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晉州普法 的文章 關鍵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公章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