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考生注意」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學院簡介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始建於1959年,是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教育的最高學府,是培養少數民族高級音樂人才的搖籃。已向社會輸送了數千名優秀音樂人才,成為各地區音樂創作、表演、教育和音樂研究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及中堅力量。


「藝考生注意」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學院已形成融教學、學術、創作與藝術實踐為一體的辦學模式,成為國家級“民族音樂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驗區”、國家級“特色專業(音樂學)”、北京市“高精尖學科”建設單位,國家民委重點學科。包括本科、研究生兩個教學層次,設音樂學、作曲、聲樂、民樂、少數民族器樂、管絃、鋼琴等系40多個專業方向和音樂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少數民族音樂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雄厚師資隊伍,在編教師82人,高級職稱39人,博士學位11人、碩士49人,國家“萬人計劃項目”入選一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一名、教育部“碩士生導師48人,博士生導師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專家2名、“萬人計劃”人選1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名、“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名、全國“寶鋼優秀教師獎”獲得者2名、“四個一批人才”獲得者2名、“國家民委教學名師”1名。創作有舞劇音樂《涼山鉅變》、琵琶曲《狼牙山五壯士》、舞蹈音樂《送糧路上》、民族歌劇《木雕的傳說》、交響樂《西部狂想》、鋼琴曲《皮黃》、歌曲《吉祥三寶》等影響廣泛的作品。


專業簡介


音樂表演專業(含“民族英才班”聲樂、器樂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技能,並具備民族樂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與技巧,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從事表演、教學及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音樂表演專業(少數民族樂器方向)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備少數民族樂器演奏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基礎紮實,具有較強的藝術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能夠在本專業領域從事少數民族特色樂器的研究與教學,傳承、發展和弘揚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專業人才。本專業以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為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較全面的音樂創作知識、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能在有關文藝單位、藝術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少數民族音樂創作和少數民族音樂理論研究、教學、編輯等方面工作的高級人才。

音樂學(音樂學理論)方向

本專業培養具有紮實的音樂學基礎理論知識、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並具備多層知識結構、多元文化素養的綜合型高級音樂學專業人才。畢業生可在社會文藝團體、藝術院校、藝術研究單位、文化機關以及廣播、出版等行業從事與音樂相關的研究、教學、編輯、管理、傳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專業最終錄取時,各省錄取人數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數的20%(少數民族考生除外)。

音樂學(音樂教育民族班)方向

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基礎紮實,知識面寬,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高級音樂教育人才,畢業生可在中小學進行音樂教學工作,也可在音樂教育行業進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專業為四年制本科,合格畢業生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學費標準

表演類專業:10000元/年;

作曲及音樂學各專業方向:8000元/年。


音樂學院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2020年,音樂學院將面向全國招生170人,詳情如下:


「藝考生注意」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注:★2020年音樂表演各專業(含民族英才班)根據校考成績制定分省計劃及文考名單;兼報民族英才班的各專業考生在兼報專業與民族英才班均進入文考名單招生計劃1:1範圍的情況下只發放民族英才班的文考證。上述具體原則詳見我校2020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音樂學(音樂教育民族班)招生計劃不分聲樂器樂,考生須參加聲樂、器樂、綜合才藝(複試階段)考試並綜合評分,詳見專業考試內容及評分細則。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身體健康,體型勻稱,五官端正的適齡考生。

2.音樂素質好,樂感好,音樂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達到中專畢業水平。聲樂方向要求考生髮聲器官無疾病,口齒清楚,嗓音本質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樂方向要求考生牙齒平整,手指、舌頭靈活,腹肌反應良好;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考生具備較好的音樂理論及創作基礎。

3.中專或高中畢業;

4.現役軍人報考須經大軍區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實施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未滿一年者(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上一年參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和入學資格者;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注:民族英才班報考條件詳見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招生簡章》。


音樂學院全國班各考點報考程序及時間地點安排

一、各考點報考時間地點

城市

網報時間(2020年)

考試地點

備註

烏魯木齊

初試報名:2月10-13日17點前

新疆藝術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金橋路699號)

同時亦接受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考生報考。

點擊查看:《民族英才班招生簡章》

初試交費:2月10-14日17點前

初試:2月16日8-17點。

初試合格者進京複試,見如下北京考點複試安排。

呼和浩特

初試報名:2月14-17日17點前

內蒙古藝術學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101號)

初試交費:2月14-18日17點前

初試:2月20日8-17點。

初試合格者進京複試,見如下北京考點複試安排。

北京

(本校)

初試報名:2月16-20日17點前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點擊查看:《北京考點各專業初複試具體日程安排》

初試交費:2月16-21日17點前

初試:2月24-26日

複試交費:2月26日晚-27日上午11點前

複試:2月27日下午至3月1日

注:1.具體報名方法見如下“報考程序”;

2.上表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在本網頁逐步更新,請考生務必保持關注。


二、初複試報名、交費程序

2020年音樂學院上述各考點均在“中央民族大學特殊類型招生管理系統”中進行報名、交納初/複試費、打印准考證、查詢複試名單、文考名單……,不再進行初、複試現場報名及確認。

電腦網頁報名入口: http://zbs.muc.edu.cn(建議使用360瀏覽器的極速模式登陸)

報名截止時間:考生須在上表公佈的各考點報名交費時間內完成報名表提交併交費,過時不候。

(報名期間,招生管理系統的開放時間為早8點至晚8點,考生先提交報名信息,我辦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即可交費。因報名資料不清晰,不完整等原因未審核通過者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提交,否則視為放棄報名。)

提交材料:真實且清晰的個人照片及身份證、省聯考合格證照片(未出省聯考成績的可以先用省聯考准考證,港澳臺考生提交“來往通行證”)。對填寫信息不真實、報名材料弄虛作假者,查實後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並報省級招辦查究。

報名考試費用:報名及初試100元/人;複試160元/人(含二試、三試)。報名及交費前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招生簡章,妥善安排報考專業和行程,一旦交費成功,費用不退,亦不能更換報考專業。

打印准考證:完成交費的考生,請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並按其顯示的考試時間和考場提前一小時到校備考。


關於各考點複試查詢及交費(非民族英才班):

各點初試結束次日(北京考點為2月26日晚)複試名單公佈後,進入複試的所有考生即可在我校招生管理系統中交納複試費160元/人,複試交費截止時間為2月27日上午11點,逾期未交費者視為放棄複試。完成交費的考生可在系統中查詢到自己的複試各科目具體時間安排並攜帶初試准考證、身份證提前一小時到校備考。

特別提示:複試階段的練耳聽寫考試將於2月27日下午2:00開始。


京外考點注意事項:

1.京外考點(非民族英才班)僅接受考點省份及其周邊毗鄰省份考生報考,其餘省份考生可參加北京本校考點考試。違反此規定者,參試成績無效。如京外考點所在省份對考生考點選擇及專業報考有限定,請參照省級招辦相關規定執行。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學(音樂學理論)專業方向不在京外考點舉行初試。

3.烏魯木齊考點考生注意:

★報考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專業方向中如下器種:馬頭琴、低音馬頭琴、冬不拉、熱瓦甫、彈撥爾、艾捷克、手鼓的考生,初試、複試(二試和三試)均在烏魯木齊考點完成,合格者直接取得文考資格,文考名單將於3月中旬與本校考點所有文考名單一同公佈。

★烏魯木齊考點其餘專業方向及器種均只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按上表安排進京複試。

專業考試

一、專業考試分為專業初試、複試(含二試專業主課、三試視唱練耳)。一試結束後,二試、三試同時進行。各專業各試具體內容附後。

二、考生可自帶鋼伴。

三、考生應根據初、複試公佈的個人各科目考試時間提前一小時到校候考。逾期不到者不再補考。

四、凡要求一、二試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專業(詳見專業考試內容),考生報名時均須填寫一試曲目。

五、考生考試不得臨時更換考試器種,更換者成績無效。

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20年專業考試內容


一 試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1.演奏音階一組(包括大小調、連音、吐音、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大中型協奏曲中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巴洛克時期、古典、浪漫及現代樂曲中選擇);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絃樂演奏)

1.小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三個八度單音及琶音,三、六、八度);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克萊採爾以上;巴赫無伴奏一個樂章(慢板)。

2.中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練習曲一首;l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含民樂大提、少器大提):音階一組;包括單音、琶音;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含民樂低音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琶音;練習曲一首。

5.豎琴:自選一個調的音階、琶音。一首練習曲或樂曲。

6.西洋打擊樂:馬林巴:音階一組包括琶音;練習曲一首;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7.民族打擊樂:小軍鼓練習曲一首;中國大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演奏技術性肖邦練習曲一首。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樂表演(民樂拉弦吹奏)

二胡、笛子、嗩吶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笙:傳統笙曲目一首;鍵笙曲目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民樂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聲樂)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樂學方向

音樂技能考察,演奏兩首樂曲,具體要求如下:

1.鋼琴:一首練習曲(車爾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樂曲

2.其他樂器:一首練習曲;一首大型樂曲。

音樂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樂曲(器種不限)。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根據指定動機寫作不同情緒的單旋律,每一條旋律不少於16小節,限兩小時內完成。

2.基本樂理:考試內容包括基本樂理涵蓋的全部內容。

樂理考試主要參考書目:

李重光:《基本樂理簡明教程》,人民音樂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樂理教程》,上海音樂出版社。


二 試

音樂表演類所有專業方向及音樂教育方向二試均不可重複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演奏大中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或演奏技巧性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絃樂演奏)

1.小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2.中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4.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5.豎琴:一首中型或大型樂曲(樂曲不同於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打擊樂演奏)

1.西洋打擊樂:馬林巴:任選樂曲一首;小軍鼓:畢業序曲或其它樂曲一首。

2.民族打擊樂:馬林巴樂曲一首;定音排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樂曲一首。

2.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一首。

音樂表演(民樂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嗩吶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2.笙:傳統笙曲目一首;鍵笙曲目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民樂彈撥)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

演奏練習曲或民歌一首,大型樂曲一首。(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

如加試第二樂器(主考樂器外的其他少數民族樂器)演奏並達到中級水平的考生,加計第二樂器分。

音樂表演(聲樂)

1.演唱歌曲一至兩首(不含通俗歌曲)。

2.兩首歌曲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

音樂學方向

關於考生音樂學基礎知識、理論素質、分析能力以及寫作能力的綜合考查,具體要求如下:

1.筆試:音樂評論創作。

2.面試:考查考生音樂學基礎知識以及相關內容掌握。重點考查學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組織能力。

音樂教育方向

1.演唱一首歌曲(不得重複初試曲目,不含通俗歌曲);

2.演奏一首器樂曲(不得重複初試曲目);

3.加試綜合才藝展示;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作曲:根據指定主題,創作一首單主題(即展開性中部)的單三部曲式鋼琴曲,限四小時內完成。

2.和聲:範圍為《斯波索賓和聲學教程》一級關係轉調,限三小時內完成。其中包括:為高音配和聲、為低音配和聲各一道。

3.鋼琴:演奏程度在車爾尼299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可加試其他樂器。

4.面試:對考生進行音樂及相關問題的提問,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唱一首民歌或戲曲唱段(曲目自選)。

三 試(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所有通過一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視唱練耳考試。


練耳部分(筆試)

一、聲樂、民樂、管絃、打擊樂、音樂學(不含音樂教育民族班)

聽寫部分 (無升降號調內)

1.音組

2.音程

3.三和絃

4.節奏填空

5.旋律填空

二、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1.音階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2.音程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3.三和絃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4.節奏聽寫(包含所有基本節奏)

5.旋律聽寫(一個升降號調內)


視唱部分

一、聲樂、民樂、管絃、打擊樂、音樂學(不含音樂教育民族班)

1.視譜即唱:無升降號調內視唱。

2.視譜精唱:在指定參考書曲目範圍內,抽選一條旋律視唱。

3.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範圍

(1)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上海音樂出版社。考試範圍為無升降號調部分。

(2)《法國視唱》(1A 、1B),人民音樂出版社。考試範圍為無升降號調部分。

二、少數民族樂器、音樂教育民族班(模唱)

音組模唱

節奏模仿

旋律短句模仿

三、作曲、音樂表演(鋼琴)

1.視譜即唱:一升降號調內五線譜視唱,唱名法不限。

2.視譜精唱:在指定參考書曲目範圍內,抽選一條旋律視唱。

3.考試參考書目及考試範圍

(1)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組:《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上海音樂出版社。考試範圍為一個升降號調部分。

(2)《法國視唱》(1A 、1B),人民音樂出版社。考試範圍為一個升降號調部分。


各專業評分細則

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

專業校考成績=專業主課二試成績

音樂學方向

專業校考成績=技能(一試成績)20%+面試40%+筆試(音樂評論寫作)40%

音樂教育方向

專業校考成績=專業二試成績(演唱40%+演奏40%+綜合才藝成績20%)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專業校考成績=鋼琴5%+作曲(鋼琴曲寫作)70%+和聲10%+面試10%+樂理5%


文考證發放及錄取原則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學專業(含音樂教育民族班)不做分省招生計劃,根據校考成績全國排名,以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名單(以下簡稱“文考名單”)。

2.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分男女)、器樂各方向(分器種)根據校考成績全國排名,按照招生計劃1:1的比例確定分省計劃,並與文考名單同時公佈。在已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相同方向、器種、科類(如所在省份分文理)的考生按照校考成績排隊,在不超過該省相同方向、器種、科類計劃數的2倍之內可順延進入文考名單。

3.兼報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和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且校考成績全國排名均進入相同方向(或器種)招生計劃1:1範圍的考生,以民族英才班的報考信息為準制定分省計劃,其餘兼報專業不再分配分省計劃且不再進入文考名單。

4.考生的視唱練耳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必須達到合格要求。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方向考生的視唱練耳成績僅作參考,但五音不全者,不予錄取。

5.我校將於2020年3月中旬在本科招生網(http://zb.muc.edu.cn)開通成績查詢系統,並公佈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及成績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時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學藝術類專業文化考試准考證》。

錄取原則:2020年藝術類文化線劃定及錄取原則以我校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發佈)為準,請考生保持關注。

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統一報送各省級招辦,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請勿填報未取得合格證的專業,如因專業志願填報錯誤造成無法錄取的,後果由其本人承擔。

填報高考志願時所報專業代碼由各省級招辦編制,請考生以本省招辦發佈的志願填報資料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