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線城市,個人畢竟有能力,一個月一萬多工資,單位分流,協商離職給25萬,走不走?

東風吹雪滿天飛


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多少年了?你所在的地區月平均工資是多少?

勞動法規定的企業最低賠償標準是:

(n+1) *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

n是你在這個公司工作的年限,n+1上限是12。就是說,如果n+1已經超過12了,那就只能按12算。如果企業提前了一個月通知你,那就是n,沒有再加1了,那一個月是提前通知期。通俗粗糙的說,就是你做了幾年,就該賠你幾個月的薪水。

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是指,你上一年全年各項收入的總和再除以12,得出的月平均收入。這其中包括各種獎金,提成,加班費等等,不僅僅指的是基本月薪。但上限是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三倍。

你按照上面這個公式算一下,並考慮進去兩個上限,就能得出企業應該給你的法定最低賠償是多少。

如果你據此算出的最低法定賠償標準小於企業目前提供的25萬,而你還不滿意,那你只能和企業談,協商,看你的技巧,看看能不能再多為自己爭取點兒。但不能來硬的。

如果你算出的最低法定賠償標準大於企業目前提供的25萬,那就必須理直氣壯的要求企業依法賠償。他若不答應,就勞動仲裁。一仲裁一個準,這種情況法律絕對支持的。


先關心中國吧


一個字:走!堅決果斷的走!千萬不要猶豫!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我給你分析一下你就明白了!

1、新工作不難

你是在二線城市,而且個人能力還可以,從你的描述來看,至少也應有十年的工作經驗。把這幾個條件一綜合,可以輕鬆得出結論,那就是你再找一個類似的甚至比這個更好的工作並不困難。事實上,對你這種情況,二線城市找一萬多的一點都不難!

2、賠償金合適

雖然不清楚你具體的工作年限,也不清楚你的年終獎金如何,但從你的月薪一萬多,以及工作的城市是二線城市來綜合推斷,25萬補償金應該是不錯的!如果嚴格來算(一般企業都會大方一些),補償金是有12個月或3倍社平的限制的。

3、緣分已散盡

既然是單位要分流,這肯定是總部定的,誰也改變不了這個決定;而且把補償金都給你開了出來,說明上面沒有保你的人,你就在公司的分流名單裡面。對於這樣一個公司非做不可的事情,你又沒有替你說話的領導,反抗是沒有用的!

4、小心被逼迫

如果你就是賴著不走,或者死賴著不同意,迫使公司妥協留下你,那麼等待你的就是公司很多見不得人的手段了,比如給你調崗到不舒心的崗位,比如讓領導給你穿小鞋等等,最終逼迫你主動辭職,連補償金都沒了!

歷經職場二十年,見多了這種起起伏伏,你這種情況,要做的就是儘量打聽清楚,補償金還能不能更多一些,如果可以,就想辦法爭取;如果想留下,就趕緊去找相關領導疏通關係;糾結猶豫是沒啥用的,最後百分之九十的可能還是要走!


妝度裡的菇涼


走,走出一片天空。

勉強留下,遺落滿地傷懷。

說一段真實的見聞。

三年前,某一企業要做改革轉型,需要對很多員工進行分流,影響面很大,涉及的人員多,企業給出的方案是買斷工齡,協調補償款也是20多到30萬左右。

大部分員工都選擇了企業的解決方案,拿錢走人,另謀高就。現在工作不難找,只要你有能力,基本上都能吃得開,不見得比原公司混得差。這當中的部分人,拿到補償金後,選擇自己開個小店,俢修電動車,賣賣早餐,擺擺地攤,收入也不比當初差,過得自由自在,平常遇見聊到,說不定還自豪地跟你吹噓:“當初我也在XX公司,幸好拿補償走人,現在過得也不賴。🤗”

一部分員工覺得心裡彆扭,畢竟工作那麼多年了,多少都有點感情了,認為企業也許會顧及他們的感受,畢竟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嘛,公司不會那麼無情強行解僱吧?因此,部分員工不接受企業的補償,不接受分流。

世事無常,前路長且艱,事實再一次狠狠地刷我們的臉。商人逐利,企業要變革,大勢所趨,不以人情而轉變,一切為了求生存。

對於這部分不接受分流的員工,據私下閒聊瞭解到,企業採用的作法——“調崗培訓,合格後再擇優上崗”,說法很不新鮮吧,老鐵們。一個做法就是讓你每天去簽到,聽錄音,看視頻,不能早退遲到,不能請假,持續時間待定,就這麼一個做法,讓不接受分流的員工叫苦連天,後悔不已。後面提出要拿補償走人,但企業已經不同意了。其中酸甜苦辣,難以表述了。

從個人所見聽聞,個人想留沒用,企業若想留你,不會跟你談補償金分流的。企業若不留你,還讓你拿補償金,請你一定要果斷拿了就走,別猶豫,千萬別猶豫。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路在腳下,夢在遠方!


大耳朵小短腿


看到這個題目,要是在以前,我是不支持你走的。但是在現在這種社會形勢下,我是支持你走的。原因主要有三個:

1、有能力就不怕

在二線城市,你的工資能拿到一萬多一個月,說明你的崗位應該在經理級別以上。因此,從這點上來看,你的能力應該是不錯的。

一直以來,我的觀點是,不管外面的環境怎麼變化,都不要害怕,因為變化永遠是存在的,最重要的是,你要讓你變得更強大!

只有你自己變強大了,變化對你的影響才會降低到最低。而且環境是不可控的,你唯一能夠控制的是你自己。

因此,只要你有能力,你就不用怕失業。

2、現在找一份工作並不難

雖然二線城市機會沒有一線城市那麼多,但是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現在二線城市的發展也很快!很多高端人才也漸漸往二線城市走,一些大型企業也在二線城市開設公司等,這些都是二線城市的機會。

因此,現在在二線城市找工作並不難。

現在已經不像過去一樣,一份工作幹一輩子,大部分人,一生會在4-5家單位甚至更多單位工作,這是正常的人才流通。

而且,現在公司有給你補償,這種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3、既然單位已經提出,你留下來也沒有什麼意義

現在是雙向選擇的社會,做一份工作,企業和員工都是你情我願,既然現在公司要分流,提出來給你補償,那現在你留下來也沒有什麼意義!

勉強是沒有幸福的,離開或許對你更好!因為你的離開,或許你可以找到一家更好的單位。


反正不管怎樣,既然挑戰已經出現在眼前,那就勇敢地接受吧!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國企我建議別走,我岳父原先在國家郵電研究所,後來單位要去太原和移動合併,他選擇買斷給了二十多萬,這可是兩千年初,現在後悔的不得了,現在去太原的一年工資就接近這些,在外面很難發展的


yan5587


有能力一個月賺一萬多,單位協商離職給25萬,這就是給你大概13年以上的補償了。

建議你走之前考慮如下幾個問題?

1、如果不走,都協商解除了,留下來能受什麼重用嗎?如果沒啥前途了,幹嘛不走。但可以耐心談談,不急著答應,看看有沒有機會爭取更多些。

2、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工作10多年了,估計你沒有什麼面試經驗,建議找個途徑你補上這一課。

3、有能力,不代表能表達出來。這個你要總結好。


職涯合夥人


一個字:走!堅決果斷的走!千萬不要猶豫!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我給你分析一下你就明白了!


1、新工作不難

你是在二線城市,而且個人能力還可以,從你的描述來看,至少也應有十年的工作經驗。把這幾個條件一綜合,可以輕鬆得出結論,那就是你再找一個類似的甚至比這個更好的工作並不困難。事實上,對你這種情況,二線城市找一萬多的一點都不難!


2、賠償金合適

雖然不清楚你具體的工作年限,也不清楚你的年終獎金如何,但從你的月薪一萬多,以及工作的城市是二線城市來綜合推斷,25萬補償金應該是不錯的!如果嚴格來算(一般企業都會大方一些),補償金是有12個月或3倍社平的限制的。


3、緣分已散盡

既然是單位要分流,這肯定是總部定的,誰也改變不了這個決定;而且把補償金都給你開了出來,說明上面沒有保你的人,你就在公司的分流名單裡面。對於這樣一個公司非做不可的事情,你又沒有替你說話的領導,反抗是沒有用的!


4、小心被逼迫

如果你就是賴著不走,或者死賴著不同意,迫使公司妥協留下你,那麼等待你的就是公司很多見不得人的手段了,比如給你調崗到不舒心的崗位,比如讓領導給你穿小鞋等等,最終逼迫你主動辭職,連補償金都沒了!


歷經職場二十年,見多了這種起起伏伏,你這種情況,要做的就是儘量打聽清楚,補償金還能不能更多一些,如果可以,就想辦法爭取;如果想留下,就趕緊去找相關領導疏通關係;糾結猶豫是沒啥用的,最後百分之九十的可能還是要走!

世界500強全國培訓經理,20年老職場,只講升職加薪的實在話,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章,請點擊【關注】,謝謝!

職場再出發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有兩個地方還應清楚明白,一是你的工作單位性質是什麼,二是你的工資水平是否達到或者是超過當地平均工資3倍。只有清楚明白之後,才能很好的回答題主的這個問題。

一、從題主的描述來看,單位分流,是否屬於現在的事業單位改革,如果是那就要看你是分流到企業,還是其他相關事業單位。

如果題主真是這種情況,被分流到企業之中,那以後就跟普通的打工者沒有任何區別了,以前的編制與身份都將不存在了!

那面對這種情況,則完全可以考慮拿這25萬補償金然後走人!

不過題主應該在決定之前,先看看自己的工資收入是否超過當地平均工資3倍水平,如果超過了則你的補償金應該是你的工作年限x3x月平均工資(工作年限最多12年)。

注意:當地上年平均工資中的當地,指的是直轄市或者是省、設區的市為單位來計算!

月工資:是你離職前12個月工資的平均數。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你計算出來的補償金大於25萬,則應該與單位好好的協商,爭取更多的經濟補償。

同時還要提醒題主注意:用人單位是否足額為自己交繳了社保,如果沒有則題主在離職之前,必須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補繳上!

不過題主要注意:單位為自己交納社保的標準是多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按本人上月工資百分之八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被保險人月工資收入超過本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計徵養老保險費;低於本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計徵。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工資收入,一旦超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則你的社保應該按300%的標準交納!事實上現在很多單位,都是按60%標準在交納社保!

如果你不注意這點,那你可損失就大了,不要只看到那25萬的補償金!社保繳納按工資標準進行,分為:60%、80%、100%、150%、200%、300%這幾個交納檔位!牢牢地記住,看看用人單位是否按標準為自己繳納了!

假如你是企業單位,那也同上面一樣要注意這幾點,只要用人單位把這幾點處理解決好了,就趕快走人吧!

二、如果你是事業單位,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則你可要認真考慮考慮了。

畢竟現在事業單位將會更加難進,而且形勢會越來越好,關鍵是有保障,有單位和國家為你兜底。

相對來說工作也較輕鬆,壓力不大,以後退休有保障,各種待遇相對穩定得多!

當然如果你厭惡了事業單位的工作生活,再加上自己的工作能力又強,則可以考慮拿上25萬經濟補償金離職!不過也要事先根據我前面所說的預算一下,補償金是否給足!

事業單位的社保通常是沒有問題的,所以這裡我不再多說了!

三、如果用人單位不按法律法規辦理時,又該怎麼辦。

1、收集好自已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相關證據材料。

①、這裡需要收集好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牌、工資卡(條)、平常工作文件、處理資料以及公司有關工作的具體安排分工手冊等資料。

這只是為了證明你屬於公司員工,為這裡上班工作。

②、接下來你將收集好公司每月為你支付的工資條,上面有一個具體的工資明細,憑此工資條與公司協商溝通,將彼此交協錄成音頻或視頻(只要企業拒絕你的要求),這將是增強證明公司違約的證明。

這些資料如果到了訴訟階段,將會起到重要的證據作用!

2、經濟補償與社保解決途徑與方式。

①、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工會提出申請協調處理,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②、調解不成或者不經調解,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③、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這樣可以更加快捷方便,如果協商不成,必須果斷為自己維權,拿起法律武器,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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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我給您的建議是“走”。照你所說,二線城市,個人有一定能力,不管目前工資有多少,既然單位組織分流,那必然是上面要改革,改革之後企業效益如何,還能不能保證一個月一萬多工資都是兩說的事,既然協商離職給25萬,我看是非常合算的。

我們來細細分析一下看是不是這種情況:

【離開的好處】

  • 單位為什麼要分流?一是上級單位為了減輕企業負擔,使一部分人分流待崗,或重新安排其他工作,或直接下崗。題主的情況就屬於分流離職下崗。還有就是企業效益不好,要精減人員。當然了,分流必須得合適的補助才行。

不管是事業單位也好,還是企業也好,只要分流必定會出現一些問題,如果不是管理階層,很難得到準確的消息,但分流口子一開,必然是會出現一些問題。既然有未知的風險,題主又很有能力,分流得到一筆不錯的補助,再找工作肯定不是那麼難。為什麼不遠離這些未知的風險呢?

【留下也有風險】

  • 如果不分流,是不是有好處呢?我看也未必。一是分流之後肯定要進行一些改革,這是肯定的。人員都變化了,工作肯定得重新安排。人員精簡之後工作量自然加大,但工作量加大的同時工資還會不會上漲可不一定的事了。

  • 我們即使不離開,拖下去也不見得是好事。如果單位效益真的不好,很難保證今後的薪資和福利待遇。目前是沒有問題,但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既然出現了問題,不如早些尋找退路,得到一筆不錯的補償,選擇分流也不見得是壞事。

我們凡事都要把眼光放長遠一些,不要總把目光放在當前,只顧眼前小利,忽略自己的長遠規劃。題主個人畢竟有能力,既然如此,選擇分流就不見得不可為的。單位分流,自己留下要面對未知的風險,選擇離開,自然也會遇到風險。但有能力和補償的雙重保障,我看風險可能降下了最低。

兩相傷害取其輕。既然都得面對風險,我們就要選擇風險小一些的來選。凡事都要深思熟慮,再下決斷。一旦決定就不要後悔,因為都是沒有用處的,既然選擇了,就要努力做到最好。

---END---


職入青雲


肯定走呀,這麼高的賠償金,說明公司不是小公司,既然有好的公司工作背景,出去怕找不到工作?如果不走,安排其他崗位,乾的不如意自己主動辭職,一分補償沒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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