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未出生就離婚了,現在孩子2個月了,我想見孩子卻見不著怎麼辦?

工衣黃生


不要再去禍害你的前妻了,讓她帶著你們的孩子,安心地過自己的小日子吧!

從題主提的問題來看,造成你現在處於絕境的原因,在你自己身上。

01、沒責任心。

自己的老婆懷孕7個月,還和她吵架,一點兒都不顧及她的人身安全。

女人在孕期,本來就有各種各樣的不適。

作為丈夫,應該體諒妻子的不容易,多一點兒耐心,多一點兒忍讓。

讓自己的老婆在孕期保持愉悅的心情,而不是一言不合就吵架。

你也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連自己的孩子什麼時候出生都不知道,更談不上照顧孩子。

02、沒主見。

懷孕7個月的老婆,因為吵架回孃家,自己勸不回來,馬上讓爸媽出面。

雙方父母逼你簽字離婚,你也順從地簽了。

到民政局離婚,還帶上自己的媽媽。

這些都是典型的媽寶男症狀,自己搞不定的事情,不去想辦法解決,完全依賴自己的爸媽。

本來是你去離婚的,你媽卻在民政局和親家吵起來了。

這是有多大仇?多大的怨?連最後的體面都不願意給。

但凡你稍微有點兒主見,果斷一點兒,你的婚姻也不會走到這一步。

妻子在孃家不回來,你可以住到你丈母孃家。

大多數女人都是嘴硬心軟的,要的就是你的態度。你軟磨硬泡,低頭認個錯,多關心她,夫妻間哪有什麼隔夜仇?

03、給不了另一伴安全感。

正常情況下,夫妻間的小吵小鬧,女方也不會想著在懷孕7個月的時候離婚。

即使女方想離,她父母也不會同意,畢竟她還懷著孕,孩子還沒出生。

連她父母都逼你簽字離婚,可見你做了多麼令人寒心的事情。

你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行為,和為人處世的方式。

離婚後,一刀兩斷。不聯繫前妻,也不關心自己未出生的孩子。

你稍微對你的孩子上點兒心,孩子出生時,你花點兒時間,花點兒心思對你的前妻。你們的婚姻,或許還有轉圈的餘地。

對孩子不管不問,連出生日期都不清楚,既不出錢,也不出力,想空手套白狼。現在孩子兩個月了,想見孩子了,誰願意給你見?

你不嘗試著改變自己,即使再婚了,也不會有幸福可言。



劉蕾日記


到了這個地步,為什麼題主不先想想自己是哪裡做錯了?

小兩口沒有不吵架的,而且此時妻子正在懷孕,都能被你氣的回孃家,說明你這人肯定沒有顧念著懷孕妻子的感受。

而你父母也是極品,兒媳婦懷著孕,竟然厚著臉皮跑到人家家裡去勸離婚,難道兒媳婦懷的不是自己的孫子?這不是看不起人是什麼?

更奇葩的是你,父母勸你離婚你就離?讓你在離婚協議上簽字你就籤?你不離你不籤,誰還能強制你是怎麼的?你是缺智商還是腦子進水?別人讓你幹嘛你就幹嘛?

你離婚,不僅僅是你自己的問題,你父母的問題也很大,你們的矛盾,很可能除了你們夫妻之間的矛盾,還有跟你父母之間的矛盾。反正我是堅決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嫁給你這樣沒有主見沒有擔當沒有責任的男人,更不會讓我的孩子有你父母這樣的公婆!

能做出在孕期離婚的奇葩事情,你前期肯定是心都涼透了,肯定不想跟你有任何聯繫,還希望見孩子?你怎麼那麼有臉呢?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要是不想離婚,當初有點主見,好好跟老婆和好,別整天跟在父母屁股後面做個沒出息的媽寶男!你這樣的男人當了父親,能把孩子教育好才奇怪呢。

今天這情況,說到底你應該從自身找原因。如果你願意改正,就好好,誠心誠意地去找你前妻,去道歉,請求人家的原諒。如果人家實在不原諒你,你也別埋怨人家,畢竟你當初作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會承擔今日的後果!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既然你做不到愛她,愛孩子,就放過她吧!讓她安心過日子,不要再給她增加煩惱和痛苦。

如果你到處愛她,那就不至於吵架吵到把她氣回孃家。如果你真的夠愛孩子,那你就不會再她懷孕的時候跟她大吵大鬧還離婚。

你們兩個吵架了,她要離婚,你只要堅決不同意!不離婚,那也不至於離婚的。你要是對她好,讓過錯,時間長了她就不提了。可是你怎麼做的?你更不應該讓你父母去她家,現在這年代,父母都心疼自己的孩子,捨不得自己孩子受苦受委屈。你父母看來是你受苦了,她父母看來是他們女兒受委屈了。誰都只心疼自己孩子,誰對誰錯都無所謂了。就這樣兩邊父母當然會為自己孩子出氣,就會吵架了。越吵越傷心,為了自己孩子不再委屈就只能讓離婚了。

其實就是夫妻之間的吵吵鬧鬧,自己堅決是最好的。不要把對方家庭牽扯進來。如果真的需要找人勸,那得找一個公平的人對你們都好的人勸。雙方父母多半都只心疼自己的人。

事到如今,想要看孩子,那就服個軟,請求她讓你看看孩子吧!當然,如果覺得自己沒面子那就算了,反正孩子的出生跟你也沒什麼關係。如果自己都不願意為孩子做點什麼,那孩子以後跟你也沒什麼關係了。

要是當初自己態度堅決點,就沒什麼事了。

明明可以好好的。



胖乎乎的毛毛蟲618


不請自來!這個證明你不是一般的渣,而且是渣到了無恥的境地。一個男人能無恥到跟一個懷孕七個月的女人離婚真的無話可說!你媽媽也不是好東西,你前妻在懷孕期間回孃家也跟你媽的做作有關!你們一家人太無恥了!一個女人在懷孕期間老公不管,婆婆在兒子兒媳有問題的時候還可以跟丈母孃吵架跟兒媳吵架,她本來就沒反省自己,為了差不多出生的孩子能忍忍就過去了,可是她不!在兒子兒媳離婚的時候還要跟兒媳跟親家吵,是人都不會跟你們好,就跟討厭臭屁蟲一樣討厭你們!不離你們遠點那他們就有毛病了,又不是聖母,又不是白蓮花!

離婚了你們更絕,還簽了協議,簽了協議後連理都不理為你生孩子的女人,現在連孩子什麼時候出生都不知道!我猜你們肯定是知道孩子是男孩了你才想要回來,你們家也是因為以為懷的是女孩才這麼絕情吧!你們家不是渣出了一般的境界啊!我都佩服得五體投地了!沒有人會原諒你的,你只是提供了一顆精子的人而已…當然你們在不關心不問候的時候你們想要看孩子想要孩子的監護權,你即使告上去了也不會贏的,因為大家都不是瞎子!

最後只是勸你有點自知之明,不要打擾別人了,傷害過別人又去打擾別人的人真的一點下限都沒有了!為了孩子我們有點良知吧!


沈竹溪


你還是不夠愛你的妻子和你的小家庭,那為什麼還要去打擾人家呢?你父母那麼無禮的行為,你都忍氣吞聲,憑什麼還讓人家回來受氣啊?你這樣的男人也是奇葩了,估計是個啃老族,不然不會這麼懦弱。

現在哪個孩子不是被寵著長大的,人家女兒在家享福都來不及,卻在你家受盡委屈,連同人家父母都得不到尊重,要是我,估計得找人打你們一頓了。太欺負人,現在還想看孩子,就算是父親,也讓母親受盡委屈了,你覺得你孩子願意見到這樣的父親嗎?


作為丈夫,你既然知道其中原委,第一時間要指責你的父母,你充當了中間的角色,這時候必須堅定你要老婆孩子的立場,否則你讓人家回來接著被你父母趕出去嗎?做不到,想繼續愚孝的話就放過人家吧,至少做個厚道的人!


中國野史雜談


和你爸媽過吧,就不該結婚,孩子和你沒關係了,只有媽沒爸,將來也別再打擾她們了,你是個沒立場 沒擔當,不成熟的男人,男人,只要結婚,就得保護自己的老婆孩子,你媳婦都不能保護,你結什麼婚,人家結婚是上你家讓你父母欺負的嗎?奧,她結婚了,你家三口欺負人,你也不向著她,那還過個什麼勁?再傻也不和你過了,人又不賤,非得低三下四的和你過?就你父母這樣,我勸你還是消停點吧!你自己過或者和父母過吧!別禍害其她姑娘了。人家姑娘能嫁給你,給你生孩子,說明想和你白頭偕老的,然後,你還護著你父母,至她於何地?虧了有個孃家,可以回,要不然還得流落街頭哪,要不說女孩不能遠嫁,被婆家欺負死都沒人知道。頭腦不清楚,這樣的男人不能嫁。


北峰28


兩口子都有吵架的時候,我跟我老公剛在一起時吵架我也學過摔門而出,但他一直沒給我機會,總是在我摸到門之前想辦法安撫住我,我們的吵架從來都沒拖到第二天就解決了,你反思下你為啥能讓你前妻懷著孕成功回到孃家的?

你自己勸不回你前妻,你父母到她家直接讓你倆離婚,可以看出你前妻在你家也沒啥好待遇,你父母巴不得你倆離婚,你從中調和過他們的關係嗎?本來你前妻在這個家留戀的就只有你,這一吵也沒了。你們吵架估計你父母也沒少添油加醋跟你嚼耳根子。

你說雙方父母逼你簽字,你不籤他們能咋滴?殺人放火還是哭鬧上吊?你死也不籤他們根本沒辦法,所以想籤的還是你,別甩鍋。

事情過去這麼久了,你還記得你們為啥吵架嗎?記得或者不記得都值得你反思,這個老婆或許回不來了,別再對下一個女人這樣。


午後的一杯暖茶


懷孕期間,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該由法院判決,協議離婚應視為無效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後1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女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從該條立法原意來看,孕期女方提出離婚,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決。

正常的"協議離婚",是由民政局辦理的。但題主所說的離婚,已不是一般的"協議離婚",而是"懷孕期間的離婚"。題主已辦離婚了,一種可能男女雙方隱滿了女方"懷孕"的事實,用欺騙手叚,辦理了"協議離婚“。一種可能是民政局本無權卻越權辦理了懷孕期間的離婚。為此,我認為題主這種離婚應視為無效。題主向民政局提出撤銷的申請,由民政局糾正這一離婚,恢復婚姻關係。

如女方執意離婚,也得在民政局撒銷"協議離婚"之後,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不管離婚是否有效,做為男方都有對自己親生孩子的探視權,女方阻撓,男方可向人民法院訴訟。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又不掌握民政部門文件,僅是普通公民,學法的一點認識,提出個人觀點,可能有不同見解,請批評指正)


用戶6096一帆風順


我說說我們村的事吧,小劉將近三十才嫁出去了,男方是附近的村子家庭條件不錯,第二年小劉懷孕了,他們爭吵的理由我不太清楚,就是聽說婆家人說小劉的孩子不是他們家的,不知道是誰的。小劉的媽媽去了把他們全家都罵了,好像是半夜就把女兒領回家,當時都懷了五六個月了,這期間雙方都鬧的雞飛狗跳,最後以離婚收場,有的人說把孩子打掉,我有一次遇到了小劉的媽媽,提起此事我說,孩子留下來吧,大小是條命,再說妹妹年紀不小了,以後再找也不知道怎麼樣,好歹也是老劉家的根,全當是養個孫子.劉媽說,我們也是這樣想的,再說你妹妹也想爭口氣,孩子生下來就做親子鑑定,叫他們家人看看到底是不是他們家的孩子。不久生了一個男孩,幾個月小劉就在附近找個活幹,劉媽在家看孩子,劉爸有病不能幹活,也是不容易啊,等孩子大點要去幼兒園,孩子還沒戶口,男方不給手續,為了這事打官司,最後作了親子鑑定是他們家的孩子,還是不給手續要孩子,也不給撫養費,打了好久才把戶口上了。這個事過了一年小劉就得了乳腺癌,她爸的病也加重了,小劉做了手術開始化療 ,那個男的聽說來要過孩子,說她有了癌症孩子不能照顧了,應該歸爸爸撫養,劉媽氣的拿起棍子一頓打罵,攆走他們。劉爸在小劉住院治療時去世了,在孩子上小學那年的秋天小劉也走了,臨走之前拉著媽媽的手說,孩子就拜託媽媽了,千萬不要給他們,所有的人都哭了,答應了小劉讓她安心的走了。不久男方找人要過孩子,劉媽最終沒有給,那是她姑娘的命,當媽的一定要看好了。劉媽在女兒走了頭髮全白了,幸虧外孫給了她活下去的動力,幾年後還給女兒找了個陰親,一直到現在那個男孩子還是和姥姥一起相依為命,但願明天他們會更好。


用戶6869837466927張


我鄰居在很多年前嫁給了一個窮小子,結婚時租的房子,除了兩床被褥什麼都沒有,我鄰居也沒挑剔什麼,結婚後,男方還要從微薄的薪水中拿出一部分孝敬父母,接濟兄弟,問我鄰居也認了,直到我鄰居懷孕,希望男方能多顧及自己小家,少顧及他父母兄弟一些,男方大概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但不答應還斥責妻子自私不懂孝道。

我鄰居雖然生氣卻也無可奈何,一來那時候離婚還是飽遭非議的年代,二來心疼腹中胎兒也不願夫妻決裂,沒想到的是,一天早上,只因為男方想買雙襪子,我鄰居心情不好,隨口說了句,你掙買襪子錢了嗎。

一句話讓男方認為我鄰居瞧不起自己,踐踏了自己的尊嚴,而且不依不饒,兩人越吵越激烈,最後終於還是鬧到勞燕雙飛的地步。



離婚不久,我鄰居生下一個男孩,男方前來要求複合,我鄰居傷透了心,沒有答應,孩子剛出滿月,我鄰居將孩子託付給父母,隻身南下打工,期間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對她極好,對她兒子也極好,甚至在我鄰居父親生病需要照顧時,二話不說就結束了南方生意,陪我鄰居回到家鄉定居。

巧不巧的是,我鄰居回來後在一新開發樓區買房時遇見了前任,兩人竟然是上下樓,這些年前任也是仕途順利,又娶了一個二婚女子,帶著一個女孩,沒有人知道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先是我鄰居瘋狂要賣房,賠錢也賣,沒等她賣出去,前任先搬離了,不只搬離,而且是辭職遠走,但房子沒賣,留給了我鄰居,分別時,對我鄰居說了一句話,我直到很久以後才明白你那時的辛苦,可惜太晚了,如果這個世上有後悔藥,我就是跳油鍋裡也把它撈上來。不過,沒有機會了。



我從不認為夫妻矛盾會是一個人的責任,但家是講情不是講理的地方,一個男人一定要和自己的妻子青紅皂白,尤其是妻子在懷孕期間,還不懂謙讓,不懂低頭,已經不值得留戀了,在事情發生後還要不停推卸責任,找不到處理方法,那就更不值得女人回首了。

可是,一個女人獨自承擔孩子的全部養育職責,那份艱辛也是言語無法傾訴的。所以,女人嫁錯人其實不是最可怕的,為錯的人生下孩子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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