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12月3日,羅平縣人民法院對申小林、蔣能武等10人涉嫌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審理。

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2009年以來,被告人申小林、蔣能武、區正權、賀雲能、袁應語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申小林為首要分子,被告人蔣能武、區正權、賀雲能、袁應語等人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聚眾賭博、向參賭人員放貸,使用暴力、威脅、非法拘禁等手段討要賭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羅平縣人民法院

經審理:

被告人申小林等以盈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為索取非法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蔣能武等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法定從重、從輕和酌定情節,

羅平申小林等涉惡案公開宣判

2019年12月9日,羅平縣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決:被告人申小林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對其餘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