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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夫妻之間有矛盾,一直沒有得到化解,或者是夫妻之間兩個人不合,但還是沒有選擇離婚。像這樣的,真的很多。大部分不離婚,都是因為有孩子,不想要孩子受到傷害,從而一直不選擇離婚。
1.夫妻不合,一直不離婚,原因在這兒
兩個人結婚了之後,但是因為一些事情不合,導致兩個人到關係變淡。甚至兩個人天天會吵架,嚴重的還會出現自己做飯自己吃,晚上睡覺分開睡。既然都分房睡了,自然夫妻生活就更不可能了。即使生活過成了這樣子,但還是沒有離婚。
兩個人生活不合的人,處著難受,卻還沒有離婚,肯定是還有原因的。大多數的原因都是在孩子身上,考慮到孩子到照顧與教育,這也是牽扯著雙方不離婚的最大因素。
有人會問,這樣子的生活不累嗎?累,當然累,但為了孩子,再累也得忍著啊。
2.既然有不離婚的原因,應該主動化解之間的關係
兩個人沒有了夫妻生活,也不離婚,原因都是因為孩子。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的父母相處的如此不愉快,他們的心裡也是會特別的難過,也不願意看到父母之間不愉快。
既然當初兩個人會選擇結婚,那也一定是看的上才會去結婚,不然也不會去結婚了。只要不是天大的事情,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如果兩個人可以各自選擇退讓一步,那事情也就會得到進一步的解決。如果你的脾氣不好,那你就該一下,對方再多包容一點兒。如果是因為生活習慣不喜歡,那也可以慢慢的改,只要看到一方有行動,對方一定可以感受到的。只有兩個人共同去做,兩個人的僵硬關係也會化解的。
3.要多溝通
夫妻之間的生活,本來就是一個需要兩個人相互溝通的。你不能把你都大男子主義用在了所有到事情上,你也不能把你的所有任性與小脾氣用在了生活上。
不管生活中遇到了什麼事情,兩個人及時溝通和勤於溝通,那都是特別重要的事情。
兩個人多溝通,也會讓兩個人的話題變得更多,也會讓兩個人的感情增加色彩。不要一直老死不相往來,這樣子對生活不會有改進,反而更會讓生活過的越來越差。
只有多溝通,多解決兩個人之間的矛盾,才會讓生活變得更好。離婚,並不是解決問題最好多方法。
對於這個問題,你是怎麼看待的呢?
邂逅情感
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結果只有一個:偷吃
家裡吃不到,那隻能到外面找吃的。沒有夫妻生活雖然不會餓死,但是會憋死。
性在夫妻關係中不止關係到繁衍,更是一種溝通。身體和心靈的對話。
任何一方面對相愛的人沒有性的需求,不是身體出了問題就是心不在你的身上。
那麼,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怎麼辦呢?
有病治病,沒病醫心
人在很多時候會出現性冷淡的情況,例如:
女性哺乳期
被生活壓的喘不過氣來的時候
慢性疾病纏身
這些時候,對方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單純的陪伴。在對方對性生活沒有什麼興趣的時候,你強要的話,只會讓對方越來越厭惡身體的接觸。
如果感情已經走到了盡頭,何必強求對方做個床伴呢
當夫妻關係已經鬧到了離婚的地步,有幾個人可以放下心中的芥蒂,跟你來一場暢快淋漓的性愛呢?
尤其是女人,如果她的心已不在你的身上,首先排斥你的就是她的身體。
主動溝通,懂得取捨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做一世夫妻不容易,不管怎樣,主動溝通很重要。找到問題的根本,才能對症下藥。
如果對方不願對你敞開心扉,那麼,你就要懂得取捨。是繼續這樣有名無實,還是一刀了斷。
性是婚姻生活的調味品,如果缺席,生活便如一杯白開水,苦澀無味。
蜜禪
這樣的婚姻,可以說是悲哀的,但是在我們的身邊,卻越來越多的婚姻都朝著這種狀態發展,也許,這就是80後離婚率高的原因之一吧!
我,80後兩寶寶媽。自從有了孩子之後,我和老公就幾乎沒什麼夫妻義務之說了。
我家老大出生之後,曾經有過一個晚上醒來八次的記錄,這是我老公給記著的。我這個做媽的,有點馬大哈,壓根就不記孩子的哭鬧之類的。孩子哭了,我只知道趕緊抱著哄,把尿、換尿片之類的,那還記得孩子一晚醒來多少次之類的啊。
孩子爸爸被吵得不行了,便提出他自己單獨睡,我帶孩子睡。殊不知,我第二天也得上班啊!
自從之後,我就幾乎都是和我老公分床睡的。原本兩個人就是過著兩地分居的生活,他每三個月回來休假一個月,回來的時候,他想我了,就會抱著他的枕頭過來找我一下。不想了,他就自己睡自己的去了。
這種現狀,一直持續到現在。這樣的婚姻生活,那還談什麼盡不盡夫妻義務呢?
而我,因為一個人照顧兩個孩子,還得上班之類的,早已經身心疲憊了,那還有時間和心思去想那些啊。他不來找我,我還可以好好睡個安穩覺,多好啊!
這是跟感情之類的無關的,我覺得,夫妻有了孩子之後,夫妻之間的事兒,真的比較少了。問過很多同齡的朋友,她們也都是過著和我目前差不多一樣的生活。還有的朋友,為了孩子,夫妻兩地分居,幾個月才見一次面的。
所以,我覺得,如果只是單純的夫妻之間生理的問題,完全還沒到離婚的地步,只要兩個人心裡都有這個家,就ok了!
我是幸福魚兒,80後兩寶寶媽,情感領域創作者,願與大家分享和交流婚姻情感故事!歡迎關注我,留言諮詢或討論。幸福魚兒
不知道這個問題問的夫妻不盡義務是指哪種?《婚姻法》中規定,夫妻的義務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就是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
兩個人既然結婚了,成為夫妻就應當承擔夫妻的責任和義務,對對方不離不棄。夫妻之間不離婚是一個好事,不離婚說明感情尚在,夫妻組合成為家庭仍是最好的方式。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有了第三者,但是卻不願意離婚,對自己的配偶整天不冷不熱的,甚至於拒絕承擔夫妻相互扶助的義務,置對方的死活於不顧。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對方不想離婚,又想拋棄另一方的。當另一方生病或者沒有生活能力的時候,就可以起訴對方遺棄或者承擔扶助義務。至少應該付必要的扶助費,這是少不了的。
所以說當發現對方不想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的時候,可以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法重情深
夫妻之間既不離婚,又不盡其義務,那就等於沒有了所謂的“夫妻”名分,實質上已經名存實亡了,該如何解決,除了離婚實在沒有別的好辦法。
首先我們要清楚一點,夫妻,是兩個相愛的人,他們之間肯定會有愛存在,不然,找的不是丈夫或者妻子,應該叫朋友,只有愛沒有性的夫妻缺少激情,而只有性沒有愛的夫妻,缺少的是長久。
按問題說講的那樣,兩口子沒有選擇離婚,說明至少其中一方不願意做出此項選擇,但又不盡夫妻的義務,說明兩人對於“夫妻”的名分早已持否認態度,這種時候顯得很矛盾,但又很現實,舉個例子你就可以理解。
之前有個朋友,從小家裡人溺愛,上面三個姐姐,千傾地一根苗,傳宗接代就靠他,所以沒受過氣,沒吃過虧,可謂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結了婚也是無所事事,遊手好閒,他老婆卻看到了現實,想到了以後,多次勸說沒有結果,那時他們的孩子已經三四歲了,看著自己的老公整日混沌,不知上進,就索性回了孃家,既沒有離婚,也沒有再和他以夫妻相稱,就這樣維持了五年,最終還是離婚了。
長大成人,結婚成家,為人父母,代表著一個人真正長大,如果兩個人依然不把自己當做大人看待,依然我行我素,沒有絲毫責任感的話,那和兩個陌生人無異,更別說盡義務了。
因此,夫妻不離婚,不盡義務,是沒有道德的行為,既然否定了這段感情,那就結束它,何必牽在手裡不放,浪費這名份呢?
一芳菲
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而我所理解的夫妻義務最重要指的是夫妻性生活,至於其他的方面,比如做家務等等,那些應該是責任和家庭的擔當。
那問題來了,既然又不離婚。又不願盡夫妻義務,這就有點折磨人的意思了,不願離婚,那就盡義務,不願盡義務那就離婚,沒有中間地帶。
因為夫妻性生活是夫妻關係的潤滑劑,和諧的性生活對雙方的心裡調節都是有很好的促進作用。尤其是對女性而言,充足的夫妻義務性生活可以讓女性皮膚光澤靚麗,從內而外散發女性的質感,這比任何昂貴的化妝品都管用,對於女性情緒的穩定性,會有很好的幫助。
反之,長期得不到性生活的女性,皮膚會暗淡,甚至起斑,情緒會極不穩定,喜歡發脾氣,喜怒無常,更會導致更年期提前。
因此,不願意離婚的一方,那就盡到夫妻義務,如果做不到,那就離婚,別耽誤人家。
情感公寓
我是嘉書,情感諮詢師。前幾天來找我諮詢的一個男士正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所以看到這個提問感觸很大。這個朋友他娶了心儀的姑娘,但是長達七年,女方不願意和他同房。在最初的幾年,他還年輕,總有奢望,想著我只要日日對你好,總能把你的心焐熱,女方越是倔,他越是體貼入微,可是七年卻依然沒有焐熱自己妻子的心。一年前,他的父親病重,男士在病床前聽到父親遺憾地說,“我怕是沒有機會看你們抱娃了”。男士倔了7年的心突然酸楚的不行,他終於承認自己捂不熱自己的妻子,決定放棄。但是他找妻子離婚的時候,妻子卻死活不願意,堅持認為7年都過了,為什麼不能繼續。男士反覆勸他妻子,“既然不愛,又不同房,為什麼不離婚。”但每次一提,女方就哭的不行,還有自殺的行為。男士又不敢讓她真的死,愛了那麼多年,哪怕知道對方是假的,也不忍心強逼,離了一年都沒有成功,徹底絕望。
我給他的建議是:
1 先找到女方不願意離婚的原因
你必須先弄清楚,對方如果離婚,可能失去什麼。一切人都是趨利避害的,所有,對方堅持的,一定是對他有利的情況,你要先明白對他有利的情況到底是什麼,才有可能對症下藥。這個涉及到溝通的技巧,需要具體的學習,當時我詳細的教了他一套話術,在不激其對方警惕情緒的情況下,讓女方說出了自己不願離婚的原因。
2 找到不盡夫妻義務的原因
不盡義務,在這個男士這裡,是不同房,由於你說的不詳細,所以我不能準確地判斷,是不願意照顧伴侶/不願意為家裡付出/不願意照顧孩子……還是什麼。所以需要題主把不盡義務說清楚。如果是和性有關,那一定要注意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不評判、不讓他恐懼,營造一個好的聊天環境,去詢問她原因。不要用指責性的話,溫柔一定要有,所有的情感問題,到最後通常是溝通問題。
所以,在我看來,最先做的,是重新溝通,一定要清楚,是什麼讓對方不願意,讓他不離婚的背後,他是否可以從中受益,受益的又是什麼,這個是重中之重。只有明白對方真正的問題,你才能對症下藥。不然就只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的努力。你摸不到他的痛點,就驅動不了他離開。
最後的最後,說說這個男性吧。他的妻子很愛他,可是,溝通之後,他才知道,妻子早年被人強暴,對於性充滿強烈的恐懼,也對自己不是處女有強烈的自卑。男生越愛她,她也越愛對方,這樣也就越痛苦,怕同房會破壞自己在丈夫心中的形象。七年中,她的所有後退,既是怕丈夫知道自己的非處,也是因為忘不掉強暴她的那個人起身後說的一句話,“長得很漂亮,嚐起來也就那樣。早知道就不衝動了,害得我還可能被警察抓……”
’
嘉之書
從題目中,可以感覺到,樓主對於現在這樣兩難狀態的糾結:兩個人沒有盡到任何的夫妻義務,其實早就是貌合神離的婚姻,但是在法律效應上,兩個人還是必須要綁在一起算是夫妻。
當陷入到這種狀態的時候,每個人都會感覺非常難熬。但是,我們往往能夠在這樣的情況裡看見,這些人雖然感覺這樣的狀態很難熬,但是不會去採取任何行動去主動停止這樣的生活。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這群人懶得去行動,一想到要結婚冗長的婚姻關係,就需要談房子,談孩子,談資產,有太多要分、要談的東西了。運氣好點,你可能和對方一說,籤個協議就能結束關係了,但運氣差點,就可能光在離婚這件事上,又相互罵街,又要相互請律師,還得上法庭,還可能會因為其他原因,程序走個一年半年的。
這些人會覺得,反正現在的生活影響不到自己什麼,反正兩個人都已經各過各的,所以是否繼續一起生活早就沒有所謂。
當然如果覺得無所謂的話,是件好事。但如果,頻繁的因為這件事感覺痛苦,我建立,不管程序多複雜,要不挽回,要不離婚,做一個自己感覺舒坦的決定。
柏燕誼心理諮詢師
這種人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內心陰暗性格變態,使用冷暴力,一個字拖,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一定不會讓你好過,一直拖到雙方同歸於盡為止,遇上這種夫妻關係的人,太悲催了,人的一生,食色性也,三大要件,活生生的被減掉一件,痛苦死了,夫妻生活中,性,是生理的正常需求,眼前擺著一個活生生的人,生理上的需求,還要靠兩個手指頭去解決,這也太讓人難為情了。
不過埋怨歸埋怨,真正遇上這種不幸的事情,還是要認真的去找到問題的症狀所在,對症下藥,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第一點,雙方的心裡都不要帶著怒氣去想象問題,一定要心平氣和的,心裡面想著退一步海闊天空,夫妻關係,又不是殺父仇人,夫妻之間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一方出軌了,對不對?那你就可以反過來想一想,都要離婚了,離婚以後你就不是我的老婆或者老公了,你就再多出幾次軌吧,那都是別人的事情了,和我又有什麼關係?你都看不上對方了,都忍受不了對方了,把對方想象成人渣了,和這種人渣綁在一起,消耗一輩子,你值嗎?有什麼意義呢?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等到共枕眠。能夠遇上的,還能結成短晢夫妻關係的,都是不淺的緣份,對待自己有緣份的人,一定要心滋手軟一點,這是做人的一種美德,能夠做到和好如初的,當然最好,實在不行的,那就放對萬一條生路,也等於放自己一條生路,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你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理解,什麼都想不通,那你這個人就是真正的心裡陰暗,變態,人渣。無套可解。
老俞177829369
“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此話重點是強調“夫妻義務",如果不盡“夫妻義務”,那就離婚好了,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題主目前是無性婚姻狀況。
據說,在我國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夫妻可以歸屬於無性婚姻。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本來是婚姻當中最重要最有存在意義的部分。
不管怎麼樣,無性婚姻的確存在現實生活中,俗話說得好,存在就有它合理的地方。
夫妻之間:沒有了性還有情,沒有了情還有義,沒有了義還有共同的財產(如小孩,房子),甚至於沒有了財產還有一張拉不下來的“面子”。這也許就是無性婚姻存在的理由吧!
還有一種情況,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為同性戀者,想通過正常的婚姻來掩護自己“同性戀者"的行為,避免成為光棍或剩女,引來親戚朋友的異樣眼光。
本人認為,如果他/她不盡夫妻義務,相信也不阻止你尋求自己需要,完全可以大膽地提出,看看對方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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