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就義前提出三個條件,李鍾嶽準了兩個,為何第一個卻死活不同意?

海日冬晴


秋瑾,中國女權和女學思想的倡導者,近代民主革命志士,第一批為推翻滿清政權和數千年封建統治而犧牲的革命先驅,為辛亥革命做出了巨大貢獻。她提倡女權女學,為婦女解放運動的發生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

1907年回到紹興後,負責大通學堂校務,並聯絡附近地區的會黨,準備響應徐錫麟的起義,後徐錫麟起義失敗後,其弟徐偉供詞牽連出秋瑾,本來她已經知道自己起義消息洩露,但拒絕離開大通學堂,認為革命要流血才能成功,1907年7月14日,清軍將秋瑾逮捕,最終於1907年7月15日,秋瑾從容就義於紹興軒亭口,年僅32歲。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不得不提李鍾嶽,很多人認為因為是李鍾嶽親手監斬了秋瑾,他是罪魁禍首,實際上卻不是這個樣子。在得知貴福僅憑一張告密紙就治人入罪的做法頗為不滿與其爭辯,但因官卑職小,他不能違抗。在審問秋瑾的時候,他不加刑訊,並提供紙筆讓秋瑾自供,於是秋瑾寫下“秋風秋雨愁煞人”。李鍾嶽將此呈給貴福,貴福以李鍾嶽不肯用刑,所以秋瑾沒有交代同夥為由,痛斥李鍾嶽審訊不力,後秋瑾被問斬。

在秋瑾就義前,曾向李鍾嶽提出三個請求,但三項內容卻有兩個版本第一種是《中國史上最殘酷的刑罰》中寫的是:一是請作書別親友,二是臨刑不能脫衣帶,三是不得梟首示眾。李鍾嶽同意了後面兩個。

第二種是黃進華在《秋瑾就義始末》中寫到:一是我係一女子,死後萬勿剝我衣服,二是請為我備棺木一口,三是我欲寫家信一封。李鍾嶽一一應允,瑾遂不再言語。

不管哪種版本是符合當時的歷史事實,都說明了當時李鍾嶽在處理秋瑾問題上已經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尤其在當天貴福命令李鍾嶽去抄秋瑾的家,查看是否私藏軍火,李鍾嶽到秋家後態度溫和,屢次囑咐秋家人不必驚慌,每到一室僅粗略一查而已,並親鎖房門。在得知東僻院的小樓是秋瑾臥室後,故意避開不查。當時秋瑾家還藏有兩支蓮蓬式手槍和子彈若干,一旦被查出秋家老小將無活口,可以說李鍾嶽救了秋瑾一家。

而如題所問,李鍾嶽為什麼要堅決拒絕秋瑾給親人寫家書的請求呢?我認為這都是出自對於秋瑾家人的保護。在我們看來,斬首不脫衣和不示眾在富貴看來,李鍾嶽已經表露出對於秋瑾的同情,那一份家書又有什麼呢!但是,家書一旦寫好並通過李鍾嶽傳出,如果讓貴福知道,為了能夠向主子邀功,勢必要將此事進一步擴大,一定會將秋瑾的很多人牽出作為秋瑾的同夥和同謀,這樣秋瑾的家人都得不到好的結果,甚至是全部被殺,而秋瑾不懈家書告別信,貴福他沒有理由將事態進一步擴大,再加上李鍾嶽的微不足道的勸諫,能夠保全秋瑾的一家老小,所以,李鍾嶽堅決拒絕了秋瑾的這一要求。

7月15日秋瑾遇害,他也因此被卸去山陰縣令之職。自此便 鬱鬱不樂,悔恨不已,於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時許自縊於旁舍,年53歲。距秋瑾死難只有百日。



第一個條件就是把他往絕路上逼!



所以,他寧可讓秋瑾把遺憾帶到另一個世界。



秋瑾臨刑前“提”的那三個條件是:

一:死之前給家裡寫封書信。

二:不要剝光衣服(清朝處斬忤逆犯人要剝光上衣以示羞辱)。

三:不梟首示眾,求直接斬首(先用絞索使犯人長時間遭受痛苦,然後砍下頭顱掛在杆上示眾,並不是希望處以吊死之刑)。

順便說句不中聽的話,這三個條件應該是“求”而不是“提”,已經判斬了,還讓你提條件,上司貴福就在身邊(見史料),估摸著是後來文人的一種歌頌筆法吧!


如果衡量秋瑾這三個條件,好像第一條沒太大毛病。按理兒說,馬上要問斬了,寫封訣別信,向家裡交待一下家錢財、存款、房產、孩子、老人等一番事宜乃人之常情,一封遺書,換做誰做主都能同意。然而,如果秋瑾真“提出”了這個條件,仔細分析當時的情況,李鍾嶽死活不答應也有他的難處,其難也該有三:

第一:是為了不牽連她的家人,萬一信中有什麼暗語或囑託未盡之事,那就可能全家被抄,儘管家人並不一定看得懂。但按大清律可以視作共同忤逆,不需要解釋。秋瑾本人就是個例子,她不是也沒招嗎!供詞上只有一句話:

……秋風秋雨愁煞人……。



第二:信誰去送,送給誰?肯定得自己送。而秋瑾被捕後,官府去抄家時,李鍾嶽已經很偏袒了,上報時只說的一無所獲,已經把上司(貴福)惹怒了,再親自送信,不是往自己身上扣屎盆子嗎?

第三:主要還是怕受牽連,本來已經盡力了,別再把自己白白搭進去。若那樣做了,後兩個條件都沒他說話的份量了。



即便是這樣,在秋瑾被處斬三天後,貴福還是呈報朝廷,以庇護罪犯的罪名被罷免,還追加刑獄,好在後面兩個條件他是同意並不是同情,因為畢竟是他親自下的斬立決手諭,後來朝廷也就沒再往死裡整。

二個月後,幾欲自行了斷未果的李鍾嶽終於自殺身亡。自殺之前幾天裡,家人常常聽他嘴裡反覆唸叨一句話: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史料中,世人一般只知道女權運動的先驅女俠秋瑾,也知道她起義未果,被捕後的第二天就被斬於紹興軒亭口。但是,沒人知道抓他的山陰縣縣令李鍾嶽其實是秋瑾的忠實“粉絲”。這個流芳了百年的歷史故事當中,李鍾嶽著實被忽略了。其實,如果他接到命令後馬上實施有效抓捕,秋瑾成立的“光復會”便會被斬草除根,然而,李鍾嶽採用了拖字訣。就這一拖,其他三十幾名骨幹才得已逃脫。其中包括與她齊名的尹銳志和尹維峻,也就是當時聞名浙江的“鑑江三俠”(都是武行出身,常在一起切磋武義,和秋瑾一樣,每人都有一把左輪手槍)。



然而,李鍾嶽拖的主要目的是讓秋瑾趕緊逃……

可是……

她竟親率十幾名師生與來學堂的官兵交了火,自損兩人後,她讓其他人逃脫(見史料)。

為了保護秋瑾,李鍾嶽下令不準向女性師生開槍,秋瑾這才沒被當場打死(李鍾嶽沒認為她能“有事兒”,因為“寬限”的幾天裡,他認定秋瑾把一切都辦明白了,沒證據,就好辦)。



審訊中,他避重就輕,還把秋瑾供詞中的“秋風秋西愁煞人”交了上去,欲以此替她開罪。

但是,他的計劃沒有“得逞”。

史載;貴福看罷,大怒;立斬。李鍾嶽大驚,憤然對答:“畢竟是學堂之首,名望極高(今教育局長之職),案情尚未弄清就處以極刑,難服人心,望大人三思而行呀!”貴福不允,嚴令李鍾嶽立即執行上一級巡撫手諭。李鍾嶽力拒,倆人發生衝突。後無望,只稱:“既而斬決秋女士,若與其他人行刑一般,令其多受凌辱,勿寧不為,望以成全其成仁之志。”

當晚,他落著淚在夜審堂上了勾劃了秋瑾的斬決令,而對第一個所謂的“條件”沒有應允。



其餘兩條自行做主擔下,這也是被罷官的原因。若第一條擔下了,可能就步了秋瑾的後塵了。

1907年7月15日早上(也有一說是凌晨,秋瑾不想讓人圍觀),秋瑾被五花大綁押至紹興鬧市軒亭口,李鍾嶽為了減少圍觀之眾,讓官兵圍著圈遮住百姓愚昧的嘴臉。



然而,天不隨人願,貴福為了洩憤(光復會會員、警察處會辦徐錫麟刺殺的安微巡府於庫裡.恩銘與貴福是至交。她雖沒供詞,但貴福不可能信),據傳給了李鍾嶽面子沒裸刑,但還是專門交待了劊子手,第一刀下去……



秋瑾女俠長出了一口氣後,第二刀,女俠才被……。

……江湖傳聞:秋瑾死後,她的倆個好姐妹尹銳志和尹維峻在上海避難期間,暗中殺掉了出賣秋瑾的胡道南……。

但是,據確切資料載,是王金髮殺的。



1907年7月,在紹興準備響應徐錫麟安慶起義的秋瑾、竺紹康、王金髮等人被胡道南告發於巡府貴福,導致秋瑾被捕而死,王、竺逃亡”。



1910年,王金髮將其殺於府中。


驍勇34


根據丁時良先生編著的《辛亥女俠秋瑾》一書記載:革命黨秋瑾在被行刑之前,監斬官李鍾嶽走到她身邊,讓差役站開,低聲問:“女俠還有什麼交代?”

秋瑾說:“瑾半生奔走救國,私慾甚少,乃是清白之身,臨刑不要動我衣帶

。”李鍾嶽默默點頭,答應了秋瑾。

秋瑾接著說:“親屬怕株連,皆已避去,請李公著人收殮,不要暴屍示眾。”李鍾嶽含著淚光點頭答應,又問了一句:“女俠放心。還有什麼?”

秋瑾說:“我將要離世而去,請給我紙筆讓我作書別親。”李鍾嶽凝視了一下秋瑾,向後一扭臉說:“女俠你看,時間亦不許可。”此時,一直心心念念著要將秋瑾處死的知府貴福,已經乘著轎子來了。


可能與題目有些偏差,但結果是一樣的,李鍾嶽只答應了兩個,有一個沒有答應。

很多人乍然聽到這件事,往往會先入為主,認為李鍾嶽不近人情,為什麼唯獨有一條不給辦。其實秋瑾能不能寫書信,這件事李鍾嶽做不了主。

秋瑾是在大通師範學堂被抓的,當時的知府貴福十分緊張,因為大通學堂是他親自管轄的,就在巡撫府的旁邊,他自己任大通學堂的董事,又支持購槍,還給秋瑾寫過聯語……而秋瑾此時牽扯著革命黨的事情。


雖然貴福跟革命黨沒什麼關係,但是他擔心秋瑾會牽連到他,危及到他的前程,於是他決定儘快處死秋瑾,殺人滅口之後,就跟他沒什麼關係了。但是秋瑾在當地聲望很高,要處死她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於是他派山陰縣令李鍾嶽審訊。

李鍾嶽是進士出身,為人正直,之前在江山縣做代知縣的時候,曾經辦過學堂,擁護新政。到山陰縣後,通過和秋瑾的交流,對秋瑾的才華和人品都深深敬佩。

李鍾嶽深知大清氣數已盡,不忍對秋瑾用刑。他知道貴福等人想要借刀殺人,但又不能不接這個案子,不然以貴福的殘忍手段,秋瑾若是由貴福親自審訊,將難逃皮肉之苦。


李鍾嶽有心放水,不僅沒有嚴加審訊,反而弄出個 秋瑾做了無數好事的供詞。貴福大怒,於是自己審訊秋瑾。面對重刑,秋瑾沒有透露半點革命黨的消息。貴福最後沒有辦法,假造了一份供詞,強迫秋瑾按下手印,生怕有人劫獄,第二天就發電請示巡撫對秋瑾行刑。

當時是1907年,貴福等官員雖然掌握著秋瑾的生殺大權,但也自知清朝已經日薄西山、四面楚歌了。而秋瑾的聲望又高,也不敢白天行刑,於是在6月5日夜裡到6日凌晨,將秋瑾從監獄內提出行刑。


對於秋瑾的就義,當時的革命家、詩人柳亞子曾寫了一首《吊鑑湖秋女士》來讚頌秋瑾的人格和她就義的影響:

飲刃匆匆別鑑湖,秋雨秋風血模糊。填平滄海憐精衛,啼斷空山泣鷓鵲。馬革裹屍原不負,蛾眉短命竟何如!憑君莫把沉冤說,十日揚州抵得無?漫說飛天六月霜,珠沉玉碎不須傷。已拼俠骨成孤注,贏得英名震萬方。碧血摧殘酬祖國,怒潮鳴咽怨錢塘。於祠岳廟中間路,留取荒墳葬女郎。

其實當時秋瑾提出第三個要求被李鍾嶽拒絕後,秋瑾說:“好吧,為了你的仕途,不再說了。”李鍾嶽說:“女俠不知,我的仕途和你的性命一樣,止於今日了。”

果然,還沒過3天,李鍾嶽就因“庇護女犯罪”被革職了。1907年10月29日上午9點多,李鍾嶽在寓中懸樑自縊,終年53歲。此時距秋瑾遇難只有一百來天。


進而讀史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

咋一看,都以為這是熱血男兒的豪邁情懷,殊不知,這是一介弱女子秋瑾在日本會友的詩作。箇中的英風俠氣、豪邁情懷力透紙背、氣貫長虹。秋瑾原本也是官宦人家,嫁得一個好人戶,還生了一個孩子,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也當是花前月下、相夫教子、終了此生的命。

再不濟也似李清照吟哦揮灑,寫盡閨怨寂寞、千古閒愁、悽切情愫,成就千古才名。但是,李清照卻在那種封建勢力對女性的嚴苛約束中走了不屬於女人的路。毅然投身革命,救亡圖存,不惜以一窈窕嬌軀,接受血與火的淬鍊。壯哉,巾幗競雄,壯哉,鑑湖女俠。俠之大者,以柔弱之軀,承擔家國興亡之重,莫此為甚!

每一個人選擇了自己的路,就要承擔相應的結果。熱血豪烈如秋瑾,依然如是。秋瑾在革命失敗後被捕了,她對負責對她執行刑罰的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要求:

一、准許寫家書與家人作別;

二、不要梟首(亦即不能砍頭,畢竟也是風華絕代的女子,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三、不能剝衣受辱。

李鍾嶽答應了後兩條,卻沒有滿足第一條,這是為何?貌似第一條更容易達成啊。

其實,李鍾嶽原本也是胸懷廣博,一心想致仕報國的人,奈何在那個只要有銀子就能買官的時代,他這種清流不被重用,做了一個小小的山陰縣令,原本他也洞察世事,對為國捐軀的革命者抱以了同情之心。而且其對秋瑾的大名早有耳聞,也很景仰秋瑾的人品。秋瑾到案後,他也以竭盡所能代為周旋,已經引起上司貴福的強烈不滿。

處決秋瑾已經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了,如何處決,由於他是監斬,權限範圍內,他還可以為其擔待。但是要讓秋瑾寫家書,確實勉為其難。

第一、秋瑾的革命者身份是滿清深惡痛絕的,按照處置慣例,沒有凌遲處死就很不錯了,脫衣遊行以打擊革命者形象,這在清末是司空見慣的,尤其是對女性造反起義者。李鍾嶽讓秋瑾體面赴死已經是冒了風險,盡了努力。

第二、按照清末的慣例,參與革命的最少也是要梟首的,參照戊戌變法國際影響力巨大的戊戌六君子,清政府可是頂住外交壓力對他們公開砍頭的,這也讓李鍾嶽揹負了壓力。

第三、留家書看似平常,對於參與革命者來說卻很不平常。不但可能因此連累家小背上同謀之名,為其傳信者更是難逃株連。如果李鍾嶽網開一面,日後一旦事發,他就不是同情“女匪”的問題了,而是參與革命的同黨。因為口頭的承諾與交流可以一概否認,書面的東西卻是鐵證如山。

李鍾嶽不同意秋瑾留家書,一是為了秋瑾好,省得連累家人;二是最後自保,不敢涉案太深。畢竟要想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先得能夠自我保全性命,而且手上有權,否則淪為庶民,又如何實現報國抱負?

儘管如此,事後不過三日,李鍾嶽還是被貴福參了,以“同情女匪”的罪名罷職還鄉。他時常念起秋瑾的英風節烈,常以“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的秋瑾詩句教育子女:一個女子能有如此壯烈情懷,更勝多少鬚眉。

李鍾嶽每憶及此,鬱鬱寡歡,恨自己當初不敢放掉秋瑾自行擔當,常念:“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最後在愧疚、後悔中上吊自殺。到其自殺時,秋瑾被殺不過百日、腐朽晚清官場,此人也算是一股清流了,值得敬佩。


謝金澎


秋瑾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罕見的女俠,她祖籍浙江紹興,出生在福建廈門一個封建官宦之家。江湖人稱"鑑湖女俠",這個稱號也有人說是秋瑾自己認可的,因為老家有個湖就叫鑑湖,而秋瑾從小就憂國憂民、立志報國,長大了要伸張正義,救民水火。

秋瑾的所處的時代是不幸的,滿清風雨飄搖,國家危難之中,魔鬼當道、豺狼橫行。

而秋瑾的婚姻也不幸福,她在1893年奉父母之命嫁進了湖南一個豪門,成為一個貴婦人,但老公王廷均跟自己沒有絲毫共同語言,秋瑾精神上異常痛苦,就像囚禁在籠中的鳥,度日如年。苦熬十年後,快到而立之年的秋瑾終於衝破牢籠,離開老公和三個孩子,從北京前去日本尋求真理。在日本秋瑾在求學的同時,自己創辦報紙宣傳革命,探索救國之道。

1907年秋瑾告別日本回到故鄉紹興,投身革命,積極籌備。聯絡革命黨人徐錫麟等,打算髮動反清起義。

1907年7月徐錫麟在安慶發動的起義失敗,徐錫麟的弟弟徐仲蓀在江西九江碼頭被清政府逮捕。入獄後,徐仲蓀慘遭酷刑,小徐受刑不過說出了秋瑾的名字,秋瑾在7月14日被捕,被捕的時候一語不發,只是先寫了七個大字"秋風秋雨愁煞人"。

其實秋瑾早就得知了安慶起義失敗的消息,也知道自己即將面臨的命運,但她執意留在原地,不當逃兵,就像譚嗣同說的那樣,革命是需要流血,才能警醒更多的人。

被捕僅僅一天,清朝地方政府就匆匆下令處死了秋瑾。7月15日凌晨,秋瑾在故鄉從容就義,年僅32歲。

秋瑾就義的時候,負責監斬的是當時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李鍾嶽內心非常欽佩革命黨人,早就仰慕秋瑾大名,一直教育子女做人要像秋瑾那樣坦坦蕩蕩、光明磊落,為了民族和國家利益,敢於獻出畢生精力,甚至生命。秋瑾被抓捕之前,李鍾嶽明明負責緝捕秋瑾歸案,卻故意放出風聲,給秋瑾逃亡創造條件,可惜李鍾嶽的好意,被秋瑾以事實行動拒絕。

秋瑾被捕後,好多鄉親去縣衙裡聲援秋瑾,不少鄉紳也具名聯保秋瑾。李鍾嶽對大家說,即使鄉親們不來,下官也知道秋瑾女士是個好人。大家放心,本官將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會盡力保護秋瑾。

因此,李鍾嶽把對秋瑾的同情和尊重變為行動,他在審判的時候就給秋瑾看坐,吩咐手下把秋瑾住的牢房打掃乾淨,還買來一床新被子。他還不忍對秋瑾用酷刑。

秋瑾的案子太大,李鍾嶽想保也抱保不住,上司下了死命令,必須處死。在行刑之前,李鍾嶽說,秋瑾,你就要上路了,本官也無能為力,你還有什麼願望,快說吧,本官儘量滿足你。

秋瑾說,我為國家為民族獻身,早就把一切都看淡,把生死置之度外,我別無所求,只想在行刑的時候不要砍頭。

李知縣說,好,本官答應你。秋瑾接著說,尊重我的人身權,不要褻瀆我的屍體。

李知縣說,這個自然,本官也依你。還有什麼交代的嗎?

秋瑾抬起頭,雙目如炬看著李鍾嶽:我想寫遺書。

"這個,這個嘛,恕本官不能答應你,"李鍾嶽為難地說。

李知縣為什麼不能答應秋瑾的要求呢?

因為在三堂會審時紹興知府貴福曾經對秋瑾用盡酷刑,但秋瑾為了保護戰友和同志,也是鬥爭策略,儘量不暴露自己,不承認自己是革命黨,更不承認參加了反清起義。因為正常情況下,僅憑著徐錫麟弟弟的一面之詞,是不能給秋瑾定罪的。

事實上要不是紹興知府貴福使壞,秋瑾是不會那麼快處死,也不一定會判死刑。李知縣就是以證據不足為秋瑾開脫,延遲執行死刑的。如果秋瑾一寫遺書,等於變相承認自己是革命黨,那就回牽連到李知縣。

其次,秋瑾一旦寫了遺書,也會連累跟她在紹興學堂共事的戰友和無辜的群眾,會有更多的人被連累被牽連,給革命事業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最後一點,秋瑾要是寫了遺囑,就承認自己是謀逆,而謀逆按照大清律法是要凌遲的,這樣一來,前兩個願望就無法實現了。而且,這樣一來,秋瑾的父母和親人也難逃一死,因為謀逆是誅滅九族的。

最後秋瑾沒有寫遺囑,但還是寫下了”但李知縣還是被以包庇罪免職,在秋瑾就義一個月後李知縣受不了心靈煎熬,慨然自盡。李鍾嶽的死訊傳揚開來,世人聞之嘆息。

《續安丘新志》(李氏是山東安丘人)記載:“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後,乃為立祠西湖上,歲時祀之。”民國成立之後,秋瑾自然被奉為烈士,當地立起秋瑾祠,把李鍾嶽的神位也一併入祠祭祀。

而那個處死秋瑾的劊子手貴福則聲名狼藉,被萬夫所指,趕緊申請調任,躲避輿論。

1926年,張作霖在進駐北京後,冒天下之大不韙收留了他,讓他當了自己的京兆政務廳廳長。張作霖完蛋後,貴福成了喪家犬,跑到溥儀那裡繼續作惡。


歷來現實


1907年7月15日,年僅32歲的鑑湖女俠秋瑾,在紹興軒亭口英勇就義。犧牲前,曾向監斬官李鍾嶽提出三個要求。

(秋瑾劇照)

那麼,秋瑾究竟向李鍾嶽提出了哪三個要求?李鍾嶽面對秋瑾的要求,為何只答應了兩個,另一個不答應?

事情還得從秋瑾被捕說起。

1907年7月6日,光復會成員徐錫麟在安慶刺殺了清廷安徽巡撫恩銘。隨後,在奪取安慶槍械庫的戰鬥中,徐錫麟不幸被捕,英勇就義。

由於徐錫麟起義失敗,直接導致秋瑾所在的大通學堂處於十分危險的境地。7月7日,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福貴,搜查大通學堂並逮捕秋瑾。

山陰知縣李鍾嶽在接到福貴的命令後,心中十分的痛苦。他私下裡和秋瑾有過接觸,十分欽佩秋瑾的膽識和才幹。尤其是對身為弱女子的秋瑾,不但能吟詩作對,還心繫家國天下,大膽追求婦女解放,提倡民主革命,印象極為深刻。

此刻的李鍾嶽,唯一的念頭就是如何儘可能地拖延時間,讓大通學堂裡的秋瑾和學生們能從容撤退。在福貴的一再催促下,李鍾嶽才不得不在7月13日,硬著頭皮帶領清兵前往大通學堂。

即便這樣,李鍾嶽仍然還在為秋瑾考慮。他為了阻止清兵開槍射殺學堂師生,故意坐轎走在隊伍的最前面,並在抵達現場後,下令“但加逮捕,弗許傷害”。

秋瑾既沒有逃走,也沒有做任何抵抗。她已下定決心,為革命流血,從容被捕。李鍾嶽隨後押著秋瑾等8人回到山陰縣衙。

(李鍾嶽劇照)

福貴當夜對秋瑾進行了審訊。縱使福貴百般拷問,秋瑾始終只承認參與了婦女解放運動,對指控參與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活動,一概矢口否認。一無所獲的福貴只好暫時作罷,將秋瑾交由李鍾嶽繼續審訊。

第二天,李鍾嶽在縣衙提審了秋瑾,不但沒有刑具加身,還對她禮讓有加,專門為她放置了一把椅子。審訊的整個過程,就像會客般平靜而禮貌。最後,秋瑾的供詞只有一句話,這就是傳頌百年的名句“秋風秋雨愁煞人”。

福貴在得知消息後勃然大怒,痛斥李鍾嶽故意偏袒秋瑾,責問:“為何不用刑?”李鍾嶽回到:“均系讀書人,面對弱女子,礙難上刑。”

但李鍾嶽畢竟只是一個區區知縣,能量有限,他無法阻止清廷殺害秋瑾的險惡用心。

7月14日晚上,李鍾嶽接到了張曾楊的手諭,“將秋瑾就地正法”。

李鍾嶽試圖做最後的抗爭:“供證兩無,安能殺人?”

但他的話不夠分量,根本沒人理睬。即便李鍾嶽“竭力阻拒,幾至衝突”,但仍然無法挽救秋瑾被害的命運。

行刑前,李鍾嶽對秋瑾說到:“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隨即“淚隨聲墮”,左右之人也“相顧側然”。

但秋瑾卻毫無懼色,只給李鍾嶽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准許寫家書訣別;二是不要梟首;三是不能剝去衣服。

李鍾嶽爽快地答應了秋瑾的後兩個要求,但對第一個要求,李鍾嶽卻最終沒有應允,這又是為什麼呢?

(李鍾嶽和秋瑾劇照)

其一、李鍾嶽沒有膽量答應秋瑾。

秋瑾被害的“罪名”,是參與推翻清王朝的統治,她在清廷眼裡,就是個“政治犯”。

實際上,清廷坐臥不安的,並不是什麼婦女解放運動,而是忌憚秋瑾倡導的民主革命。害怕國人在秋瑾的號召下,掀起轟轟烈烈的反清起義,推翻腐朽清王朝的統治。

因此,對於這樣的革命者,清廷是不會有絲毫仁慈的,更談不上同情。絕不會讓秋瑾在犧牲前,還有書信存世,哪怕是訣別家書也不行。

再說了,秋瑾如果寫家書,還可能因此連累更多的家人。李鍾嶽不願意出現這樣的後果。

其二、李鍾嶽沒有機會讓秋瑾寫訣別家書。

從7月14日凌晨2點,李鍾嶽接到了浙江巡撫張曾楊處斬秋瑾的手諭起,直到凌晨4點,秋瑾被押赴刑場,英勇就義。在這短短的兩個小時中,李鍾嶽和秋瑾的一言一行都在福貴的監視之下。因為清廷已經不再信任他了,但福貴又不希望自己手上沾染革命者的鮮血,只好讓李鍾嶽做監斬官。

因此,李鍾嶽即便敢冒殺頭的風險,答應秋瑾的要求,秋瑾也沒有機會完成訣別家書。

實際上,李鍾嶽還是為秋瑾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在秋瑾犧牲後僅僅3天,清廷就以“庇護女罪犯”為由,將李鍾嶽革職了。

離任的李鍾嶽終日鬱鬱寡歡,對秋瑾的死始終無法釋懷,整日不斷地重複唸叨同一句話:“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最終,李鍾嶽因內疚而上吊自殺。

此時,距秋瑾被害不過百日。


張生全精彩歷史


開門見山,先讓飛揚帶大家來看一看秋瑾就義前,曾向監斬官山陰縣令李鍾嶽提出過哪三個條件?

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

對於這三個條件,作為監斬官的李鍾嶽聽完後,果斷的答應了她後兩個條件,然而對於第一個條件,李鍾嶽卻考慮再三沒有同意。



一個死刑犯為何還能和監斬官談條件?監斬官為什麼只答應了後兩個?“不要剝去衣服”怎麼會被秋瑾當成一個條件特意提出來?

這背後的動人而又悲壯的歷史故事,請聽飛揚為你道來。

奇女子、革命家、女權運動者、鑑湖女俠秋瑾其人

如同李清照是中國南宋歷史上的一個奇女子,秋瑾在中國近代史上的所作所為和影響力毫不遜色於李清照,她是中國首位女權運動者、近代中國女性革命的象徵、 “辛亥三傑”之一。


出生於官宦人家的秋瑾,卻不同於一般的古代大家閨秀,從小起,她便表現出了奇女子的特徵:

秋瑾幼年隨兄讀書家塾,好文史,能詩詞,15歲時跟表兄學會騎馬擊劍。

嫁作人婦後,秋瑾並未像人們所想象的封建婦女那樣,相夫教子,平淡地度過一生,恰恰相反的是,秋景的人生激揚歲月才剛剛開始。1904年7月,不顧丈夫王廷鈞的反對,衝破封建的束縛,自費東渡日本留學。

留日期間,秋瑾接觸了一大批進步人士和民主革命家,如周樹人(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通過和這些人的交流,一方面秋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極大影響,從此投身民主革命。另一方面,作為一個進步的女性,一個有了學識的女知識分子,秋瑾開始為自身所代表的廣大女性發聲,他積極開展婦女運動,解放婦女思想,宣揚女權主義,她曾與陳擷芬發起共愛會,作為開展婦女運動的團體。



留日的經歷,使她從一個勇於追求個人理想和目標的女子成長為了一個投身革命、宣揚女權、解放婦女的女革命家。

1905年7月,在日本,秋瑾在黃興寓所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主盟人。1906年,因抗議日本政府頒佈取締留學生規則,憤而回國。回國的她開始冒著被清政府逮捕的風險積極參加民主革命運動,然而不久以後,秋瑾被捕,歷史就進入了本篇文章開頭的一幕。

遭受背叛身份暴露,明知危險毫不退縮,秋瑾被捕入獄

1907年7月6日,同盟會的徐錫麟在安慶起義失敗,大量同盟會革命人士被捕入獄,其弟徐偉的供詞中牽連了秋瑾。此時的秋瑾,正在同盟會培養人才的據點浙江大通學堂主持校務,同時聯絡各地同盟會會員,組織各地起義事宜。

清政府決心要徹底剿滅亂黨,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福貴,搜查大通學堂並逮捕秋瑾。紹興知府收到指令後,馬上下令山陰知縣李鍾嶽前往大通堂逮秋瑾及其學生。




其實在7月10日,秋瑾已得知徐失敗的消息,但她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14日下午,山陰縣令李鍾嶽清軍包圍大通學堂,秋瑾被捕。

此後,秋瑾與李鍾嶽的故事拉開了帷幕。

秋瑾與李鍾嶽,悲壯的傳奇烈女,懦弱的傳統書生

其實,山陰縣令李鍾嶽對秋瑾早有耳聞,他讀過秋瑾的詩,聽說了不少秋瑾的事蹟,對這個奇女子李鍾嶽內心佩服不已。秋所寫的“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這樣的詩句更是被李鍾嶽反覆吟讀,拿來教育兒子說:一個女子能做出這樣的詩,比你們男兒有出息多了。

接收了紹興知府的逮捕秋瑾命令後,李鍾嶽內心是極其不願去執行這個命令的,他想盡各種辦法反覆拖延,向知府貴福反覆陳述該校並無越軌行動,請求暗中調查,從長計議,實則為了拖延時間。大通學堂的學生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有時間逃脫。然而令李沒有想到的是,秋瑾竟然如此剛烈,明知危險仍舊不撤退。

知府逼迫甚急,恐嚇李鍾嶽再不行動就以通敵同謀罪論處,懦弱的李屈服了,7月14日帶兵前往大通堂逮捕了秋瑾。

秋瑾被捕後,李鍾嶽也處處給予周全,審訊時,讓她坐在椅子上,兩人促膝長談,形同會客。

有人將此事報給貴福,知府貴福大怒,氣勢洶洶的責怪李鍾嶽,並命令他當監斬官立即處決秋瑾,否則要追究李通敵的罪過。




李鍾嶽(《競雄女俠》劇照)

李鍾嶽這個懦弱的傳統書生,還是上級受不住壓力,他知道自己保不住秋瑾了,再次面見秋瑾說:“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便淚如雨下,並詢問秋瑾還有沒有需要自己做的?於是,秋瑾這才說出了,文章開頭的那三個條件:


一、准許寫家書作別; 二、不要梟首; 三、不要剝去衣服。

李鍾嶽為何不答應第一個條件?

秋瑾提出的這三個條件裡,後兩個其實都是為了保持自己死後女兒身的清白,但是她作為造反罪的死刑犯,這兩條操作起來似乎難度更大。而第一條僅僅是留書給家人交代後事,反而應該沒有什麼難度。可是,李為什麼果斷的答應了後兩條,而做不到第一條呢?

在飛揚看來主要原因還是懦弱的傳統書生李鍾嶽的自保心理。在遇到危險時保持自身的周全,這是人類的本能。與秋瑾這樣明知危險卻毫不退縮的奇女子相比,更多人是想李鍾嶽一樣以保全自身為前提。

李雖然內心對秋敬佩不已,也想盡一切辦法來保全和優待她,但是“通敵”的罪名他不敢承擔。作為監斬官,具體怎麼殺死秋瑾和處理屍體,這一點上李還是有相當的自主權力,所以秋瑾的後兩個條件李確實能做到。

但是對於第一個條件,本來知府貴福就已經對他多有不滿,要是還幫秋瑾傳遞書信,一旦被巡撫抓住把柄,誣陷他為敵傳遞情報,那麼李自己甚至全家人都在劫難逃。

最終,自保的心理壓倒了他對秋瑾的敬意,他沒能答應秋瑾的這一臨終遺言。

最終的結果

秋瑾遇害後,知府貴福仍然沒有放過李鍾嶽,李鍾嶽被冠以“庇護女犯罪”的罪名遭到革職。李鍾嶽實現了他對秋瑾的諾言,沒有梟首和剝去衣服,但是秋瑾的屍首無人敢為其收,最終秋瑾生前好友呂碧城、吳芝瑛等人設法與人將其遺體偷出掩埋。



李鍾嶽回到杭州寓所後,對秋瑾之死內心非常愧疚,難以釋懷,常常獨自唸叨“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之後趁家人不備,在房中自縊而亡,時年53歲

一代奇女子,一個懦弱書生,一位進步的民主革命家,一個傳統的封建官員,原本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人,卻在各自生命的最後時光裡產生了交集,他們之間的故事遠比文學和影視作品都來的更加傳奇,這一段真實的歷史也遠比虛構的作品更令人心神震動,更使人慨嘆不已!

青花瓷一般製作精美卻又色澤淡雅,青銅器一樣體量厚重而又造型獨特,這是飛揚看到的歷史,願與你一起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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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飛揚


7月15日,農曆“七月半”,俗稱“鬼節”,是祭祀亡魂的陰慘慘的日子。1907年7月15日凌晨,浙江巡撫張曾揚向紹興知府貴福,下達了立斬秋瑾的命令,張曾揚和貴福以屠殺革命黨人不過夜的精神,要為這個“鬼節”再增添一個活生生的冤魂!

行刑的時間定在寅時,寅時剛到,直接負責秋瑾一案的紹興府山陰縣令李鍾嶽匆匆走進關押秋瑾的地方,將她提到大堂,以朋友的面目和態度,真誠地對秋瑾說:“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隨後,詢問秋瑾有何遺願。

秋瑾知道自己赴義的時刻到了,但她早已下了赴死的決心,她要做喚醒民眾的犧牲者,她要以自己的生命祭奠革命,她要以自己的血道,引革命同志前赴後繼,所以,視死如歸的秋瑾,坦然向李鍾嶽提請三件事:

1、準寫家書與親友訣別;

2、臨刑不脫衣物;

3、勿以首級示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秋瑾的要求,確實很低,相對於頭臚落地、血濺山河的人生抉擇,已經很低很低。所以,對於臨刑不脫衣、勿以首級示眾的要求,李鍾嶽滿口答應,而且拼死答應,倘若做不到這兩條,寧願死,他都會讓秋瑾實現遺願。

然而,對於寫家書,他卻沒法答應了,因為貴福就在門外,他是監斬官,他是秋瑾的催命鬼,有他現場指揮,有上頭的立斬令,有等待秋瑾人頭落地的巡撫,李鍾嶽縱有十顆腦袋,也沒法改變秋瑾受刑的時間。所以,李鍾嶽無法答應秋瑾的第一條要求,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秋瑾也理解李鍾嶽的難處,因此還當面謝了李鍾嶽的通融。

其實,對於秋瑾,李鍾嶽不僅做到了仁至義盡,甚至因為秋瑾的死而懊惱神傷,最後自殺身亡。李鍾嶽1907年初調到山陰任縣令,當時遍訪山陰的名流,其中就包括秋瑾。李鍾嶽對秋瑾一見如故,深為佩服。

後來,因為秋瑾在日本留學的同學胡道南聯絡當地士紳舉報秋瑾在大通學堂搞革命,被紹興知府報告到浙江巡撫衙前,成為浙江巡撫的督辦大案,李鍾嶽作為當地縣令父母官,受命直接辦理此案。當接到要抓捕秋瑾的命令後,李鍾嶽還一再拖延,給秋瑾逃跑的時間,然而秋瑾視死如歸,像譚嗣同一樣,寧死不逃,才有了後面的刑戮。

所以,李鍾嶽作為當地縣令,受巡撫、知府節制,人在官場,身不由己,只得被動成為殺害秋瑾的幫兇。他本意無此,卻不得不如此。他因為照顧秋瑾,遭到紹興知府貴福的彈劾,最後罷官。

然而,罷了官還不能平息李鍾嶽心頭的悔恨,最後因為自己沒在秋瑾一案中救下秋瑾,李鍾嶽後悔莫及,最後在家中自殺身亡,給了他最敬重的秋瑾,一個最終的交待。作為清朝官員,對秋瑾敬重仗義如此,再無第二人。


帝國的臉譜


答:秋瑾是一個個性非常張揚的人,她雖是一個女兒身,卻能騎馬擊劍,而且,性情豪爽,不拘小節,豪氣沖天。

說來也奇怪,秋瑾曾祖、祖、父三代仕清,父親秋壽南,更是官湖南郴州知州。

但秋瑾內心卻有強烈的反滿排滿願望。

她曾賦詩興嘆“莽莽神州嘆陸沉,救時無計愧偷生。博沙有願興亡楚,博浪無椎擊暴秦”,恨不得效仿漢初張良,拿個大鐵椎去椎死清帝。

秋瑾東渡日本留學,結交到魯迅、陶成章、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一批反清志士仁人,意氣相逢為君飲,結秘密會,以“反抗清廷、恢復中原”為宗旨,創辦《白話報》,加入洪門天地會。

特別要說明的是,在天地會,秋瑾還被受封為“白紙扇”(軍師)。

再後來加入同盟會,被推為評議部評議員和浙江主盟人。

這個時候,秋瑾的詩作越發慷慨激昂,她經常一手執酒杯,一手提刀,大唱“危局如斯敢惜身,願將生命作犧牲”,“拚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

……

不難看出,秋瑾對於反清活動,是熱情高漲、信心百倍的。

有人勸秋瑾低調一點,內斂一些,立刻被她斥為膽小鬼、鼻涕蟲。

周作人在《魯迅的故事》中記敘了一段秋瑾斥罵魯迅的史實。

當時(1905年)日本政府為了限制中國留學生在日本從事革命活動,在這一年的十一月二日頒佈了所謂《清(韓)國留學生取締規則》。

留學生們群起罷課,以示抗議。

湖南留學生陳天華甚至投海自殺以勉勵同學們進行鬥爭,維護愛國的權利。

面臨被“取締”的命運,留學生們分成了兩派。

一派主張回國實行革命,另一派主張忍辱負重,辦學救國。

秋瑾屬第一派,魯迅屬第二派。

《魯迅的故事》中寫:“《取締規則》發表後,留學生大起反對。秋瑾為首,主張全體回國。老學生多不贊成,因為知道‘取締’二字的意義並不怎麼不好。因此,這些人被秋瑾在留學生會館宣告了死刑,有魯迅、許壽裳在內。魯迅還看見她將一把小刀拋在桌上,以示威嚇……”

秋瑾認為魯迅等人是貪生怕死,大罵這他們,並拔刀威嚇。

在場的徐雙韻在《記秋瑾》中寫:“秋瑾發言,力主回國,詞意激昂,隨手從靴筒取出利刀,插在講臺上說:‘如有人回到祖國,投降滿虜,賣友求榮,吃我一刀’。”

秋瑾回國後,果然和徐錫麟等人積極謀劃起義反清。

他們約定:農曆六月初十在安徽浙江同時發動起義。

這徐錫麟也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人物,他在1907年7月6日行非常之事,刺殺了清廷安徽巡撫恩銘。

但在隨後奪取安慶槍械庫的戰鬥中,徐錫麟不幸被捕,英勇就義。

秋瑾在7月10日收到徐錫麟失敗的消息,但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

由此可知,秋瑾已抱定了必死之心,目的是要喚起世人的覺醒。

這一點,和維新英雄譚嗣同的死頗為相似。

對於秋瑾的死,魯迅是非常沉痛的,他在《娜拉走後怎樣》一文中嘆息說“我們無權去勸誘人做犧牲,也無權去阻止人做犧牲。況且世上也盡有樂於犧牲,樂於受苦的人物。……只是這犧牲的適意是屬於自己的,與志士們之所謂為社會者無涉。”

也就是說,慷慨就義,正是秋瑾求仁得仁所想要的結果。

但是,卻讓送秋瑾上刑場、並負責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鍾嶽精神上受盡折磨,最終不堪忍受,自盡以求解脫。

李鍾嶽是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自小刻苦讀書,18歲中秀才,39歲中舉人,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中進士,先是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縣縣令,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月調任山陰縣令。

李鍾嶽的人生軌跡是自科舉考試誕生以來,成千上萬貧苦讀書人走向仕途、走向自己人生輝煌的艱苦奮鬥歷程。

如果說,李鍾嶽出生的時候早一點,是在康熙、乾隆甚至道光時代,他應該是個好官,造福地方、效忠朝廷,幸福地度過一生。

但他生活在清末,又偏偏遇上了秋瑾,而他又是個想當好官,心地善良。

在審問秋瑾過程中,他覺得秋瑾講的東西好有道理,慚愧自己為滿人效忠,不想讓秋瑾死。

但,這怎麼可能?

一來,秋瑾堅決求死。二來,頂頭上司浙江巡撫張曾楊及紹興知府福貴一再嚴令處決秋瑾。

那麼,秋瑾就只有一死了。

這其實也不能怪浙江巡撫張曾楊及紹興知府福貴的,他們沒有李鍾嶽的覺悟,他們食君之祿,就必須為君分憂,從階級立場來說,他們必須要秋瑾死——無論在哪朝哪代,造反都是死罪,甚至是株連九族的大罪。

1907年7月15日凌晨,32歲的秋瑾就義於紹興軒亭口。

對比一下徐錫麟就義後的遭遇——心肝被殘忍挖出炒菜吃。

秋瑾也有自己的擔心。

在就義前,她向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提請三件事:

1、準寫家書與親友訣別;

2、臨刑不脫衣物;

3、勿以首級示眾。

由於清廷沒有明確提出在秋瑾死後“脫衣物”和“首級示眾”的要求,所以,李鍾嶽爽快地答應了後兩個要求。

但對第一個要求,他沒法應允。

明擺著,秋瑾一心要推翻清王朝的統治,是個名副其實的“政治犯”,怎麼可能讓她在死前留有書信?

而且,秋瑾也是傻,您留這書信下來,豈不是要牽連入自己的家人?

所以,李鍾嶽就“死活不同意”了。

饒是如此,三天之後,李鍾嶽還是被清廷以“庇護女罪犯”為由革職。

離任後的李鍾嶽一直糾結於自己是殺害秋瑾的兇手而內疚,不久就上吊自殺了。

李鍾嶽上吊之時,距秋瑾被害之日,不過百天時間。


覃仕勇說史


1907年7月15日凌晨,32歲的秋瑾被斬首於紹興軒亭口,就義前向監斬的山陰知縣李鍾嶽提出了三個條件,李鍾嶽卻只准了後兩個。

秋瑾,作為反清反封建的革命先驅和婦女解放運動的領路人,不僅能詩能賦而且兼具男子的豪氣和擔當,作出“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這樣的詩,也用自己的行動踐行了這首詩,人稱“鑑湖女俠”,孫中山、周恩來等都對她有高度的評價。



秋瑾生於官宦人家,父親是清朝知州,丈夫王廷鈞整日錦衣玉食遊手好閒,秋瑾對這包辦婚姻很不滿意,1904年留學日本,在那裡結識了孫中山、陶成章、黃興、宋教仁等。一年回國後結識了徐錫麟,加入了上海光復會,後又去日本加入了同盟會,並在山陰縣做了大通學堂的督辦,培養革命骨幹宣傳民主思想。

1907年,秋瑾和徐錫麟約定好農曆六月初十在安徽浙江同時發動起義。可惜徐錫麟起義前計劃洩露,被迫於7月6日提前行動,在安慶策劃組織刺殺安徽巡撫恩銘、攻佔槍械所,激戰4個小時,最終起義失敗,徐錫麟被捕,英勇就義,心肝被殘忍挖出炒菜吃,徐錫麟的弟弟徐偉供出了秋瑾。

7月7日,浙江巡撫張曾楊命令紹興知府貴福搜捕秋瑾。秋瑾留日的同學胡道南聯合鄉紳舉報秋瑾在大通學堂。貴福命山陰知縣李鍾嶽去抓捕,但是李鍾嶽本身早就結識秋瑾併為她所感染,常以秋瑾的“馳騁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來教育兒子,所以不逼到份上,就藉故一拖再拖,但是一來貴福一直催捕,二來秋瑾拒絕一切躲避的勸告,以譚嗣同慷慨赴死喚醒國人的決心一直待在大通學堂。李鍾嶽為拖延時間和避免士兵射殺,親自坐轎走在最前面,並下令“但加逮捕,弗許傷害”,7月14日逮捕了秋瑾師生8人押去山陰縣衙。

三堂會審貴福用盡酷刑,秋瑾堅貞不屈,視死如歸。貴福只好交由李鍾嶽來審,李鍾嶽對秋瑾不僅不動刑,反而搬來座位讓秋瑾坐下,在供詞上秋瑾留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絕筆。貴福得知後責問李鍾嶽不用刑,同時奏請立即處決秋瑾。本著殺人不過夜的原則,7月15日凌晨,貴福命將秋瑾斬首。


李鍾嶽因為不能救下秋瑾性命反而要監刑在秋瑾面前失聲痛哭,秋瑾沒有怪他,只提了三個要求:一寫一封家書;二不要梟首;三不要剝去衣服。李鍾嶽答應了後兩條,但是第一條是打死都不能答應的:一來清政府不會允許作為“反革命”的秋瑾有任何書信留世;二來李鍾嶽一旦做了,不僅牽扯秋瑾家人,還會牽扯他自己被視為同黨;貴福的監視和時間的緊迫也都沒有這個條件了。秋瑾最終貴福幕僚餘某斬首。

秋瑾被斬首以後,李鍾嶽依然沒有逃脫被冠以“庇護女罪犯”的罪名被革職的命運,眾多鄉紳父老送別。此後他每天自責,唸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10月29日,安排好家人,上吊自縊!

上海媒體報道了秋瑾的死訊,引起很大反響,當時對女犯已經廢除了斬首,只留有絞刑和剮刑,清政府收到很大的壓力。舉報秋瑾的胡道南被暗殺,逮捕秋瑾的李益智被燒死在船上,斬首秋瑾的餘某逃亡沒有音信,浙江巡撫張曾揚請求調往江蘇、山西,江蘇山西都拒收,退隱湖北,貴福請求調往安徽寧國,同樣沒人敢要,隱姓埋名於民間。只有心有餘而力不足以死明志的李鍾嶽為人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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