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法!寧波12個市級部門聯合,就為保護他們

今天,由共青團寧波市委、市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12個市級部門聯合簽發的《寧波市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人員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查詢辦法》正式公佈,該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詳情瞭解↓

新辦法!寧波12個市級部門聯合,就為保護他們

▲寧波團市委組織留守兒童到未成年人自護教育基地參加實踐體驗。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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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培訓、救助、看護、醫療等特殊職責的單位、組織、機構等,包括中小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文化教育、職業技能等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文化、體育等技能訓練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機構;嬰幼兒照護和未成年人早期教育服務機構;各種校外託班、夏令營等臨時看護機構;為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等。

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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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教師、培訓師、教練、保育員、醫生、青少年事務社工、兒童心理諮詢師等直接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工作人員,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員以及保安、門衛、駕駛員、保潔員和各級各類民辦學校的舉辦者、理事會或者董事會成員、監事等雖不直接負有特殊職責,但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員。

查詢數據範圍覆蓋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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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數據範圍覆蓋全國,並實現“違法犯罪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的全覆蓋。《辦法》中信息數據包括檢察機關自2013年以來辦理並判決生效的強姦、強制猥褻、猥褻兒童以及組織賣淫等性侵害犯罪人員記錄,以及公安機關信息庫錄入的性侵害犯罪記錄、因猥褻行為被行政處罰的記錄。

簡化流程、專人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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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審查相關人員從業資格或者錄用人員時,填寫相關材料或通過經授權的小程序,向當地檢察機關申請查詢上述人員是否有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檢察機關通過與公安機關的協作,查詢近十年內相關擬入職人員是否存在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在10日內向查詢單位反饋。檢察、公安機關建立專門聯絡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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