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打架不分對錯只看傷情嗎?

raoyaoting


糾紛引起打架,警察👮處理時,主要看造成的後果,其次看起因和情節。


摯愛麗絲


打架派出所不分有理和無理,我吃了這個虧,物業保安的事他們三個保安無理還挑戲業主動手,一個人怎麼敢打他們三個,只是說你們是這樣做保安的嗎?三個同時圍過來把我夾在中間,說我打他們,到派出所後出了三仟元就了了,不過多久那天昊物業掉了整個市場,有理不能動手是對的,不然每個有理人,動不動就動手打人,但是派出所辦事要亊實辦事。


釒香源


先動手打人的屬於不法暴力傷害他人,不論給受害人造成的傷情輕重如何,都應該因為其惡劣的不法暴力性質而受到嚴懲;後還擊的屬於依法制暴既正當防衛,不論其給對方造成的傷情輕重如何、甚至死亡,都屬於正當防衛,無責無罪。

以傷情等級劃分是否屬於刑事案件,是嚴重忽視了施暴性質的危害性,這些年來,因傷情低於刑事案件標準的暴力傷害案件被輕描淡寫的處理了事,使得犯罪分子更加的肆無忌憚,導致其暴力傷害一再升級,直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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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國現在是法治社會,判定一件事情對錯一般參考道德和法律兩個標準。法制社會下,如果因為糾紛而去打架是不會先拿糾紛誰對誰錯去說事情的,這其實是一個個人行為引導問題。如果法律支持了糾紛對的一方,是否就意味著間接引導打架暴力解決問題?

其次,打架判定不只是看傷情,而是看打架本身,哪一方屬於正當防衛。最近不是有個新聞說是有個人正當防衛把人給殺死了,最終不是也是無罪釋放麼?如果兩個人打架,你打傷對方是在自己安全受到威脅情況下非主觀意識造成對方受傷的,都不認為是錯了的

法律是我們保護自己的最強大的武器,當我們的權益受到實質性傷害之後,先要考慮的就是法律途徑,出現糾紛,暴力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最後,建議找一個雙方認可的中間人對整個事情(糾紛和打架)做個調停。祝早日解決麻煩事,萬事如意!





美加留學ina老師


在確認沒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建議直接躺下報警。有些人碰瓷都要碰,這直接送上來的活豈有不接之理。現在錢這麼難掙,挨幾下打,去醫院檢查沒有問題後,掙個萬把塊錢也是很划算的。


我QQ沒有什麼


人身損害賠償案中,受害人對損害事情的產生有過錯的,可以相應減少致害人的責任。對沒有道理且先動手引起互毆的,其分擔的責任要多一些。


工作的敵人


不是,分情況。


就叫九條吧


從理論上來說,應當對事由劃分責任。

就如交通事故,由交警先行劃分主次責任;

然後再依據責任,追究應該的賠償份額。

但是現實中,往往會對受傷重的一方偏袒;

傷輕的賠償傷重的,以達到平衡。

糾紛打架不會有誰佔便宜,兩敗俱傷;

君子動口不動手,千萬要“制怒”。

但對於明顯違法的行為必須堅決制止!





順順順然


沒有原因的是尋釁滋事,有糾紛的是故意傷害


飄渺冬季


這事兒不好整,有監控,有證人的情況下,可以分清有理無理,有可能還會成為正當防衛,這個可以不按傷情。沒監控,沒證人的情況下,呵呵!不分輕重,那得看誰有錢,誰有人![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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