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部署實施“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

十二月以來,我市大氣擴散條件較差,PM2.5濃度持續走高,截止12月14日,當月已有5個汙染天,空氣質量達標形勢異常嚴峻。

為切實落實省攻堅辦、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開展“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決策部署及做好省生態環境廳秋冬季大氣汙染強化督查迎查工作,確保完成全年空氣質量目標,南京市部署實施“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

南京市部署實施“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

行動時間

2019年12月15日-12月31日

總體原則

立足本市控制,全市各部門、各板塊按照圍繞重點、主動作為、全面覆蓋、嚴格執法、強力整改的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形成“市、區、街道”三級排查體系,最大限度減少汙染排放和環境違法違規問題。

做好省督查配合,按照立行立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的要求,將省級督查發現或交辦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工作目標

南京市部署實施“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

以年度PM2.5濃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內為核心,力爭進一步提升優良率,確保實現省下達的階段性改善目標。

做到“三個全面”:重汙染天氣應急措施全面落實;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等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整改;《南京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目標及措施任務表》重點任務全面完成。

工作任務

南京市部署實施“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

1:完成省攻堅辦交辦任務。市攻堅辦加強溝通協調,牽頭並分解落實省攻堅辦交辦的各項任務,協調各板塊、各相關部門做好交辦問題的整改落實。

2:督促應急管控措施落實。圍繞重汙染天氣應急管控企業清單(1560家)和工地清單(2637家),重點檢查水泥、鋼鐵、電力、石化、化工、工地等排汙單位是否按照管控要求實施限停產。

3:檢查各類汙染源。

①、檢查全市重點工業源達標排放、VOCs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情況等,核實是否存在無治汙設施、偷排、簒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不正常運行大氣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或超標排汙等環境違法行為。

②、開展秸稈禁燒巡查。

③、檢查工地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工地是否落實 “八達標兩承諾一公示”制度。

④、開展路檢路查,除了在道路抽檢外,選取物流園區、工業園區、公交、郵政等用車大戶車輛集中停放地,對其車輛排放情況進行抽檢。

⑤、選取工地、港口碼頭等非道路機械集中使用地,抽查其 所使用施工機械、港作機械等是否滿足當地非道路移動機械 低排放禁用區要求、是否進行編碼登記,是否冒黑煙和超標排放。

⑥、強化油品監測,抽取加油站以及車或機械所使用的燃油,將油品送往第三方檢測含硫量是否符合國六柴油標準。

4:全面自查。圍繞《南京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目標及措施任務表》(寧汙防攻堅指辦〔2019〕115號)開展全面自查和組織推進,確保年內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5:現場抽查。各職能部門做好接受省級督查組現場檢查準備,包括現場陪查、路線安排、筆錄取證、資料留存等。

6:整改反饋。省攻堅辦交辦的問題,相關部門、各板塊按要求整改,及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市汙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

工作要求

南京市部署實施“衝刺十五天、奮力增藍天”專項行動

一、各板塊、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設立專門工作小組,責任到人,全面自查,狠抓整改,務求實效。

二、應急管控措施落實做到“六個全覆蓋”,即全覆蓋的領導包乾機制,全覆蓋的責任壓實機制,全覆蓋的聯防聯治機制,全覆蓋的系統培訓機制,全覆蓋的督察檢查機制,全覆蓋的責任追究機制。

三、全面開展重點工業汙染源達標排放、工地堆場揚塵管控措施落實、機動車尾氣達標排放以及油品質量管控等方面自查自糾,存在問題必須第一時間整改到位。

四、接受檢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有關精神要求,加強溝通協調,全面真實反映情況。

五、督查組開展工業企業、工地道路揚塵、機動車汙染排放檢查時,各區(園區)攻堅辦加強協調並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實施處罰。

六、對督查組發現或者交辦的問題,明確整改時間和責任人,立行立改,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對於存在嚴重問題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實施約談。

七、對於省級督查、市級抽查發現的問題,在媒體上集中曝光,取消秋冬季應急管控豁免及差別化管理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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