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廳長級幹部鍾昌明接受審查調查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廳長級幹部鍾昌明同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鍾昌明簡歷

鍾昌明,男,1966年8月出生,籍貫浙江龍泉市,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

1985.01-2002.12 龍泉市上東鄉、巖樟鄉、查田鎮、八都鎮、安仁鎮工作;

2002.12-2004.11 景寧畲族自治縣副縣長;

2004.11-2006.03 景寧畲族自治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6.03-2011.11 景寧畲族自治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2011.11-2015.12 松陽縣委書記;

2015.12-2019.08 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9.08- 2019.09 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2019.09至今 保留副廳長級。

(浙江省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