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腹愛將到絕情賜死,岳飛究竟做了什麼,讓宋高宗由愛生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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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

岳飛(1103—1142 ),字鵬舉,相州湯陰永和鄉孝悌裡(今河南湯陰縣城東30裡菜園鎮程崗村)人。事母至孝,家貧力學。岳飛一生都以“盡忠報國”為處世準則。岳飛自“應募而起,歷裨校至大將,小戰百餘,大戰數十,遂平南北群盜,傾偽齊以蹙金人”。他以敢戰士應募,隸屬留守宗澤,屢次破金兵,後來又破李成,平劉豫,斬楊么,累官遷至太尉,授少保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建炎三年(1129),金完顏兀朮(宗弼)渡江南進,攻陷建康,岳飛堅持抵抗,並於建炎四年收復建康;後又大破金兵於郾城,連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兩河(淮河、黃河)義軍紛紛響應,可惜宋廷主和,一日連降十二道金牌,無奈被召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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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河山和盡忠報國

岳飛32歲之時就獲得了南宋武將的最高軍銜—節度使,而這,只用了他七八年(建炎元年陰曆九月到紹興四年陰曆八月)的時間。岳飛能夠屢立戰功,官運亨通,和時任皇帝宋高宗的信任和提攜是分不開的,而岳飛在位極人臣後又蒙冤至死,則更是高宗自導自演的一幕歷史悲劇。岳飛與高宗千年的糾葛被記在史書裡,留傳裡坊間,至今令人嘆息。回溯千年,岳飛與高宗的初次見面還得從建炎四年說起。

靜安之役,構飛初見

建炎四年五月初十,金人將建康城付之一炬,建康城中悉為灰燼,金人帶著從建康城搜刮的官民住戶的財貨,想將所劫財物運載至兀朮駐屯的六合縣的宣化鎮,計劃從靜安鎮渡江。駐紮宜興縣的岳飛趁敵主力離開之際,率眾於靜安(在今南京市西北)與錢需所率軍馬大戰金兵,取得勝利,成功收復建康府,並在靜安之戰勝利後成功兼併後軍統制劉經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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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趙構

縱觀《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靜安之戰是岳飛軍事生涯正式起航的標誌性事件。靜安之戰的勝利為岳飛贏來了高宗親自召見的機會,使得岳飛正式成功進入高宗的視線範圍。《要錄》載“戊辰,統制官岳飛獻靜安金人之俘,上呼入”。雖然這是一次短暫的召見,但卻為其成為宋高宗趙構重要的軍事將領之一提供了機會,成為岳飛軍事生涯騰飛的真正起點。

金軍北返之後,宋高宗審視著殘破的大宋朝,一籌莫展。在外,南宋朝廷時刻受到女真入侵的威脅,在內,從前線潰敗下來的散兵,成群結夥地流竄於淮南以至江南各地,“遊寇”成了南宋朝廷另一塊難以治癒的心病。此時,岳飛剛在御外侮上秀了一把,接著在平內患上又捷報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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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戰士岳飛

據《要錄》記載,岳飛此時在張俊麾下聽從指揮,成功助其征討戚方,後又以軍擊兵犯鎮江的郭仲威。建炎四年八月初岳飛以其功升為“通泰鎮撫使兼知泰州,用張浚薦也。”宋高宗似乎對岳飛日益倚重,而岳飛這次的管制的任免,似乎也意味著他可以獨當一面了。其後岳飛屢次被破格提拔,先是紹興元年的七月神武右副軍統制,後是紹興元年的臘月中旬升神武副軍統制,以所部屯洪州。岳飛在此期間一步步“獨立”,逐步獲得了除高宗之外自己軍事行動的掌控權,成為當時南宋軍事上又一支後起新秀。

伯樂識才,大鵬始舉

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一位將領如想要展示他的才華,無疑首先要得到當權者尤其是最高統治者的信任。岳飛漸得趙構的信任,且愈發成為趙構心目中一位值得託付重要任務的心腹之將,趙構一系列的任命及對岳飛軍隊的供給的詔書就是最好的佐證。

紹興二年,在岳飛大敗曹成,助韓世忠收曹成所部之後,趙構知曉各軍中均缺馬,“乃命經略司以三百騎馬賜岳飛,二百騎賜張俊,又選千騎赴行在”,此處對岳飛的賞賜高於其老上級大將張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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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畫像

紹興二年六月,岳飛與劉光世、韓世忠一齊受封升遷。劉光世收淮楚之功起復寧武寧國軍節度,韓世忠以平閩湘群盜功遷太尉,岳飛以破曹成功遷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這是地位的一個巨大改變。岳飛在趙構心中也許還沒有劉光世、韓世忠那般重要,但是地位也己經不一般了。在此期間,趙構多次召見岳飛,對其表現出不同以往的關心和嘉獎,“

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鈴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岳飛醉酒無故毆打朝廷命官,本是重罪,但高宗卻並未怪罪,只是悉心勸誡。等到岳飛自江州(江西九江)來朝,還“賜飛金帶,器甲”,並還一同賞賜了岳飛年少的兒子岳雲,“上亦以戰袍、戎器賜之”。可見高宗對岳飛的偏袒和愛護。

用兵一時,養兵千日。趙構曾親口對呂頤浩說:“撫國家,給饋餉,自古亦須運糧,豈有無糧之理?”一個軍隊的綜合素質與這個軍隊軍餉的供給有著密切聯繫。“岳家軍”作戰效率之高,發展之迅速與其充足及時的軍餉供應密不可分。此時,朝廷對岳飛軍的後勤問題表現出密切的關注。岳飛在平江西“流寇”之時,稱軍中無衣,“乃出戶部帛萬五千賜之,仍令吉州榷貨務就賜錢三萬緡為行軍費”,由此,“飛有眾二萬四千餘人”,同時,仍然“詔江西、廣東、湖南三漕臣濟其軍食”。一個軍隊後勤物資同時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供給,以確保無虞。平定湖廣“流寇”之時,“

命出撫州椿管錢九萬餘緡,江西折帛錢易糧萬斛以餉飛軍”。朝廷和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為岳飛作戰的勝利奠定了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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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軍官岳飛

從建炎四年五月到紹興三年十二月這三年半的時間裡,史料表明岳飛漸得宋高宗趙構的賞識,並給予了充分的重視與支持,在外有最高統治者的支持,在內有自身的軍事作戰能力為依託,岳飛的軍隊不斷壯大,成為南宋軍事史上不可忽略的一支主力軍。

君臣默契,位高權重

紹興四年五月,岳飛先是因為要組織襄陽等六郡之戰被封為鎮南軍承宣使、江南西路舒蘄州制置使、兼黃復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到紹興四年八月又因成功收復襄陽等六郡而升為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襄陽府和郢、隨、唐、鄧、信陽劃為襄陽府路),緊接著又封為鎮寧崇信軍節度使。紹興五年二月,詔令岳飛將所部鎮壓湖湘起義軍之前,封其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充神武后軍都統制。紹興五年六月,岳飛因平定湖湘起義之功升為檢校少保。紹興五年十二月,岳飛遷北京西招討使,其所部改稱“後護軍”。紹興六年三月,在南宋王朝與偽齊軍隊交鋒之前,封岳飛為湖北京西宣撫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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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度使岳飛

岳飛的官職的變化直接地體現了其地位的變化,從原來的稍遜與張俊、韓世忠和劉光世,與王燮等平職的情況下變為與張俊、韓世忠及劉光世平起平坐。這無疑是岳飛軍事生涯最全盛期的體現之一。

趙構除了在官職上給予岳飛如此多的關照之外,還對岳飛做出一些籠絡之事。

首先體現在對岳飛自身及其家人的關心上。最具有代表意義的兩件事為:紹興四年八月,詔封岳飛母太恭人姚氏為“榮國太夫人”;紹興五年六月,遣內侍前往軍中稿勞岳飛,並以茶藥賜之。

其次,此階段岳飛所上的多次奏請基本上全部都得到趙構的應允。紹興四年五月,岳飛奏請張旦為左武大夫、唐鄧郢州襄陽府安撫使、知襄陽府;牛皋為安撫副使,李道充四川都統制;承信郎、神武后軍準備差遣周識為右承奉郎、知郢州;孫革為右承務郎,籤書襄陽府判官廳公事。趙構全部一一應允,“皆用江西荊南等州制置使岳飛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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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家軍將領

隨後,紹興五年二月至五月,平定湖湘起義之前,岳飛又奏請張應知鄧州,高青知唐州、舒繼明為成忠郎閣們祇候、知信陽,李尚義為左承事郎,通判襄陽府右承直郎黨尚友為右宣教郎、通判鄧州。高宗也都用岳飛之奏。

紹興六年,趙構乾脆下命湖北、襄陽兩路州縣凡是有缺官之位,自知州、通判以下,岳飛可自行選擇精明強幹的人去補充,升擢和調轉的官吏也聽由岳飛推薦,岳飛於此時呈上奏請“湖北京西招討使岳飛言丙路州縣官有蠢政害民,髒汙不法之人,乞許本司一面對移,事重者放罷,具事聞奏。”自此,官吏中如有蠢政害民和髒汙不法的,也任憑岳飛加以制裁,或者罷免。

岳飛所奏請安插官職的襄陽等地都是南宋軍事的腹地,對整個南宋朝廷的國家安全有著重要意義,而其所奏請之事高宗皆一一應允,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岳飛此時所獲得的信任在他整個人生之前之後都不曾有過的。

戰和之間,君臣生隙

自紹興七年開始,南宋朝廷議和之心明顯,休兵偏安的心思在趙構心中逐漸佔據主要地位,在所有的軍事部署上都是採取被動防守的態度。趙構和前後兩任宰相張浚、趙鼎,一方面擔心四員大將軍事力量過大,會造成尾大不掉,以致朝廷不穩的局面,另一方面,趙構的議和決心和秦檜的議和之計,使得南宋朝廷軍事出現大變動,朝廷直屬的四大軍隊的主將皆被收兵權。甚至連岳飛的被誣陷致死也是趙構及秦檜為了和議之事順利進行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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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與秦檜

在南宋朝廷罷免四大將兵權,力促和議的計劃之下,首先發生的便是紹興七年二月,劉光世因為紹興六年的淮泗之戰把軍隊從廬州前線撤退到長江沿岸的怯戰行為而被免軍職的事件。

劉光世軍權的被免是南宋王朝開始削弱將領兵權,企圖收權的第一步。原本趙構與岳飛私底下達成協議,將劉光世的淮西之軍交予岳飛節制,岳飛希望通過兼併這個人數是岳家軍兩倍的軍隊強大自己的力量,從而實現直搗中原,收復河山的雄心壯志。

然而,張浚此時卻擔心一旦將劉光世之軍交予岳飛會造成尾大不掉,難以駕馭的局面。關鍵時刻趙構決定撤銷與岳飛的私下協議,仍把劉光世軍作為一支獨立的部隊,把王德提升為都統制而歸都督府(事實上即由張浚)直接統領。

其後岳飛多次請求,欲並統淮西之兵而復中原,皆得不到應允。

紹興十年,金撕毀條約,率兵南下,佔領開封、洛陽、歸德三城,分兵進入陳州(今河南省淮陽縣),並向河南、陝西進軍。南宋朝廷此時連發詔令催促岳飛做好相應的軍事準備,並派遣軍隊前去支援時在順昌抗敵的劉錡。因此,岳飛算是有了個機會去實施他多年的“收復河朔”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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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心的岳飛

紹興十年六、七月間,岳飛以其嚴密的戰略部署和驚人的軍事能力先後收復穎昌(今河南許昌)、淮寧府(今河南淮陽縣)、鄭州、洛陽等地。岳飛戰報頻頻傳向南宋朝廷。這種主動出擊行為違背了趙構及秦檜以防為主的議和之計,於是,南宋朝廷以十三道詔令一邊不斷地催促岳飛班師,另一方面,令張俊、王德率所部班師回廬州。張俊、王德的班師令岳飛處於孤軍奮戰,後勤不濟的境況之下,無可奈何,只得選擇從穎昌班師回朝。於是穎昌、淮寧、蔡、鄭諸州皆復為金人所取,岳飛收復河朔的計劃及努力自此也隨之徹底付諸東流。

君臣相疑,殺心乃現

在帝制時代,其政治實質就是帝王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一旦出現皇帝對臣下的猜忌,結果往往是以臣子的死亡而告終,史書中對此有深刻的表述:

君臣不可疑,疑則為亂,故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若疑於君而不反,復為君疑而誅之;若君疑於臣而不誅,則復疑於君而必反。”最高統治者對臣下有猜忌會產生這樣的結果,那麼最高統治者的不滿加猜忌則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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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相疑

其定交也盛矣,而徒不能定天子之交;其立身卓矣,而不知其身之危矣。”岳飛個人有才幹,私交也甚廣,然而卻不能得到當權者的真心喜愛,即使他自身能力強,卻始終存在著潛伏的危險。朱熹曾說“便是如此有才者又有些毛病,然亦上面人不能夠駕馭他,若遇著周世宗、趙太祖那裡怕他駕馭起,皆是名將。緣上之舉措無以服其心,所謂得罪於居室者也。

據《要錄》記載,岳飛招致高宗不滿總共有三件事情。

一是岳飛奏請立太子之事。趙構在位時期,皇位繼承問題是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岳飛作為一名武將,不在其位卻言其政,犯了大忌。上諭曰:“卿言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飛色落而退。高宗對岳飛的第一次不滿始於此。

二是岳飛擅離職守。《要錄》記載岳飛曾經兩次擅離職守,且都是經過高宗的幾番催請才回歸。第一次棄軍而走是在紹興六年三月,岳飛正在鄂州準備進屯襄陽的事情,他七十歲的老母在軍中病死。岳飛雖然立即奏報朝廷,卻沒有等待朝廷的回報就先自行解除了軍職,往廬山安葬老母去了。依照南宋朝廷的計劃,已把重兵集中在江淮之間,料定金和偽齊一定會把重兵向那個區域集中,如果岳飛此時迅速移屯襄陽並出兵陳、蔡,金、偽必定難以支撐。而這樣關鍵的時刻,岳飛卻離軍,這是事關全局的大事,於是,高宗以御前金牌詔他“起復”,“

進兵渡江不可等待。令飛日下主管軍馬措置邊事,不得辭免。”第二次棄軍是在紹興七年合併劉光世軍的想法破滅之後,岳飛乞解官,持餘服,……上疏自言與宰相議不合,求解帥事,遂棄軍而廬墓。岳飛請求罷軍職,持餘服的態度引起趙構嚴重不滿,後岳飛果然把鄂州的軍事委託張憲代管而回到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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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權在握的趙構

三是岳飛不聽從號令。岳飛共有兩次不聽從號令,且都是在與金偽作戰之際。一是紹興十年六月岳飛不聽從詔令執意要收回河朔地區,執意與金偽作戰。後在趙構一天連發十二道金牌(或十三道詔書)和孤軍無援之下方班師。二是紹興十一年正月至三月,南宋王朝詔令岳飛援戰濠州(今安徽鍾離縣),支援張俊和劉錡,岳飛因為每次戰勝都會被召回,於是就以乏糧為由拒絕參戰。這次的不遵從詔令也成為後來万俟卨彈勃岳飛的罪證之一。

此三處岳飛犯了三大忌諱,一是“越職奏事”;二是觸犯了皇帝的權威,任由自己的性格主導自己的行為;三則是侵犯了皇帝趙構的利益,差點將趙構議和的計劃毀於一旦。

王伯庠《王次翁敘記》雲:紹興辛酉,敵人有飲馬大江之謀,大將張俊、韓世忠皆欲先事深入,惟岳飛駐兵淮西不肯動。上始有誅飛意。趙構對岳飛積怨已久,最後在和議即將成功之時,岳飛也失去了他存在的抗金意義,趙構便下詔將岳飛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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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嶽王廟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臘月二十九,除夕的前一天),岳飛被賜死於大理寺。趙構對岳飛的死始終都採取迴避的態度,即使在紹興二十五年十月秦檜死後,趙構對秦檜的黨羽或為其所親厚者即行降黜;對遭秦檜迫害的,即行改正、昭雪,但對岳飛的冤獄,趙構卻始終不予昭雪。紹興三十一年五月,太學生程宏圖等上書請“正秦檜之罪”,“雪趙鼎、岳飛之冤”。太學生宋苞也上書葉義問(時為知樞密事)請“復岳飛之爵邑,而祿其子孫。”但趙構在位期間始終不予以昭雪。直到紹興三十二年六月,宋孝宗即位一個月後,才追復岳飛的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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