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發行好≠服務好,推廣、使用、註銷均有問題


ETC發行好≠服務好,推廣、使用、註銷均有問題


交通運輸部官方微信日前通報11月28日至12月4日各地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數據顯示,截至12月4日,全國ETC客戶累計達到18101.24萬,完成發行總目標19085.56萬的94.84%。

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的《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實施方案》提出,到2019年12月底,全國ETC用戶數量突破1.8億。到目前,ETC客戶總數已超過今年預期目標,而且,距離發行總目標越來越近。

ETC在全國發行情況好,首先是因為ETC有利於客戶(即車主)。任何商品與服務,只有符合客戶利益,客戶才會接受。ETC顯然也不例外,由於提高了通行效率、避免了收費站擁堵、減少了繳費麻煩,所以,經常走高速公路的客戶才願意安裝ETC。

其次,以“組合拳”推廣ETC效果顯著。為推廣ETC,有關部門確定了六項硬舉措,包括拓寬發行服務渠道、推動便捷安裝、加大使用優惠力度等。其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發行,給予ETC車輛不少於5%的通行費優惠等等,極大提升了推廣效率。

其三,銀行間ETC營銷大戰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於政策允許ETC綁定既有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對銀行來說,通過“綁卡”可以有效拓展信用卡、貸款、理財、保險等高價值業務,所以,各家銀行不惜賠本推廣,推出了一系列力度很大的營銷措施。

當然,ETC營銷大戰中亂象也不少。比如,最近一段時間多名車主反映,自己在辦理ETC時才發現,名下車輛早已被某銀行搶先註冊,若想辦理,必須到該銀行註銷後才行。再比如,不少銀行為推廣ETC,輕則騷擾客戶,重則強迫客戶,必須制止。


ETC發行好≠服務好,推廣、使用、註銷均有問題


筆者以為,ETC要想實現各方共贏,不能只是“發行好”,更要“服務好”。所謂“服務好”,既要體現在推廣環節,也要體現在後續使用方面,還要體現在註銷等方面。

先說推廣。不管是銀行方面推出免費贈送ETC設備、過路費打折、加油立減、免費洗車及檢查等優惠活動,還是其他機構推出的優惠措施,只要是市場行為,都值得肯定。不過部分機構出於利益需要侵害客戶權益,效果適得其反,並不利於推廣ETC。因此,要想完成ETC發行總目標,或者在總目標基礎上再拓展,必須規範ETC推廣、發行環節。凡是侵害客戶權益、損害ETC形象的機構,應列入“黑名單”禁止發行。

再說使用。從媒體報道和投訴平臺反饋的信息來看,ETC使用環節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使用ETC“誤”扣費、重複扣費的情況不少。再比如,“ETC天價消費”、“ETC賬單查詢難”等問題也被媒體報道。而客戶投訴相關問題後,有的遭遇“踢皮球”現象。

ETC不但要發行好,還要使用好,否則會影響使用效率。從報道來看,目前ETC使用率最高的省份是江蘇(80.25%),最低的省份是內蒙古(37.53%)。顯然ETC只有使用才有價值,否則就是“擺設”,浪費資源。只有徹底解決使用問題才能提高使用率。

另外,“註銷難”也要引起重視。有的客戶因為不滿意使用效果,有的客戶因高速開車次數少,辦理ETC後想註銷卻遭遇“註銷難”。有的辦理網點稱,半年才給註銷設備;有的網點稱,要想註銷得等三年以後。辦理容易註銷難,已成為突出問題。

無疑,“註銷難”也會影響ETC發行效果。雖然註銷ETC不符合銀行及有關方面利益,但應該尊重客戶選擇權。理應統一予以規範。簡言之,從推廣到使用再到註銷,每項服務都應“好、好、好”。


ETC發行好≠服務好,推廣、使用、註銷均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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