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如果強制結婚彩禮不得超過5萬,會發生什麼現象?

陳大帥ing


在農村,如果強制結婚彩禮不得超過5萬,會發生什麼現象?

現在我國都有3000多萬的光棍了,有房子和車子娶老婆都有點困難了,不要說什麼強制結婚彩禮才能超過五萬塊

農村的人把彩禮錢看的非常重,如果你喜歡限制那你只能每年都過雙十一了!!!

在農村結婚彩禮錢是不可缺少的,我們這邊最少也要20多萬,有些地方甚至更多。我就記得有一次去吃蘭州拉麵,老闆娘跟我說他們蘭州頭婚20多萬,女的是二婚都要10幾萬,同時男方家庭還要有車子,有房子,要不然沒人願意嫁給你。所以不要去壓彩禮錢了,你要先問問女孩子願不願意嫁給你再說!!!當然也有很多女孩子不要錢也願意嫁給你,那是奔著"愛情"去的😁。那是極少數的。

如果真不想掏錢你可以去做上門女婿啊,不但不用掏錢,搞不好你還能賺錢!同意我說的朋友給我點個贊!!😎😎😎


胖胖的保姆


在農村,如果強制結婚彩禮不得超過5萬,會發生什麼現象?

先說下我們這裡的農村娃們結婚的婚嫁市場行情。女方家庭會要定親見面禮3萬,結婚彩禮16萬,縣城房子一套估價40萬,小汽車一輛估價15萬,三金首飾2萬,很輕鬆的,男方家庭娶回一個媳婦,大約需要付出70萬左右。


女方家庭心底不是太狠的,上面的幾項內容可能會減去不少,但估價還在50萬左右。這就是我們當地農村男方家庭娶媳婦的代價,太高了,娶不起啊。前面有人統計過,每個自然村有3個小夥子會打光棍,看來不假,家裡沒錢的,真的娶不起老婆。

按照題主說的,如果把農村人的結婚彩禮錢強制不得超過5萬,可想而知,就會出現彩禮錢轉移的問題。東方不亮西方亮,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當地的天價彩禮陋習一日不除,那這個行情就不會變化。娶一個老婆就是要花50萬的,強制彩禮不超過5萬好辦啊,女方家庭會同意的,然後還有別的明目。

因此這個話題,要是女方家庭看了,也許會有更絕妙的答覆,甚至會說不用你們強制好了,別說5萬,我們一分錢都不要。然後背過身就會翻臉,房子不要縣城的,要市裡的省城的,小汽車不要15萬的,要30萬的,總之作為男方家庭,無路可逃,逃不出五指山。

我很奇怪的是,為什麼會有人出這麼一個餿主意?地方的婚嫁陋習,不是說一紙命令就能改變的。要通過移風易俗,整體的全面的遏制這股歪風邪氣才能相安無事,免得堵了這頭,那頭又冒尖了。

其實婚姻法早有規定,借婚嫁活動索取財物的,都屬於違法行為。但是規定太過籠統了,沒有詳細的約束規定,在執行上肯定有難度。因此天價彩禮問題要靠道德層面來管控,法律只是道德約束的最低保障。


農村老俗話


看到這個真的是忍不住要吐槽一下!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去年我就看到新聞說河南地區下了規定彩禮錢不得超過五萬。可是有用嗎?不還是一樣每年都在增長嗎?就算彩禮錢只要了五萬,可是他會從別的地方找補的,比如說以前結婚家裡的房子就可以了,可是彩禮五萬以後會要求在城裡買房子,車子之前貸款,現在全款。

諸如此類的,這可不是我自己想的,我老家安徽彩禮十幾萬還會要求上面的這些東西。反正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就是有那種女方家說你們隨便給就行,男方也不會拿太少,基本和那些多的差不了多少。這種風氣已經形成,想要一下子改變是不能的。


我的帶娃生活


我是“農村戶口就是好”,這個問題我來答,歡迎大家點贊評論與指導。

在農村,如果強制婚禮彩禮不得超過5萬,會發生什麼現象?

其實不管在哪結婚,關鍵還是看女方家長的態度,這才是關鍵。我還記得我姐結婚的時候,我舅舅說的,就問人家要了三萬,還有其他一些小東西,但最後所有的錢都給我姐了,最後還陪嫁了不少。其實,這隻要雙方父母通情達理,一般都不會離譜到哪!

如果說強制彩禮五萬,可是別忘了,還有“一動不動”,房子車子還得有,都還是要全款的。這也是應了那句老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還記得一個朋友跟我說的他們那的結婚送彩禮下聘,可不光是隻有錢,還有各種各樣的食品,也都是一箱一箱的,多的裝滿一輛小型的拉火車,夠女方開個小型超市了,這也讓我們大吃一驚。還有一些朋友說,他們那邊流行“萬紫千紅一片綠”,真的是各地風俗不一樣。但共同點就是娶媳婦不容易。

其實這種現象的出現也反應了農村的一個現象,所有事情向“錢”看齊的情況。現在農村的生活條件也都在逐漸的變好,有些時候攀比之風也蔚然興起,形成了一種非常不好風氣。不管這條規定有沒有起到作用,但相對來說,肯定是要比以前要一點的。


農村的小孩兒


說實話,我是挺贊成降低彩禮的。

前一段時間一個河南的朋友在家相親,回來和我聊天。說現在結婚壓力真的好大。他說,在他們那裡,光彩禮錢就得20多萬,這對於他們老家農村的來說,真的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我問他,問什麼會這麼多呢?他說,他們那裡就這樣的習俗。他女朋友的爸媽也和他聊過,說這彩禮錢不是針對他,而是這樣的習俗逼的他們沒有辦法,畢竟家裡還有一個小一點的弟弟,到時候結婚一樣要面對彩禮的問題。

其實想想自己,一個湖南人。和媳婦結婚的時候,我們那裡的習俗就好的多。記得那會我就給了三萬的彩禮錢給她父母。到結婚那天,在給她父母敬茶改口時,丈母孃親自把彩禮錢退給了我們,還加了一萬。

我認為天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兒女過得好。所以基本不會說為了女兒結婚去向男方要這麼多彩禮,而讓女兒在男方家受委屈。但是,有些地方結婚的習俗確實太不好了,高額的彩禮,讓年輕人談婚色變。

或許,真的降低了彩禮,會讓婚姻變的更幸福,不會有那麼多人,因為付不起彩禮而走不到一起。也希望,農村的這一習俗早一天變!!!





跟著小白看生活


在農村如果結婚彩禮強制不超過5萬元,會發生什麼現象?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某女方父母:彩禮不超過五萬?好說,就是五萬的彩禮我們都不要了,但是呢,結婚時你家得給我們一筆“養老費”,注意那筆錢不叫“彩禮”哦!不用多了,給個二、三十萬意思意思就成,另外女兒的七大姑八大姨也總得意思意思,不用多了,每人給包個萬八千的紅包就成,畢竟是我家養大的女兒,不能白給你家呀!另外我家女兒結婚也該有份婚前保障,要不就把你家全款購置的那套婚房過戶到我女兒名下吧,順便把婚後用的車也給我女兒買了。

首飾呢,不用多了,給我家女兒買顆價值十萬元以上的鑽戒就夠了,其他就不要了。至於購買傢俱、婚宴、婚禮的費用,當然得全由你家出,畢竟是你家娶媳婦。陪嫁?不存在的,你家彩禮都不給了還要啥陪嫁?對了,我家女兒還有個弟弟眼看到結婚年紀了,你這做姐夫的也該有點表示,給你小舅子在市中心全款買套房再送他輛豪車給他結婚用唄!等你和我家女兒結婚後,你小舅子要是生活上有了困難,比如生了孩子、欠了債啥的,你們做姐姐、姐夫的也不能不管哦!什麼?你說我們是“賣女兒”?你快別開玩笑了,彩禮一分錢不要你的,怎麼就“賣女兒”了……

我舉上面這個例子,是為了說明不平等婚姻的罪魁禍首並不在“彩禮”這一習俗本身。詞彙的定義從來都有由人去賦予和解讀的,如果是“買賣婚姻”,即便沒有“彩禮”,人們也能創造出新的名目加以替代,並且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通常只能是“民不舉官不究”,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根本無法進行監管。而且婚姻說到底是兩家人之間的家事,就算明擺著不平等,人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外人憑什麼去幹預(何況願意在結婚時多“出血”的男方未必覺得自己吃虧,比如我曾在某國內鄉村題材電視劇及某春晚小品中見過男方“娶媳婦時花多少萬,

假如婚後生活多少年,平均一天合多少錢,對方婚後要為自己做哪些活,比僱個保姆划算得多”的理論)?有供有求,自然有市場。只有提升女性在社會及家庭中的地位,消除社會上對女性的偏見與歧視,讓越來越多的女性能夠不看別人臉色生活,使男女雙方在婚姻生活中由過去的“從屬”關係轉變為“平等合作”的關係,女性不再被當做“商品”一樣看待,才能從根本上斷絕“買賣婚姻”生存的土壤。習俗根本上是由社會形態決定的,而社會形態的轉變絕不在一朝一夕。


小朱紀事


你規定或者不規定,總有娶不到老婆的啊。一個男人,又掙不到錢,又不帥,家裡也沒實力,嘴巴又不會講,憑啥不光棍呢?優勝劣汰自然法則,男多女少的情況下總會有娶不到老婆的啊。你要是個女的,馬雲和矮矬窮你嫁給誰?這還用說嗎?

你這邊下了規定不允許彩禮超過5萬,那頭人家就要求買套房規在女方名下了。你娶不起別人有實力就娶得起。

我結婚只要了一萬零一,我媽給了9999壓箱底,都讓我們自己花了。我婆家在城裡給我們買了房子,這是必須的硬性條件,說下,我自己是有房的,但男人管安家這點沒毛病,公鳥找母鳥還得搭個窩呢。

我老公的老表,結婚就花了十三萬,其中十萬裝修家裡村裡房子,三萬是彩禮錢女方全帶回來了,等於沒花錢娶媳婦了,那人家長得帥嘴會講,不花錢也找得到老婆啊,你們家門口村裡難道都是給了高彩禮的?裸婚的沒有?

不用想這些有的沒的,等著天上掉下個林妹妹正好砸在你腦袋上還不如多去攢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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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彩禮五萬,誰去監控,這個事也說不清,表面五萬,私下裡給多少誰能知道,所以說有錢的家庭找個媳婦比較容易,其馬經濟上沒有大的問題。如果是兩個孩子真心相愛女孩父母也不必在彩禮上為難孩子們,必竟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們以後過的好。我曾經碰到過一個老工人,對女兒的婚亊過份干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遺憾。事情是他當時在工廠上班,女兒談了一個外廠的男朋友,他以為自己的孩子,漂亮腦子也特別好使,一萬個不同意,活生生坼散了一對戀人,事後男方結婚了,就他女兒從此也不談戀愛了,別人解紹的也不去見面,過了幾年,也慢慢的沒有人給解紹了,再過幾年三十多歲了,整天一個人獨來獨往,也不和父親多說什麼,獨生子心痛的流血啊。他給我說這事的時候淚流滿面,也承認是自己把孩子害成這樣的,所以說有些事情不能看眼前,不能把錢放在第一位。婚姻這事有時候是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




用戶5871517439易學研


別說5萬就是不收一分,大部分光棍也在農村。過去搞集體大家都固定在生產隊勞動,男女結婚都是本地化,有些弱智和殘疾人都能討到老婆,改革開放後9O年代人口開始流動,大部分女孩通過上學,外出學藝打工,農村就出現了女孩荒,條件不好的男經年找不到對象。他們的父母就託人到雲南去找女人做媳婦,那時我們家鄉的條件比雲南好一些,所以有大批的雲南女孩外嫁湖南。後來雲南也發展了,大部分的女孩以打工為由,再也沒有回來,但她們都在湖南生兒育女沒有帶走,如今這些男人又成了單身,只是有了兒女沒有成絕戶。

現在農村又出現了大男光棍,由於自身條件和家庭條件的影響,是很難找到老婆的,有的女孩沒有找到合適的寧願不嫁也不會將就,這是一個很難解決的社會問題,婚姻法規定,戀愛自由,結婚自願,總不能強行搭配吧。說實在的,沒結婚的適齡青年的父母比誰都著急,也是無可奈何。


張是財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吧。

我們這裡的彩禮是比較高的,差不多有個二十萬左右吧,在我們這裡就有一起這樣的事情,這件事情是這樣的,本來雙方說好的彩禮是男方買車買房,然後在加上10萬塊錢的彩禮錢,可是快要結婚的時候這個男孩子的孃家忽然就說要再加10萬塊錢的彩禮錢,就這樣子,兩家人僵持在了這裡,後來男方不願意,女方也不退換已經付給的10萬塊錢的彩禮錢,恰好當時縣裡出臺了彩禮不能超過六萬元錢的政策,於是呢,男方一怒之下就把女方家裡給舉報了,後來呢,縣裡邊就來人把這家女人的媽媽給抓走了。拘留了15天,女方家裡把彩禮錢給退還了男方家裡,也就這樣兩方已經不說話了,後來這個男方再也沒有給他相親的人了,因為都傳言說他因為錢把丈母孃給送進號裡了,農村人就是這樣,聽風就是雨的,自己也不明白事情的原委,就這樣以訛傳訛,後來這個男孩就剩下了。

我舉這個例子呢就是想說明雖然有政策相紙彩禮最多50000元錢,但是實際辦起來是非常難得,畢竟在農村而言,法律意識不強,經驗辦事的比較多,所以呢,就很多人不把這個政策當回事,該怎麼收還是怎麼收,也沒有人說什麼,這就是農村不好實行這個政策的原因啊。

最後還是希望所有男女因為愛情在一起,不要因為彩禮的原因而產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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