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對於居民的訴求應如何處理,不屬於其職責的又如何處理

街道辦事處對於居民和轄區單位直接反映或者通過市民服務熱線、新聞媒體等途徑反映的正當訴求,應當及時受理,溝通信息,瞭解情況,統籌協調。屬於職責範圍內能夠直接辦理的事項,應當按照時限要求辦理;對於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如下作出處理:


1、對於涉及多部門協同解決的事項,應當協調有關部門或者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辦理,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快速響應,安排人員協同辦理;
2、對於屬於有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向有關部門移送辦理,有關部門應當快速響應;
3、對於責任主體不明確的事項,或者經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仍無法解決的事項,應當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或者按照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相關程序辦理。
街道辦事處應當將訴求處理情況向當事人及時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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