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醫保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補助

1月27日省醫保局消息,為做好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我省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患者參加醫保地的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實施綜合保障。

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臨時按甲類藥品和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各市要及時更新省下發的醫保藥品和診療項目統一編碼庫。

各市醫保局每週要將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療人數、醫療費用、醫保和醫療救助基金支出等情況報省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處)。(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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