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汽车抵押贷款后迅速将汽车转卖多名男子“一条龙”式诈骗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马骏 通讯员 常冰)利用时间差上的漏洞,6名男子在办理汽车抵押贷款后迅速将汽车转卖,莲池区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将该团伙打掉。


12月4日,保定某经贸公司向警方报警称,今年11月22日,一名仝姓男子通过该经贸公司垫付首付款购买了雪佛兰轿车一辆,并由该公司担保向工商银行申请汽车贷款。在贷款办理过程中,仝某故意拖延时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导致银行未发放贷款,而仝某迅速将雪佛兰轿车转卖,致使该经贸公司损失10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全力开展工作,通过细致侦查,一个分工明确、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仝某等人的活动规律。12月5日,莲池区经侦大队民警不惧严寒,蹲守布控一夜,最终在满城区一宾馆内成功抓获仝某、王某、段某三人。办案民警克服疲倦连夜突审,又深挖出两名上线犯罪嫌疑人苏某、王某伟,并于12月6日在主城区某拖车公司内将二人成功抓获。通过再审,进一步确定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田某身份,并于12月9日在主城区将其抓获。至此,该合同诈骗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经调查,该案由段某负责当中介,寻找仝某、王某这样信用记录干净的“背户人”(即以仝某、王某的名义办理贷款),苏某、王某伟负责联系各种经贸公司平台贷款机构为“背户人”申请贷款,“背户人”利用经贸公司的垫资购得汽车后,由田某联系变卖,得利后团伙成员根据分工瓜分赃款。在办理车贷同时,该团伙还申请各类贷款进行诈骗,直致“背户人”成为“黑户”。


该团伙从寻找“背户人”开始直至销赃形成了一条龙产业链,骗取各类贷款,具有涉案机构多、地区广、金额巨大等特点,已经交代作案十余起,公安机关正在核查落实。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莲池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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