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幫員工買社保,應該去哪個部門單位投訴?

用戶68431221


題主,你是想讓單位給你繳社保的,單位沒幫你繳,你要到哪裡投訴,非常明確的告訴,就是縣區人社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或者街道鄉鎮勞保所。然可採用不同方式操作,並要注意如下事項:

一、網上投訴

在人社局的網站上,註冊賬號登錄以後,可以上傳勞動合同,留取電話號碼,最大的好處是不用跑一趟,並且還可以看到回覆,以及具體的辦理進度。

你可以匿名投訴,也可以實名投訴,但大部分是實名投訴,並且勞動監察大隊很可能打電話問繳納社保的具體情況,那一定要做好配合。

二、線下實地投訴

自己要帶上勞動合同、工作牌等能夠證明你實際勞動關係的資料,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或者鄉鎮勞保所去投訴,現場會讓你填一份投訴資料,要簽上自己的名字。

隨後,你就等著政府人員跟單位做溝通,然後就可能會把你社保交上。



三、投訴後還不繳納社保的

你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給你經濟補償金,這是勞動合同法所支持的,是因為單位有過錯,勞動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具體的補償金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47條規定,如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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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

  •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 第10條、23條、33條、44條和53條的內容明確,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報銷。

  •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七)社會保險。

結合三部法律,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繳納社保,社保是勞動關係的法定附隨義務。

以上是企業為職工繳納社保的基本法規。

另外,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規定社保定期對單位社保繳納情況進行稽核,發現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的情況,應為未按時足額繳納的全部職工,進行補繳。

建議在您與公司協商未果的前提下,向勞動部門投訴,準備好所需材料,申請勞動仲裁,只要材料充足,會成功的。

希望有幫到您~


51社保


對於這個問題,如果用人單位只是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那麼對於這個違法行為,我們只能去社保部門進行投訴,是不能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不處理不繳納保險這個問題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除了沒有繳納保險,還存在未籤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拖欠工資或者其他一些違法行為等等,那麼我們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保險這一塊兒,我們只能去社保部門投訴。

如果去投訴的話,社保部門會先調查一下該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繳納保險,如果沒有繳納的話,會督促其繳納,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話,有可能會受到罰款等其他懲罰措施。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首先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員工可以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窗口投訴,要帶上本人身份證及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相關材料:比如工作證、工卡、廠牌、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證明、被處罰憑證、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明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這是一個比較好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繳納社保包括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單位有這種違法行為的,不但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所以,勞動者還可以申請仲裁。


玲的手作


樓主您好,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應該去哪個部門單位進行投訴呢?如果說用人單位沒有明確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那麼很明顯,這種情況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於違法行為,我們確實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般情況下,我們首先應該通過面談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如果說在面談無果或者是工作單位明確拒絕補交的前提條件下,那麼我們可以持有相關的證據,比如說你的勞動合同書,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有責任和義務來給你調查這樣的問題,並且結果屬實的話,他會責令要求企業單位按照限定的期限來補交相應的社保待遇。

所以說通過勞動監察大隊,是可以解決這樣的爭議的,不過有些時候可能作為企業單位無視勞動監察大隊的處罰,結果依然是我行我素,不交納社保,如果遇到這樣的現象,那麼我們還可以申請一個勞動仲裁,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出具勞動仲裁,結果因為勞動仲裁結果也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社保小達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84條

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分對其處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對於其中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處500以上3000以下罰款綜上所述,在勞動者並非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是勞動關係而非勞務關係的情形下,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58、84條之規定,未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者可以蒐集相關證據 向社會保險機構提出舉報。社會保險機構會責令對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 給予其相應的行政罰款


愛晴天370905320


只說三點:

一、書面投訴書提交給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社局監察部門,並要求監察部門書面回覆。監察部門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程序進行受理,立案調查,一經查實,會責令限期改正。

二、可以關注“國家信訪局”的微信公眾號,直接在公眾號上投訴。此方法引起相關部門重視,會續級續級壓到當地人社局監察部門處理。

三、員工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此做法是到當地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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