美康得新之類的企業,一年時間,便成為過街老鼠,如果你在他們如日中天的時候接受了他們的股權質押,那麼如今怎麼辦?

企業運作的透明度不足,企業股權的價值就很難確定。很多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甚至不能將自己的私人財產和公司的財產做有效的隔離。大家都知道股權是剩餘價值,在破產順位中,股權排在最末賠償順位。如果看不清股權所包含資產的真實價值,銀行如何會有膽量去接受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在18年A股對應市值是4.5萬億左右,而在之前幾年,峰值曾達到過6萬億,隨著股價的波動,股權質押如今不是增加,而是減少,現對於央行社融統計逐月增加,那麼不進則退,股權質押在貸款佔比中的比率不是越來越多,而是越來越少。相對於房貸,那就更加磕磣了。

個人的觀點是:股權質押,比房貸要更加貼近製造業,比供應鏈金融風險更小,應該更多的鼓勵股權質押。如何鼓勵?並不是提升股價,而是增加企業治理的透明度。在一年前,我們曾討論過ESG投資,就是從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方面,用投資人的方式鼓勵那些企業做好人。這種投資在成熟資本市場已經有不錯的回報,社會對於企業的善惡都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ESG引導企業不作惡,而投資人從不作惡中獲得未來投資回報的穩定性。

如何提振投資人對於企業股權的信心?一方面是引導投資人對破壞社會的企業行為作出正確的反應,就是不炒作垃圾股,另一方面就是制度性懲惡揚善。市場不只是康美這樣的企業,還有很多踏實肯幹的好企業。不能因為垃圾企業的壞影響而讓好企業被人懷疑。


凱恩斯


依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股權質押是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股權質押通常是股東或者公司為債務提供擔保,而解決股東或者公司的資金壓力,依法可轉讓的股權才能出質,那麼股權質押後股權發生變化嗎?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股權質押後股權會不會發生變化

股權質押是將股權的所有權質押給質權人,如果出質人到期不償還債務的,質權人有權將股權拍賣,拍賣後股權的所有權就會發生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十一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影視片絮


股權質押越來越多,說明上市公司股東缺錢,通過股權質押向金融機構融得資金。

上市公司股東質押股權,一般有三種。

第一種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大股東往往和上市公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很多大股東本身就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在上市的時候,本身通過發行股票,就在市場上融了一筆不菲的且永久無需還本付息資金;另外,上市公司通過業務經營,不斷銷售其產品和服務,也源源不斷地獲取現金。因此,如果是一家優質的上市公司,公司的銀行貨幣資金和經營現金流應該是非常理想的,基本可以滿足公司經營和發展的需要,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通過公開或定向增發或配股再次進行市場融資。而大股東進行股權質押,往往意味著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經營出現資金困難,大股東被迫通過股權質押去融資。這樣的融資具有較大的風險,一旦因企業或市場原因導致股價大幅下跌,融資機構可以通過平倉賣出質押的股票,從而可能讓大股東失去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第二種是上市公司一般股東質押股權。這類股東一般並不是大股東,更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業務也未必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這類股東股權質押,往往和上市公司本身並沒有太直接的關係,而和股東本身的資金需求有較大關係。客觀地說,即使此類股東質押的股權發生平倉的風險,可能短期對股價形成一定的壓力,但對上市公司實際經營並不會有根本性的衝擊。

第三種是屬於非正常質押,甚至可以看做是另類“套現”。上市公司股東和高管往往持有股份為限售股,不能在二級市場賣出流通。尤其是當股價處於相對高位的時候,為了儘早“變現”,相關股東或高管可能採取股權質押的方式,用暫時不能流通的股權換取金融機構的資金,即使將來股價大跌導致平倉,相關股東或高管也無所謂了。這類的股權質押最值得投資者警惕。

總之,投資者應該知道,一般而言,一家好的上市公司,其大股東不應該進行“雙刃劍式”的股權質押,投資者應該避免重倉股權質押率較高的上市公司,即使一定想投資,也要對上市公司股東進行股權質押情況進行全面的瞭解和分析。在A股市場,只有不到10%的上市公司,其股東沒有進行股權質押,筆者建議,慎重起見,投資者就在這類無股權質押的上市公司中進行篩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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