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車位物業還索繳車位費,保安蠻橫推倒懷孕業主,你怎麼看?

薄君夫


自己擁有停車位為什麼還要交車位費?有什麼法律依據呢?

車位管理費是從物業管理費項目中借鑑而來的。顧名思義,是指物業公司對停車場的停車位進行管理所收取的費用。主要用於:管理服務人員的費用;車位、車庫的公共設施設備運行、能耗及維護保養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法定稅費等。


這點很容易理解,物業為你的停車位提供了相應的服務,任何服務都不可能是免費的,除非物業為大家義務服務,因此你需要支付服務費,這個服務費就叫做車位管理費。還有大家可能會疑惑,自己交了物業費,物業公司為什麼還要再收車位費?其實這一點很容易想明白,並不是所有業主擁有停車位的,車位費不可能包含在物業費當中,如果包含在其中,對那些沒有停車位的業主來說很不公平。


保安推到懷孕業主怎麼算?應該找誰負責?

這屬於典型的僱員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致人損害,下次來說保安受聘於保安公司,並由保安公司派遣至單位提供保安服務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4條規定,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可能大家看法條有點暈,說白了就是保安打人,由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保安公司有過錯,比如派了一個判了刑的保安到物業公司,那麼保安公司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如從法律角度進行理性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車位應屬於全體業主共同使用,不應被單獨出售,但在我國,購買車位似乎已經成為一項潛規則,即業務通過有償方式獲得車位的長期使用權。

律師分析,業主購買車位的費用是向開發商繳納的以獲得車位使用權為目的的費用,其中不包含物業的車位管理與服務費用。物業向業主提供車位的清潔打掃、照明、監控、停車秩序管理等服務,業主需向物業繳納車位管理費用。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對已具備競爭條件的七項服務價格放開了價格,其中就包括住宅小區停車服務價格,即物業服務企業或停車服務企業接受業主的委託,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約定,向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車場地、設施以及停車秩序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但物業在對業主收費前須到所在區房管部門、物價部門辦理登記備案並辦理收費許可證,業主有權讓物業對價格進行公示並要求其出示相關收費許可證。如果物業車位管理收費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登記許可,明顯屬於違規收費,業主可拒絕交費。

律師提醒,如物業收費存在明顯不合理,業主可組成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協商定價,或向有關部門舉報處理。

至於保安與女業主的肢體衝突,建議報警處理,讓警察調取監控保存證據,如因肢體衝突導致女業主身體受傷有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權要求物業和保安進行民事賠償。


劉婉律師


我也是買了車庫,每個月80物業費,因為位置比較好,停車方便,經常有人佔我的車位,多次給物業反映解決,物業讓我買個地鎖,這樣就不會有人佔了,當場我就把物業的人吼了一頓,我說要我買地鎖可以,以後這80我就不交了,他說不可以,我說那你就想法給我解決,怎麼解決是你的事,不是我來給你出主意,然後車庫安靜了,再沒人佔了


神說必須要有光


我是這個小區的業主,打人的時候也恰巧看到了全程(我是在樓上聽到有動靜在窗戶看到的,在此說一下別被說我不上前)。我想說一下我的看法,求網友勿噴我只是說一下。。

1,打人者並不是文中所說的什麼所謂保安,而且置業公司請的社會流氓打手,我們交了物業費請的保安,全在門口離的遠遠的不敢上前,我們請他們看戲嗎?打人者中間還有物業的女性人員,在那說著一群窮逼沒交錢也想進去?(這一句有視頻)

2,之前開發小區的時候說的是地上無車位,全是地下車庫,大部分都是這個時候交的車庫錢。結果後來小區的籃球場,健身會所,活動中心,全被建造成了地上車位開始往外租賃,這時候大家已經有很大意見了。而且打人是週一,周天的時候車庫還可以正常使入,週一中午直接無條件不讓進,就算讓交錢是不是也得給個時間,

3,費用問題,我們小區物業費一平將近1.7,車庫租賃一月500再加100管理費,根據最近評級我們這就是個四線城市,而且也只是個一般小區,這個管理費都快趕得上別的小區的租賃費了。錢貴了也就算了,但是我們感覺不到值,小區裡好幾家全被撬鎖,物業一點回應沒有,一下雨窗戶全漏雨,物業也沒反應,安排維修一星期沒見師傅,請問我們的維修基金去哪了。哦還有之前小區因為小垃圾桶需要倒的快,覺得清潔費太貴,直接換成了垃圾中專站的大箱子在樓道門口,一進樓道好傢伙全是蒼蠅。

4,陽光物業的名聲在我們著可以說是聲名狼藉,但是為什麼做這麼大呢,因為他們的老闆是我們開發商的女婿,這個物業在商丘的所有小區基本都在想辦法趕他們出去,之前我們要求成立業主自理委員會就被開發商百般不配合一推在推,我們業主和這個開發商和物業是積怨已久。

這些問題全是實際存在的,大部分也都發生在我的身上,畢竟自己家誰也不想讓亂糟糟的被議論紛紛的。


Cc長日夏涼風動水


看到有好多人,說自己也交了這個錢,還說類似於物業費,說的有模有樣。我給大家講個故事,有一天,一個村子門口突然出現了一個惡霸,每個路過的人都要收取一毛錢。大家都覺得一毛錢很少,不值得計較,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處理了這件事兒。於是惡霸住了下來,並且用收到的錢設置了路卡,開始了正式收費,並且一下子將價格提升到了五塊錢!這下大夥不幹了,一起找惡霸理論,說明明應該收一毛錢的費用,為什麼變成五塊錢了?惡霸說物價上漲,他也要吃飯啊!於是協商結果是,每次只收兩塊錢。於是有了標準,於是大家都說這麼做才對。可是所有的人都忘記了,其實,一毛錢也不用交的!


靳屾


物業把自己的定位搞錯了,應該是為業主服務現在是物業管理業主! 堅決擁護取消物業,堅決擁護取消物業 堅決擁護取消物業


正豐攝影


這個問題主要的原因還是取決於業主的無知。現在蓋房子車位主要有三種人防車位,開發商根據規劃局的規定設計的業主車位,第三種開發商自有車位。這三種車位,都有規劃上的認定。人防車位和業主車位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開發商自建的車位是可以的會有相應的產權證。

你就算買了車位,也一樣得交管理費。這就相當於買房交物業費是一樣的道理。業主在和開發商物業做一些關於小區的事情的時候,必須理清楚小區的所有的規劃設計,產權。拿著這些政府規定的文件去和他們討說法。如果能達到成立,業委會的標準儘快成立。在小區公共事宜上的事情,單打獨鬥是沒有任何的意義。

現在的物業公司能這樣的肆無忌憚的恐嚇業主,一定有他們的道理。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你有99%的道理,也有1%的不講理。

所以給大家的建議,處理小區公共區域上的事情,一定要團結。


大佛32


就事論事:

我是做物業服務工作(在廣東多年)的,正規的做法是,業主購買車位後,只能收取車庫的車位服務費(一般都是50——100元/個車位左右),因為車位服務費的用途是——地下車庫的照明電費、道閘系統電費和維護費、地下車庫消防設備維護費、地下的清潔水費、車庫值班保安員工資、保潔員工資。

因為車庫的費用與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必須獨立核算,物業服務費是用於樓層和小區地面以上的安全、清潔、工程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以及相關人員的工資與國家收取的稅費。

沒有買車位的業主就沒有承擔車庫成本費用的義務,當然當地物業公司收取車庫車位服務費應該以物價局的指導價或者在物價部門的收費備案為標準,如果地方政府沒有標準,也應該參照同地區物業行業的標準來收取。

就這家物業公司服務人員動手推倒業主,如果是物業服務人員先動手,這就說明了物業公司負責人有問題,沒有樹立服務業主的理念(這點在北方個別物業公司特別突出,有種土匪的味道)。

按照我從事物業服務多年的經驗,第一尊重業主,收費合情合理;第二收費標準要依法備案或者依據政府或者行業標準。

最後就算經過溝通後,業主仍然拒絕交費,那麼發出催費通知後,逾期可以依法去法庭遞交簡易民事訴訟書,依法收費,讓法庭從法律角度告訴業主該不該交費,這也是一種物業普法教育。

建議業主當事人要求物業出具收取費用的法律文件或者政府標準,同時找律師去法庭遞交起訴書,要求物業賠償損失或者非法收取的車位服務費。


牧人88495616


是地下停車位還是地面停車位?題目混淆,地下車位是購買,有保安24小時值守,月收取管理費,地面停車位是物業和業委會同意畫的車位,是租賃關係,收取停車管理費,地面停車位不可能賣,物業也沒權利賣,兩者之間不一樣,如果地下車位是花錢買的,收取管理費包括保安看管費用和衛生清潔費,每月幾十元,合情合理,因為有保安看守而產生費用,保潔清掃垃圾衛生,同樣產生人工費,地下車位夏天要經常用水衝,不然灰塵太大,地面就只收停車費而已,至於停車費一年多少費用,物業和業委會公示。所以題目不要混淆概念。住園區交大的,物業基本都畫地面車位,我住萬科也有地面停車位,萬科只是沒有固定停車,先到先得,回來晚的沒地方停車,只能停在園區外的馬路邊。


89261707張嘉寧


我在物業工作,我是一名保安,針對這事,我想說說我的看法,打人肯定不對,在我工作的物業,要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是我想了,如果業主因為物業的問題,打我罵我,我捱打捱罵,到最後只會得到一句道歉,憑什麼?你買房子你就多厲害了?當保安的不都是窮光蛋,也有比你有錢的,人人平等懂不懂?也沒人給你打人的權利,後來我就對自己說,如果捱打,可以,畢竟都有監控,我肯定不會先動手,如果你先打我,我正當防衛可以吧,我防衛過當可以吧,到最後大不了我不幹這個工作,咱倆一塊兒進所裡,有問題嗎?還有很多人保安看門狗,保安該打,你打打試試,法治社會,這會兒你不說保安打你了,咋的,你買了房子,你就有打保安的權利了,你特麼忒牛掰了吧

再說說停車位管理費,如果物業有手續,有國家批准,這就是正常的,有意見你可以找國家,你去上訪唄,看看國家怎麼給你主持公道?如果你交了管理費,你的車位沒人管理,沒人打掃,沒有物業人員幫你管理,這就是物業的錯了,你可以拿著你的收費憑據去告他,不要仗著你是業主你買了房子就去物業鬧,沒用的,還有什麼集體不交物業費,你試試,垃圾誰清理,誰帶頭不交物業費的誰去清理?你看他願意不?不說了,看見那些牛掰哄哄的業主就來氣,有啥可牛氣的,比誰有錢?我同事就是本地人,還是拆遷戶,你跟他比吧,人家也沒那麼狂

總得來說,整個服務從業人員都不好乾,不單單是物業服務人員,做過之後你就會體會里邊的酸甜苦辣鹹,我說完了,你們牛掰業主盡情拍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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